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国明:中国人为什么对这件事,警惕心这么重?


  一

  中国人为什么对给秦桧翻案这件事,警惕心这么重?

  这是因为中国人承受汉奸之祸太严重了,而且每一次引发祸患的代价都主要老百姓来承担。没有秦桧这样的投降派势力,南宋不会那么丧权辱国的活着,老百姓的灾难也不会那么沉重。国破之后,就是家亡,而且最容易亡家的是普通人,而不是秦桧这样的人。

  而且,秦桧这样的人,往往还对自己本国的人民盘剥特别严重。既然本民族利益都可以出卖,他们自然也不会体恤这个民族的普通民众。

  随着历史变迁,秦桧已经成为整个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最有代表性的汉奸卖国贼形象符号。

  如果秦桧如果都能被翻案,那中国历史上所有的汉奸卖国贼,在技术层面,都可以实现翻案了,汪精卫自然也不在话下。

  因为汉奸从他们的角度,总能找到给自己前辈辩解的理由。

  给秦桧翻案,也不是新出现的事情。而是自从南宋开始就一直有人在努力。

  历代投降派,给秦桧翻案,不是因为他们爱秦桧,而是他们的现实政治需要,是为了为自己的投降言论或出卖行为正名。

  当代公知的祖师爷胡适,就是积极为秦桧翻过案的一个代表人物。

  1924年,胡适写《南宋初年的军费》,称秦桧有大功世人却一直骂他骂到今天,太冤枉了!同时,胡适在文中称主张抵抗的岳飞是个军阀…

  1936年,胡适在北京基督教兄弟会演讲中说:“中国历史上那些为数不多的成功议和的政治家仍被视为叛徒,其中最著名的是秦桧,他与金人和谈成功,给国家带来了一百年的和平。七百五十年来,秦桧从来没有得到原谅。”

  胡适为秦桧翻案,可不是为了做学问那么简单,而是跟他现实中的政治主张进行配合。

  在日本侵华期间,胡适有过很多类似的主张:“我情愿亡国”,“决不主张对日作战”(《胡适全集》第21卷第610、617页)。

  胡适并不是偶尔发表这种投降言论,而是长时期,很多次:

  早在1918年,胡适就支持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吾国此次对日交涉,可谓知己知彼,能柔亦能刚,此则历来外交史上所未见。吾国外交其将有开明之望乎?”他还反对抗议“二十一条”的爱国学生运动,用“爱国癫”骂爱国学生。

  1935年,胡适建议承认”伪“满洲国”。

  1937年,胡适给蒋介石写的亲笔信中说:“我们应该抱定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放弃东三省为最高牺牲,求得此外的疆土的保全与行政的完整,并求得中日两国关系的彻底调整。”他为放弃东三省 ,给出的另一个理由是:“彻底调整中日关系,为国家谋五十年的和平建设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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