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钧棒:吴鸿昌用诡辩术“反驳” 周新城,属自取其辱——壹评吴鸿昌的《消灭私有制的三个恐怖疑问》
自由派公知的两大拿手好戏,一是造谣,二是忽悠。
造谣是歪曲事实或者无中生有,但是造谣很容易被别人用事实打脸,一般由档次比较低的公知和自由派人士干,反正他们脸皮厚,一次次造谣被揭穿以后仍然能够乐此不彼,而档次高点的公知通常充当谣言“二传手”或者“扣球”的那个,因为即使是追究法律责任也找不到他们身上,如果队友造的谣不被揭穿,那么他们就可以利用谣言得出符合他们“推墙”需要的推论。
而忽悠需要一定的水平,他们需要利用本身具有的一定的逻辑常识,通过诡辩术,在某些事实或者被割裂的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虚假论证,把谬论论证成为“真理”。在运用诡辩术进行的忽悠中,最常见的是偷换概念。
人大教授周新城的一篇题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的署名文章在《求是》杂志旗下的“旗帜”网上发表以后,很自然遭到了一小撮人的围攻,前不久有荣剑和邓聿文,后来又冒出一个吴鸿昌,吴以《消灭私有制的三个恐怖疑问》为题发表文章,加入到围剿的队伍中。对于这种敢于赤裸裸跳出来的公知,我反驳其文章之前,我往往会习惯性地了解他是何方神圣。
在网络上找不到关于吴鸿昌个人情况的介绍,看来他属于不著名公知,就像几天前通过咒骂黄旭华来提高自己知名度的“律师”禚宝伟一样,可能是通过交纳投名状来入伙的。
不过在阅读了他之前在他自己博客上发表的题为《罗援将军,中国不是您的私产》一文,又拜读了他1月23日发表的《消灭私有制的三个恐怖疑问》一文以后,我有点失望,与之前我曾经撰写文章反驳过的荣剑和邓聿文的文章相比,他的忽悠术更加拙劣,漏洞更加明显,连我都不好意思反驳他了。
他的《消灭私有制的三个恐怖疑问》分为三大部分,分别从“理论问题”、“政治问题”和“伦理道德问题”三方面去“反驳” 周新城的文章。
本人按照其文章的结构,分三部分对吴鸿昌的所谓的“反驳”进行反驳,由于他文章的篇幅长,需要反驳的内容多,所以本文主要反驳他的文章的第一部分:
一、在“理论问题”部分,首先他建立了这么一个逻辑链条——
1、《共产党宣言》宣布:“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但是《共产党宣言》结尾处的结论是:“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
2、消灭私有制和暴力革命,构成了共产主义理论的基础。消灭私有制是目的,暴力革命是消灭私有制的途径,二者不能分割,缺一不可。
论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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