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财政
(一)社会主义财政的本质
财政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掌握国家机器的统治阶级为了执行国家职能,以维持它的阶级统治,必须占有一部分国民收入。这种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就是财政。马克思指出:“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
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财政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国防等事业,并履行自己的国际主义义务,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这种关系,体现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新型的社会主义关系。社会主义财政,不仅包含生产领域以外的再分配,而且直接延伸到生产领域,把国家预算、国家银行信贷和国营企业财务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一个比任何一种私有制国家财政的范围都要广泛得多的财政体系。在社会主义财政体系中,国家预算是主要环节,国家银行信贷是动员和再分配闲置货币资金的渠道,国营企业财务则是这个体系的基础。
社会主义财政和经济的关系,实质上是分配和生产的关系。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反过来影响生产。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条重要原理。毛主席指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我们的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财政政策的好坏固然足以影响经济,但是决定财政的却是经济。未有经济无基础而可以解决财政苦难的,未有经济不发展而可一是财政充裕的。”毛主席关于财政和经济的辩证关系的论述,是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影响生产这一原理的运用和发展,是社会主义财政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
经济决定财政,表现在社会生产的发展速度决定财政收支的增长速度,国民收入增长水平决定财政收支所具有的规模。经济决定财政,但是财政又不是纯粹是消极的、被动的因素,它反过来对经济的发展也起着重大的影响。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育医疗建设等所需要的资金,主要是依靠社会主义国家的内部积累。社会主义财政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再分配和节约使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生产增长。社会主义财政不仅把生产领域已经创造出来的一部分国民收入及时地集中到国家手里,而且还积极为生产服务,从发展经济入手开辟财源: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挖掘生产潜力,推动增产节约;其次促进企业之间比、学、赶、帮、超竞赛,抓住同类型产品的可比因素对照分析,推动先进经验的相互交流,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其三沟通协作,促进企业相互支援,帮助企业解决在物资、技术和劳动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财政在分配和使用国民收入方面,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更为直接。任何一项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育医疗建设,必须有相应的资金安排才能进行。
国营企业财务是社会主义财政的基础。这是因为它系统地反映并直接指导着企业生产活动中的资金使用和周转,同时还对国民收入进行初次分配,以形成国家集中的纯收入。所以,社会主义财政对经济的反作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依靠国营企业财务实现的。要使社会主义财政更好地为无产阶级专政服务,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有计划地分配国民收入,积极地为生产服务的前提下,还要正确地发挥社会主义财政监督的作用。
(二)社会主义国家预算
社会主义国家预算是财政体系中的主要环节,是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社会主义财政在动员和分配资金的过程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国民收入,特别是其中积累基金的主要部分,是通过国家预算分配的;国家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是国家预算拨款和财政性存款;国营企业创造的纯收入以税收和上缴利润的形式集中到国家预算,它所需要的基本建设投资和自有流动资金等由国家预算拨给。
社会主义国民经济计划,是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的总计划。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一国民经济计划为基础,反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预算收入同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工农业生产、商品流通和交通运输等指标衔接,能够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程度;预算支出同经济、文化和国防建设等计划相衔接,能够反映国家建设的规模。毛主席指出:“国家的预算是一个重大的问题,里面反映着整个国家的政策,因为它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社会主义国家预算的收入和支出的构成及其收支平衡的特点,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财政的特点和优越性。
(三)社会主义的银行和信贷
恩格斯指出:“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大银行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所需有的‘国家机构’;没有大银行,社会主义是不能实现的。”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我国人民创立革命根据地的年代,就提出了银行国有化的政策,并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建立了国家银行,发行货币。抗日战争时期,毛主席又一再提出“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共和国的国家所有”的指示。各革命根据地先后建立了自己的银行,发想自己的货币。随着人民战争在全国范围的胜利,一九四八年十二月,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建立了新中国统一的银行货币制度;并陆续没收了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国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处理了帝国主义国家的在华银行,对民族资产阶级开设的私有银行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在很短的时期内,就建成了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国家银行,是全国信贷、结算和现金出纳的中心,是我国的货币发行银行。国家银行在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在统一全国财经工作,稳定物价,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在信贷方面采取区别对待的方针,积极地支持了国家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利用、限制和改造。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专门办理基本建设拨款工作,同时也对基本建设单位办理临时的存款和贷款业务。通过拨款和信贷业务,促使基本建设单位合理地节约使用国家拨给的基本建设资金,减少或避免资金和物资的浪费。
中国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对外办理外汇和国际结算等业务。它在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联系,开展对外贸易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国家银行在农村金融工作方面的助手。它的股金、积累和其他财产,归信用合作社社员集体所有。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办理农村存放款业务,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对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放生产费用和生产设备的贷款。同时,好帮助贫下中农克服可能发生的暂时的生活困难,制止和打击高利贷活动。
信贷是从属于商品货币关系的经济范畴。在商品货币关系存在条件下,信贷表现为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的基本特征是货币持有者借出,规定在一定时期以后偿还,并有借用货币的人付给利息。马克思指出:“这个运动——已偿还作为条件的付出——一般说,也就是贷和借这个条件让与货币或商品的独特形式的运动。”所以,简单的讲,信贷就是借贷行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还需要信贷呢?社会主义信贷的客观必要性,是由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的特点所决定的。社会主义既然还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就必然伴随有货币资金运动。而货币运动中,又必然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一些部门、企业和单位又有暂时不用的货币资金,而另外一些部门、企业和单位又有补充货币资金的临时需要。
预算资金和信贷资金都是由国家掌握的,但是,它们具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预算资金来源于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的纯收入,国家有权集中起来,把它分配给国民经济各部门,用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进行经济、文化、国防、教育医疗建设。信贷资金来源于国民经济中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国家只能以借贷的办法加以分配,用来满足在生产中短期周转资金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