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黎平: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

2024-02-11 1735 0
作者: 张黎平 来源: 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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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周期率研究之二】

  前不久,笔者题为《从腐败的横行肆虐看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重要性》的文章在昆仑策研究院平台发表后,引起了许多朋友的关注。其中,有的朋友留言指出:“提出问题固然重要,但关键是要解决问题,提出切实可行、卓有成效的措施和手段”。也有的朋友质疑笔者是不是想为“文革”招魂?其实,这些问题,笔者在那篇文章中已经基本表达清楚。笔者撰写该文的目的,主要是想从反腐败角度指出“继续革命”的正确性和重要性,并非否认而是旨在更好接受文革的历史教训;笔者并不主张用“文革”这种极端大民主的形式来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但有必要再认识群众监督的伟大作用及意义,并通过机制体制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有序有效的、科学的群众监督机制。至于朋友提出的实现“继续革命”“自我革命”的路径问题,笔者也有着长期的理性思考及工作实践的初步体会。本篇将作为上一篇文章的姊妹篇,重点谈谈怎么样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建立起一套强有力的、有序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一、有序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的最初立意及其实践

  “有序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的最初立意,是在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的基础上,利用群众对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工作作风接触面大,知情面广,容易看到本质真相的优势,通过一定的制度和机制设计,使群众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以对权力行使及领导干部的言行形成一种较为强力的约束。这一机制的前提是有序性,以防止“文革”式的混乱,关键是有效性,防止让群众监督流于形式。

  这一概念的最初提出及实践,源于笔者在纪检监察部门任职期间,并于2000年7月30日在中纪委北戴河培训中心参会时,与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同志座谈中进行了工作体会汇报及理性论证,受到尉健行同志的高度肯定。尉健行同志在会议中途的唯一插话,就是围绕此话题讲了十多分钟,并勉励大家“监督机制改革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大胆探索,才能不断与时俱进”。

  此后,笔者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在当时的体制和政策范围内和自身权力职能范围内,进行过一些制度设计和改革,推行后取得较为良好的效果。如在吕梁全市推行的“三重一大”上实行会议审定、联合签字、民主评议(简称会审、联签、民评)“三项制度”,至今二十余年有的地方和单位仍在执行。还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民主活动周”制度(利用清明、中秋农民回村相对集中的机会,对村事进行集中审议评议);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中的“两极评价办法”(即设置“最优”、“最差”干部和单位栏目,限定名额,让参加测评者自主填写)以及“廉政指数评价体系”、“政绩积累指数评价体系”等。经过实践,这些制度都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和行为规范起到了较强的约束作用,同时,通过分析综合群众评价,可以比较准确地对干部做出客观的评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一些善于伪装的干部的真实面目,了解其真正情况,便于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进行警示、告诫、廉政鉴定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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