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与法理上论述当前民间金融政策与法律间的冲突

2021-01-08 1063 0
作者: 江雪独钓 来源: 红歌会网

  2005年后,我国开始实施民间金融开放政策,长期以来国务院247号令一直生效未被废止,这就产生了政策和法令之间的冲突问题,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和管理问题。当前,国务院247号令废不废止?如果不废止,就与国家民间金融开放政策相抵触,因为政策在鼓励设立民间金融机构,而该法令是禁止设立民间金融机构(非法金融机构),政策在鼓励民间金融创新发展,而该法令是严禁民间金融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金融业务活动(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如果执行政策则行政部门违反该法令【行政违法,存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注册民间金融公司(非法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不取缔民间金融公司】,而政策参与人也将面临非法认定问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如非法集资);如果行政部门放弃执行该政策那就影响到国家经济发展。反过来,如果不废止国务院247号令要再回头执行二十年前的垄断金融政策,就要将在营的两万多家民间金融公司全部取缔(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两万家民间金融机构存在,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这又很不现实;而且在我国非公经济国民经济占比超60%的今天,这种作为就是在开历史倒车;如果不取缔这些违法设立起来的非法金融机构(依据政策设立,违反着国务院247号令,当属于非法金融机构),还接着不去规范和保护这些民间金融机构而只进行非法集资监测、认定和打击,那么非法集资还要泛滥,还要伤害更多的社会公众;其实现在也无法规范和保护这些民间金融机构,因为十多年来始终就没有一个针对民间金融活动规范性法规出台。

  这就是当前需要面对的严峻问题:这些当初放弃国务院247号令而依照政策设立起来的民间金融机构如何监管?要不要立法规范和保护?该不该立法规范和保护?民间金融要不要开放?十多年来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要不要接着继续走下去?国务院247号令要不要废止?究竟是要发展执行公有制经济与金融垄断政策还是要发展执行非公有制经济与民间金融开放政策?路线向左?还是向右?这是当前急需要面对和解决的严峻问题。其实这个问题一直悬而未决,飘忽不定,要不然也不会有政策与国务院247号令之间的冲突存在,也不会有民间金融开放与金融垄断法规之间的矛盾问题存在。也正是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困绕,才会出现政策执行一直被法律法规束缚甚至被反转;同时也会出现监管执法与司法一直在政策与法律之间摇摆,造成行政有法不依、违法行政或者有令不行、政令不通;更严重的问题是政策参与人在政策畅通时被鼓励支持,而政策被反转后却面临着非法认定和打击,遭受到司法侵害而权益丧失。改革中正是这种思想意识形态的矛盾对立,路线方针的飘摇不定,才导致政策与法律之间的不同步(法律制订与修改滞后),才会导致改革的历史悲剧一次次上演,如王安石变法、戊戌变法。因此,改革的思想意志要明确、统一、坚定,缺乏坚定统一的思想,尤其是改革中出现派别对立,将给国家、民族发展带来灾难,正如当年的王安石变法失败、康靖之耻与戊戌惨案。当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与金灾,何尝不是改革中这种矛盾造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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