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狗计较的都是过得不如狗的?狗事,说到底还是人事!


  这两天,西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的一条微博简直让人大跌眼镜。某市级单位要求下属各单位给“协会”送狗的时候要送上狗粮,于是几个分局都给“协会”送去了数量不等的狗粮。

  放在今天,将某些公共服务外包,由政府购买某些NGO提供的服务的今天,这并不奇怪。

  并且,近年来,在国内舆论已经大有将所谓“伴侣动物”给神圣化的趋势之下,碰上个能闹的主,几年下来,当地有苦难言,说难听点,移交涉犬事件管理权,定期上缴点狗粮保自己平安,也成了“迫不得已”的选择。

  只是,这些人所图甚大,该条微博下的评论就说得很清楚,一是收容所的所有资金和物资都得政府承担,二是要推动动物保护法的出台。

  对于狗,笔者并不讨厌。

  只是,出身农村的笔者,观念始终还是“落后”的,实在是跟不上“时代”。第一,它有功能性,或看家护院,或完成别的特定任务;第二,也有一定程度的伴侣性,但没有什么神圣性;第三自己不吃,但不反对别人吃;第四,当狗“权”和人“权”起冲突时,人“权”第一,并且要依法追究狗主的责任。

  但是人家小动物保护协会并不是这样的,人家是将狗给供起,当祖宗。

  18年的时候,流浪狗连环作案咬伤9人,村民为民除害,打死了12只狗,却硬生生被媒体给歪曲成了“泄愤”。

  其实,能够连环咬伤9人的流量狗,要么是已经彻底野化,像狼群一样集团行动,要么是有狗狂犬病发作,成为了疯狗。这个时候,从保护安全和防止疫病的角度,一定范围内由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组织人进行扑杀,是必须也是应该的,这也是《动物防疫法》及此前发布的《养犬条例》的要求。

  然而该市小动物保护协会的说法,远比“泄愤”更加可恶,人家称“可以不爱,但别伤害”。

  就在前半个月,类似的事又有一起。流浪狗闯入校园,被依法扑杀,然后人家又顺势黑了一把当地相关部门:

  反正,狗狗都是人类的好朋友,狗狗都是很乖的,万一有被咬的,那是那个人作死罢了,跟狗狗没关系。

  令网友们不忿的正是,都被编排成这样了,当地有关部门还要去讨好小动物保护协会。

  更令人不解的是,市、区两级都在做下发中央补助金给低收入家庭补贴租金的工作。

  这是刀刃上的钱。

  但是,一件简单的事变得复杂,需要花费大量额外的本不必要资源,权力部门也成了冤大头,网友产生疑问也就成了必然。

  一头是用中央财政补贴贫困户,另一头是地方财政补贴流浪狗,这不是讽刺么?

  还有更厉害的。

  看看人家狗狗,吃得多好:

  感情这些被狗吃的动物都不是人类的好朋友了!

  这吃的可不是远超贫困户,而是远超一般家庭了。笔者老家乡下的狗,就是人吃什么它吃什么,吃的是剩饭剩菜,至多就是偶尔额外给点骨头和下水补补。

  强烈的对比之下,网友自然要问,当地的穷人一天有五六个大鸡腿吗?

  看人家的回答多硬气:和狗计较的都是过得不如狗的!

  的确,这一家有够硬气。

  其负责人不给员工发工资,称其为志愿者,败诉后,拖着不给钱,直接把自己给拖成了老赖,吃了一张法院的限制消费令。

  同样神奇的是,这一家的官方网站尾部竟然没有“XICP备XX号”和“XX公安局XX分局备”的字样。这可是2021年,不是2001年啊,只能说人家能量实在太大了,简直是挟狗狗以令天下了。

  有了这个“正确”,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到处发起募捐、可以白嫖员工/或志愿者的劳动力,可以让地方政府养着。敢表露出一点点怀疑,网上的拥趸直接能攻击到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

  这简直是一笔好生意啊!

