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勤:立华老师为何如此动情讲述毛与蒋两条抗战路线的区别?

2024-11-19 510 0
作者: 李克勤 来源: 昆仑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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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立华老师《毛泽东军事思想抗战篇》,看来、读来都很亲切,也很受启发。我重点思考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民族矛盾转变为外敌入侵后的主要矛盾,已经大致谈过了。这里说说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毛主席领导的“全面抗战”胜过蒋介石的“全国抗战”,在思考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我脑海里一直浮现着立华老师在讲抗日战争时期的事情时,好像很少笑,相对比较严肃。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这个人面善,平时总是面带微笑。如果特别严肃,那肯定是内心里一定想起什么来,可以说也是他有非常动情之处。为何这样呢?我想起一件事——立华老师曾在法庭上,为捍卫狼牙山五壮士者辩护的事情。请注意,这里的“捍卫狼牙山五壮士者”,出现在被告席上,这件事情从器层面讲已经过去了,而在道层面可不能就这么一笔带过,不了了之啊!想到这里,立华老师怎么会不严肃呢?正是立华老师亲身经历了在21世纪中国的这件非同寻常的事情,他对区别两条抗战路线的意义有着一般人更深的感悟,所以他才会也那样的想法,那样的说法,那样的做法,这三法在今天依然会在某些人那里想不通、说不通、想不通,但立华老师义无反顾坚持这么做,因为从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讲,那“三法”是“三通”——想得通说得通行得通的道器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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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这是“狼牙山五壮士”英模部队方队接受检阅。

  著名的“九三阅兵”如此安排,实际上就宣告了北京一个“案件”的结果,尽管法庭还未正式宣判。其实那是一个本来就不该受理的“案件”,原告本来就是在胡说八道。可是毕竟那一切都发生了,这也未必是坏事。要想让坏事变好事,那还是得由器而道,从事实中感悟初点道道来,进而由道而器,举一反三接受经验教训,为走好未来之路提供精神支撑和动力。

  下面先看中国法院网上介绍的这一“典型案例”。

  01

  黄钟、洪振快诉郭松民名誉权侵权纠纷案

  2016-10-19 16:08:48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一)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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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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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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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立华老师理直气壮为“捍卫民族英雄者”辩护

  立华老师当时和赵小鲁律师挺身而出,为郭松民这个特殊的“被告”出庭辩护,这是发生在“九三阅兵”之前。那叫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当然法庭上,原告成了被告。真理、正义不可能在他们那一边。

  不过,当一个国家的民族英雄在这个国家可以被人肆意污蔑、诋毁的时候,当捍卫民族英雄的人竟然会成为被告的时候,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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