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懋仁:我们应当怎样看待与劳动者权益相关的法律

2024-11-08 347 0
作者: 胡懋仁 来源: 北航老胡之闲话

  前不久,网上突然传出一条消息,消息中说,柳传志表示,新的《劳动合同法》太照顾员工的利益,对企业的发展不利。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这个说法是柳传志在2008年提出来的,并不是最近新发生的事。这让人不禁有点纳闷,为什么16年前的事现在拿出来翻炒,这让人不是很理解。

  不过,《劳动合同法》自实施以来,在这个领域里,劳资双方有很多问题都没有得到适当的解决。一直都是纠纷不断。这种纠纷绝大多数都是企业资方对员工利益的损害,而员工又无法用正当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柳传志所说的《劳动合同法》太照顾员工的利益,在实际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则完全是另一种状态。《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维护员工合法利益上似乎还是有不少瑕疵的。

  看起来,企业资方对《劳动合同法》存在普遍的不满和抵制是一种较长时间以来所存在的状况。这类抵触当然导致企业不可能老老实实地按照法律的规范行事。而且,企业资方很容易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要么故意下套,要么寻找漏洞,想寻找逃避执行劳动合同法条款的借口对企业资方来说,丝毫不用费什么力气。

  因此,我们面对的并不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太照顾员工利益的情况,而是我们到底怎样需要严格执行这一法律,以真正维护员工的利益这样的课题。

  现在或许因为在某些地方,在某些行业,经济情况不太理想,企业面临较大的压力。所以有那么一些企业就想通过裁减员工来缓解企业的压力。但是他们现在一时也找不到什么正当的理由来这么做,于是有人就把问题的根源推到《劳动合同法》的头上,而且试图让有关方面修改这个法律,便于为企业解套。企业资方有这样的想法可能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

  企业资方们所谓《劳动合同法》太过照顾员工的利益,而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大概就是表达出这样的意思。企业资方有难处,要裁减员工,但劳动合同法又不允许企业资方太过随意地这样做,他们非常为难。他们很想违背法律,很想随心所欲,但是毕竟因为法律很明确地摆在那里,他们自己又不太敢公然违背法律。如果要他们遵循法律,那么企业又要承担太大的负担。或许这就是他们面临的一种所谓困境。

  企业想要纾困解困,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纾困解困可以有很多办法,为什么一定要从员工头上开刀? 这说明在某些企业资方的头脑里,员工的生存是最不重要的。他们甚至冠冕堂皇地说,这就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不仅对商品的交易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就是对于就业市场,也应该起着重大的、关键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市场如此,别人也怪不得企业,怪不得老板。员工生存状态如何,不是他们所能考虑的,也不是他们能管得了的。这就是某些企业资方的逻辑。柳传志大概也是信奉这样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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