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外卖员成个体户老板的黑色隐喻
近日,一则批判某外卖平台要求骑手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的短视频引起了广泛关注,很多人误以为这是外卖平台为了应对“强制社保”新规的新举措。
事实上,不仅仅是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还有快递行业的“四通一达”、顺丰,滴滴为代表的网约车行业,恒大为代表的地产业,甚至是顶着国企招牌的石油、电信等行业的企业,早在两年多前就已采取类似的“个体工商户模式”的外包“创新”。
前些年,“装修工”们在大媒体上乐此不疲地鼓吹“企业家精神”。企(资)业(本)家们的确很有“精神”,不仅有一颗躁动不安的心:
更在于它们有着一颗颗永不停歇的“创新”之心——这“创新”不是科技创新(那是留给雇工干的,专利上写自己的名字就行了),而是制度“创新”。
真正应了马克思的那句,“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
前几天,公益法律平台“致诚劳动者”的深度调查文章《骑手谜云:法律如何打开外卖平台用工的「局」?》为我们揭示了资本平台“创新”推出“个体工商户模式”的奥秘: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一旦成为“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个体工商户,就意味着被剥夺了“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不再可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实际上,对于任何一位稍微懂点公司法和劳动法的律师来说,“个体工商户”都可能意味着一场同时“避税”和“避社保”的架构操作。
在巨大的群众舆论压力之下,9月14日晚,美团向所有的合(劳务)作(外包)商发送通知,“严禁诱导和强迫骑手注册成个体工商户”;9月15日,饿了么也下发了类似的通知。
“严禁诱导和强迫”——遣词造句一点毛病没有,至于懂的都懂,你们“自愿”的总怪不了我吧。
外卖员从一个个没有任何身份的临时工,摇身一变成了个体户“老板”,从此以“老板”对接老板的业务,虽然收入不会有任何增加,但身份一下子就“高贵”起来了。
不过,从类似“9527”这样的一串串数字为名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来看,这样的“老板”依旧是卑微的,卑微到连个响亮的名字都不配有。
15世纪的资本家通过“圈地运动”消灭了小农和个体手工场,将人类社会推进到了社会化大生产的阶段;五百年的社会主义运动史,亿万工人的不懈斗争,迫使资产阶级的政府不断完善各种法条,保障工人阶级的基本权益、要求资本家对雇员承担起最基本的责任,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避免“涸泽而渔”的不可持续的局面。
劳动分配机制公有制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2105/2678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