申鹏:吴亦凡,还“干净”吗?
昨天,加拿大人吴亦凡被判刑了。
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按照这个宣判,吴亦凡要服完13年的有期徒刑,然后被驱逐出境;而且,我国刑法八十一条规定,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加拿大驻华使馆官员也在场旁听了宣判。
还记得吴亦凡当初发的那条微博吗?这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另外,吴亦凡还要追缴和处罚6亿元的罚款,因为他偷税了,北京市税务局曝光吴亦凡偷逃税案件,对其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经查,吴亦凡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
强奸妇女、聚众淫乱、偷逃税款......也算得上是五毒俱全。
说到吴亦凡这个人,有必要给大家复习一下当年的“岁月史诗”了。
首先是管大导演对吴亦凡的吹捧:
“吴亦凡这种小孩,跟别的男孩不同,因为国外成长的经历,就特别干净……”
加麻大的成长经历,就干净了?加麻大遍地毒品、恋童癖盛行、雏妓业猖獗,加麻大还是贪官、奸商、无良富二代们报团移民酒池肉林的温床……真TM干净。管导混迹影视圈大半辈子,阅人无数,想必特别懂什么是“干净”。
再来看当年著名女作家、女性意见领袖“六六”对吴亦凡青睐和追捧。她说“受害者”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对吴亦凡的“诋毁”,会毁了广大女粉丝的“福利”。
还有那位大名鼎鼎的时尚界名人、《时尚芭莎》杂志主编苏芒,更是力挺吴亦凡,在她眼里,吴亦凡就是“光明”。
再来看著名主持人马薇薇对吴亦凡睡粉丝的精彩解释——她说当年吴亦凡睡粉丝属于“粉丝福利”,是“大领导光顾小餐馆”,是“亲民”。
我们都知道影视圈、娱乐圈是个最封建、最腐朽、最恶臭、最糜烂的地方,但我们也要知道这群外表光鲜,内里男盗女娼的人,是怎么互相凑到一起的。
有些事情,你不能割裂开来看,当初吴亦凡这种人之所以能火,和当时的社会主流价值、舆论氛围是分不开的。
毕竟那个时候,互联网看似自由,实际上话语权都被那少数的几个资本平台、少数的几个意见领袖、少数的几个“精英”们垄断着,他们捧谁,谁就是顶流,他们夸谁,谁就是人类高质量男性\女性,热搜上没有别的事,全是他们演艺圈的破事,强奸公众的视听。
这帮人一来不学无术,二来不修技艺,三来不讲道德……拍片吊不了威亚,翻不了跟头,念不了台词,既不能舞,也不能歌,更不会正经表演,全靠一副臭皮囊卖弄软色情,露个脸就能拿亿万片酬,凭什么?
那时候捧起来的绝大多数“流量鲜肉”,不但文化水平不高、道德修养也有限,在资本营销中暴得大名大利,他们对社会、公众的态度其实是非常傲慢的,在他们看来,偷税、嫖娼、淫乱、吸毒、洗钱,都算不得什么,他们甚至觉得这是他们应得的,他们甚至觉得公众舆论多管闲事,觉得国家和法律限制了他们。所以,他们胆子越来越大,欲望也越来越难满足。
他们在影视剧中的形象,不是霸道总裁,就是富家二代,可有半点普通劳动者的角色?他们私下里偷税、涉毒、“选妃”、性侵、强奸、淫乱……作为“青少年偶像”,又引导了什么“正能量”?
那时候的价值导向,是非常有趣的,有钱就是“爸爸”,多金就是“老公”,长得帅就要“坐地排卵”……国外回来的,就“干净”;长了副不错的臭皮囊,哪怕劣迹斑斑也有人洗地;只要有钱,只要商业价值高,平台就把他们搞搞捧起来,哪怕是侵犯女粉丝,都会被“女权大V”洗成“临幸”、“亲民”。
其实时间也不长,也就短短四五年。
他们的真面目就被法制揭穿,从高高在上的“偶像”,成了作奸犯科、人人唾弃的垃圾了。
犯罪就该坐牢,垃圾就该进垃圾堆,洋垃圾更应该滚到海那边的垃圾堆里去。
我觉得很好,这是社会的大进步。
【文/申鹏,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平原公子”公众号,授权红歌会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