  最近的狗事实在是太多了。

  一是狗咬人的新闻频频见诸网络,且有多发之势,所有这些,或者主人未现身,或拖着不给赔偿的,或者连是不是流浪狗都无法确认。

  二是,狗狗在景区坐轿子的视频。

  三是,几个月前在自家狗狗突然窜出,惊吓到邻居家小孩,由此引发冲突后,徽州宴女老板的狂言:“我有钱!我干了几个徽州宴,砸几千万我都赔得起,你那小孩还没得我的狗值钱!你敢弄我的狗,我就把你孩子弄死!”

  很多时候,难免让人有一种”人不如狗“的恍惚。

  确切地说,不是“人不如狗”,是“某些人”不如“另一些人的狗”。

  这里,一方面是这“另一些人”,眼光选择性地盯着外面,将狗与人的位置等同,称这为文明,以满足自己虚伪的道德感。奇怪的是,印度牛是神圣的,农民对牛也很有感情,但是他们却把牛当做了美食。

  这种等同之下,是选择性的失明,他们只盯着欧洲的极个别国家不吃不杀,但就是他们眼中的灯塔,虽然大多数地区不吃狗,也把狗当伴侣动物,但对流浪狗的扑杀执行得极为严格,每年扑杀的数量达百万级。

  正是因为纵容,加之我国人口的高度集中状态,人被狗咬伤狗主没啥责任的事件时有发生,同时我国的狂犬病发病率排名全球第二,仅次于印度。

  另一方面,是在巨大的阶级分化之下,我们早就不是同一个人类了。在“另一些人”眼中,狗狗是自己的伙伴、自己的家人,而“某些人”只不过是蝼蚁而已,大不了就是赔几个钱而已,多大点事。

  这不由得让笔者想到了黄继光母亲邓芳芝那封写给毛主席的信。

  两位老人都有一个儿子在朝鲜战场牺牲了,他们都是烈属,邓芳芝老人的信是这么写的:

  敬爱的毛主席,我们祖祖辈辈都是受苦受难的农民。解放前,地主剥削我们,乡、保、甲长骑在我们的头上,祖传的几亩田地也被迫典当了,一家人少吃无穿,实在苦啊!

  一九四二年旱灾,我的几个儿子,都饿困在床上动也动不得。一九四九年二月,家里没有吃的东西,继光到河沟里捞虾子,碰着伪甲长的一条毛狗被人打死在河沟里。伪甲长不分青红皂白就一口咬定是继光打死的,叫他背死狗游街,还要我家给狗买棺材、做道场。那时,简直是没有我们穷人的活路啊!

  难怪,黄继光牺牲后的次年,邓妈妈义无反顾地将最小的儿子黄继恕送上了朝鲜战场,并对他说,五哥没做完的事情,你替他去完成。

  人比狗贱,这样的事,并不仅仅是四川中江的黄继光一家的经历。

  山东省荣成县南下河任日伪区长的恶霸地主张凤楷,就在1934年7月,强迫北齐山贫农给他的狗立了一块碑,石碑正文是“遭祸冤狗碑记”,下款是“民国二十三年七月立”。

  自卫打死狗的孩子跑了,加上乡亲的求情,最终人可以不死,但是要给狗买棺材,为狗出殡,还要停“狗灵”、敬“狗牌位”、出“狗殡”、立“狗碑”。

  当然,也不一定是狗。电影《平鹰坟》讲的也是类似的事,只不过狗变成了鹰,而棺材里所谓的鹰尸,其实是人们以为失踪其实被打死的平民的尸体。

  还有,1920年,湖南一个村民打死了地主老财家咬人的狗,被同族族长逼得给狗披麻戴孝,并给地主家无偿打工五年来偿还。这位农民正是毛教员的“新梅六哥”,也是韶山最早的五个党员之一。

  这才多少年,就全都忘了?

  这“另一些人”和“他们的狗”又再一次嚣张了起来,急剧膨胀的财富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以为自己真的上天了还纯凭自己的本事,不是“和狗计较的都是过得不如狗的”,就是“砸几千万我都赔得起你那小孩还没得我的狗值钱”。

  狗事,说到底,还是人事。

  只不过这一次除了披了一件财富的外衣,还夹了一件舶来的号称“文明”的马甲。

  还是教员那句话,“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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