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五一|吸毒记录封存争议背后:一场法治、安全与民族情感的深度碰撞

2025-12-08
作者: 习五一 来源: 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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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的破局关键在于“精细化”与“透明化”。广大民众明确要求对“吸毒记录”本身的封存设定极其严苛的条件,如仅对完成戒毒多年、经评估确无复吸风险、且无其他关联犯罪的初次违法者予以考虑。对多次复吸者,记录永不封存,甚至可探讨“吸毒入刑”的阶梯式量刑。向社会公开必须查询吸毒记录的“职业负面清单”,如公务员、教师、律师、公共交通驾驶员等,并确保查询机制畅通有效。强化动态监管,公开承诺并强化封存后的动态追踪、定期检测机制,确保监管不断档、不留白。我们在铭记历史伤痛、捍卫公共安全与给予个体改过自新机会之间,如何找到坚实公平、获得人民信任的平衡点?法律的每一次进步,都需要在与民意的深度沟通和相互校准中完成。

  这场围绕“吸毒记录封存”与“吸毒入刑”的全民辩论,其广度和深度已远超单一法律条款的范畴,演变为一场关乎历史记忆、公共安全、司法理念与社会治理的深刻讨论。

  一、争议的导火索:

  新规触动中华民族最敏感的神经

  2026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规定对包括吸毒在内的部分治安违法记录予以“封存”,旨在解决“一次违法,终身受限”的困境,帮助改过者回归社会。然而,这一出于“惩教结合、保障人格尊严”的立法善意,却在“涉毒”这一特定领域遭遇排山倒海般的民意反弹。

  核心冲突在于,法律试图将“吸毒”与其他轻微违法行为如打架斗殴等,同等视之进行“封存”处理,但公众的集体意识与历史情感坚决拒绝这种等同。

  二、反对“封存”与支持“入刑”的核心理据

  在大众舆论场上,反对记录封存、进而呼吁“吸毒入刑”的声音,占据主导,论点系统,充满情感张力。

  涉毒行为具有特殊的社会危害性,绝非“自伤”。大量数据与案例指出,吸毒与盗窃、抢劫、卖淫、“以贩养吸”等犯罪行为高度关联,如黑龙江法院统计60%毒品案涉“以贩养吸”,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吸毒致幻引发的恶性案件,如杀人、毒驾等时有发生,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毒品控制、强奸女性的极端案例提示,吸毒者既是受害者,成为加害链条的一部分。

  历史创伤与英雄牺牲的集体记忆。鸦片战争带来的“东亚病夫”屈辱,是深植于民族记忆的痛点。“对毒品零容忍”已成为社会共识的情感底线。2013-2022年间169名缉毒民警牺牲的数据被反复提及。“封存吸毒记录是否让英雄血白流?”的质问,赋予讨论极强的道德和情感重量。公众认为,对吸毒者的宽容,即是对牺牲者最大的不公。

  对高复吸率与监管实效的深度不信任。中国阿片类毒品依赖者脱毒后复吸率高达98.9%,这一数据成为反对“轻易放过”的最有力证据。它意味着封存记录后,极高的复吸风险依然存在。管新规解释“封存”不等于“删除”,公安机关仍可内部查询和动态管控,但云南等地基层缉毒民警担忧,封存会削弱现有预警机制,比如,住宿、购票触发报警等的效力,让高危人员“隐身”。

  多数国家采取严刑峻法。支持“入刑”方指出,全球有超过60%的国家和地区将吸毒定为刑事犯罪。尤其在中国周边的亚洲社会,如日本最高7年、新加坡监禁+鞭刑、韩国境外吸毒也追责均实行高压政策。这被用来反驳所谓“与国际接轨”应是趋向轻缓化的观点,并质问为何在禁毒形势仍复杂严峻的当下,法律调整方向与多数严法国家背道而驰。

  对特权与执行不公的深切焦虑。 公众普遍质疑,记录封存是否会沦为涉毒艺人、公职人员等“特权者”的“复活甲”?他们担心规则被滥用,导致“明星吸毒悄然复出,普通人却终身受限”的不公现象。

  三、支持“封存”制度一方的观点与逻辑

  尽管在舆论声量上处于守势,支持“封存”的观点主要基于三项现代法治理念。

  其一,区分违法与犯罪。明确“吸毒”是治安违法行为,最高行政拘留15天,而“贩毒、制毒”是刑事犯罪。对轻微违法行为者的记录予以封存,符合“过罚相当”的比例原则。

  其二,给出路,防边缘化。旨在避免因一次过错导致永久性社会性死亡,帮助真诚悔过者,特别是完成戒毒的初犯获得就业、生活的机会,防止其因绝望而再次滑向犯罪深渊,这本身也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其三,制度设计有保留。强调“封存”非“销毁”,国家安全机关、特定行业,如教育、医疗、网约车等,在法定情形下依然可以查询。对公职人员、公众人物,另有《政务处分法》、行业自律办法等更严格的规定进行约束。

  四、争论的实质与未来走向

  这场大讨论的本质,是一场“社会安全优先”与“个体回归权利”之间的价值排序之争,也是专业法律理性与公众朴素正义感之间的一次激烈碰撞。

  争论核心焦点在于对“吸毒”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定存在根本性差异。一方视其为可能引发严重社会风险的“罪恶之源”,另一方则更倾向于将其界定为需要矫治的“个体过错”。

  大众民意诉求的焦点并非完全反对法治进步或封存理念,而是不信任执行过程的公正与透明,并坚决反对在涉毒问题上“开口子”。公众要求的是“零容忍”底线绝不能有丝毫松动。

  我认为,未来的破局关键在于“精细化”与“透明化”。广大民众明确要求对“吸毒记录”本身的封存设定极其严苛的条件,如仅对完成戒毒多年、经评估确无复吸风险、且无其他关联犯罪的初次违法者予以考虑。对多次复吸者,记录永不封存,甚至可探讨“吸毒入刑”的阶梯式量刑。向社会公开必须查询吸毒记录的“职业负面清单”,如公务员、教师、律师、公共交通驾驶员等,并确保查询机制畅通有效。强化动态监管,公开承诺并强化封存后的动态追踪、定期检测机制,确保监管不断档、不留白。

  我们在铭记历史伤痛、捍卫公共安全与给予个体改过自新机会之间,如何找到坚实公平、获得人民信任的平衡点?法律的每一次进步,都需要在与民意的深度沟通和相互校准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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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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