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为:也谈秦桧的人权问题
荐者秦柏来信:红色文化网:现在,关于投降、叛徒、内奸的议论多起来了,这使我想起2006年《学习与研究》杂志上发的一篇文章《也谈秦桧的人权问题》,而且翻检出来重读一遍,觉得尚有意思,特推荐给你们,盼能转载。这种议论只嫌其少,不嫌其多。我虽姓秦,绝不偏袒本家,像有些人那样干美化叛徒的蠢事。
秦桧夫妇的“站像”在上海展出以后,曾引起一阵不大不小的风波。乍一听说,我所疑惑的是:从古至今,可塑的题材多的是,作者为何偏偏对秦桧夫妇情有独钟呢?作者说是“为了呼吁现代社会要重视人权和女权”,这理由自然十分漂亮,但是不知作者是否想过:如能通过自己的双手,让邵云环、许杏虎、朱颖和王伟在中国大地上矗立起来,不是比摆弄秦桧更能体现人权观念么?不管今人的人权而去专管古人的人权,这种“维权”行动多少有些不着调儿。
然而,作者提出的问题不容回避:秦桧夫妇的人权当不当“维”?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弄清是谁让秦桧夫妇下跪的。史载,始作俑者是明代杭州府都指挥使李隆。其实,早在秦桧生前,那些没有人权的老百姓们就已经在心中让他下跪了。元脱脱的《宋史》说:岳飞、岳云父子及张宪被害时,“天下冤之,闻者流涕”。民愤所积、千夫所指,终至一个名叫施全的殿司小校舍身而出,公然行刺秦桧,演出了“时日曷丧,吾与汝皆亡”的悲壮一幕。从此秦桧出行,总是要带上一个由50人组成的棒子队,可见他孤家寡人到何等程度!以后数百年来,虽不懂舞文弄墨的村夫村妇都莫不痛恨秦桧、景仰岳飞,特别是在中华民族遭受外侮的时候,人们的这种情绪尤其强烈。即使是秦桧的后人,绝大多数也站在这个立场上。“人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即是明证。套用“站像”作者的话说,李隆不过是将这千古不易的民情民意转化为“一件行为艺术作品”罢了。
接下来的问题是,老百姓们为什么要让秦桧下跪?还是《宋史》说得明白:
一是因为他是一个卖国贼。在靖康之变时秦桧随徽钦二帝当了金的俘虏。但秦桧毕竟是秦桧,他用“重贿”和金的最高统治者拉上关系。在随金太宗之弟挞懒攻山阳时,“与妻王氏及婢仆一家自军中……归行”,但他绝不肯承认是挞懒放归的,而说是“杀金人监己者,夺舟而来”。时人疑问“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安得杀尽而来?”但高宗皇帝信他,说“朕得之喜之不寐”。(《宋史·列传》第二百三十二)回到宋廷以后,他主要干了三件事:为金人服务,为高宗服务,打击、迫害主战派。这三件事从实质上说是极为统一的,统一到宋对金称臣纳贡的“和议”上来。然而,金人的胃口越来越大,到了1140年,金兀术发动起企图吞掉整个南宋的战争。结果吃了败仗,尤其是郾城一仗,被岳飞打得落花流水,从此元气大伤。如果南宋由此再行进取,岳飞等主战派收复失地、“痛饮黄龙”的愿望或可实现。然而,高宗皇帝不想打了,因为他一怕各路抗金武装坐大,重演祖上“陈桥兵变”的旧戏;二怕当真打过去,就可能有钦宗复辟或金人拥立钦宗的事情发生,做个儿皇帝总比没得皇帝做要好得多。金人那边呢,最为畏服的就是岳飞,正所谓“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于是,金兀术密书致桧“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宋史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在金、宋两个主子的授意下,秦桧当了杀害岳飞等人的刽子手,做到了金人想做而做不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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