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游:如何调动“为国生娃”的积极性?


  最近,经过第七次人口普查,国家终于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人口问题,把计划生育的政策放开到可生育三胎。从一孩好到二孩好到三孩好,表明原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

  大家不要以为这叫鼓励生育,准确讲,这叫鼓励按照国家要求生育,要求是什么?可生三胎,这还是属于计划生育,恢复自然生育状态似乎没有提上日程,但在生育积极性普遍降低的情况下,这生三胎的要求对普通百姓们来说,意愿并不高,真愿意生育的一定是非常富足或有些特殊情况。

  有意思的是,最近一些媒体提出一个“为国生娃”的口号。这表明,生第三个娃是多么的重要,都提到国家的角度来号召了,虽比不得当年的计划生育一孩化的国策,可明显地是在鼓励个人家庭在生育上要为国家做出新贡献。由此来看,放开三胎与限制一胎性质一样,都是国家要求的,问题是普通百姓们会不会积极响应国家的这一号召,就是这口号能调动普通百姓们生娃的积极性吗?

  回顾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让人再次想起老人家的名言,“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在共产党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创造出来。”事实确实如此。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还真的创造出世界上从未有过的奇迹。

  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所有成就被世人称为一种世界奇迹,比新中国成立早的国家,比新中国发达得多的国家,与新中国类似的国家,没有一个国家有中国这种发展速度,没有一个国家象中国一样迅速摆脱了贫困。七十多年就把一个一穷二白的落后国家变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不管我国还有多少问题需要解决,还有多少困难需要克服,不管普通百姓们还有多少愿望没有实现,不断地向前发展是不争的事实,这是新中国的最大成就,我国还在高速发展,走向崛起。

  这一奇迹谁创造的?当然是中国人,是中国人民创造出来的。如今,我国终于再次意识到“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这一名言的重大意义了,放开生育三胎。

  可今非昔比,由于实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准确讲,是实行了几十年城市一孩化、农村二孩化的政策,人们的自然生育规律被打乱,这一政策不是基于社会婚姻产生自然结果的体现,而是人为限制的体现,这导致一些人以为现在一孩化也是正确的选择。

  如今想生的过期了,年轻的生育欲望又大幅降低,放开生育三胎虽是向自然生育规律偏移,人为限制大幅放宽,但性质上仍属人为限制,并非是遵循人们婚姻后自然规律的生育。

  特别是走上了市场经济的道路之后,经济调节因素越来越大,即使全面放开生育政策,自然生育的规律向回调节需要很长的时间,在短时间内人们不太可能产生出较大的生育欲望,也就是很多人说的在经济条件的制约下,生育欲望明显降低,这在世界很多国家都得到了证明,似乎这是经济发展带来的结果。

  因此,国家放开三胎后,普遍出现在经济上对生三胎家庭予以补偿的要求。不过,在下以为即使补偿能调动起多大的生育积极性还是有疑问的。

  其实,世界各国的人口状况不同,社会基础不同,传统观念不同,社会发展不同,经济发展并不一定是抑制人口发展的主要因素。大家想想,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经济发展恢复很快,从而大幅度地刺激了人口的增长,这是经济发展带动了人口的增长,故而不能把人们生育欲望降低说成是经济发展的抑制,实际上是市场经济的因素在抑制人们生育欲望,但这还不是主要原因。

  那么,我国当前生育欲望降低的主要原因究竟何在?在下以为,在我国除了计划生育一孩化政策的惯性影响和经济因素的制约之外,生育欲望降低很大的原因是国家与个体关系的变化。

  当初,我国搞计划生育,提倡、说是提倡实际上就是强制城市家庭只能生育一胎,这不是以个体需要、家庭需要为前提的,而是以国家需要为前提的,或者说是计划生育政策需要为前提的。现在放开可生三胎与当初的国家需要生育一胎从政策角度讲性质是一样的,也不是家庭需要、个体需要为前提的,还是以国家需要为前提的。从这一角度来看,生育这件事情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没有转变为由自然规律来调节。换个说法,限制生育一胎和放开生育三胎没有政策性的本质区别,这可能无法激起普通百姓们的生育欲望。

  当然,限制生育一胎和放开生育三胎虽说政策属性上没有区别,变化还是有的,那就是前者可以强制,后者无法强制。

  自从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提倡一部分人先富之后,我国普通百姓们的价值观念出现了极大的变化。过去,大家在提国家、集体、个体的关系时,一定是先有国家,再有集体,最后是个体。

  可当人们看到改革后出现的那些老板们怀揣上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资产时,看到他们大肆挥霍所谓自己的财富时,当他们看到明星们轻轻松松腰缠万贯、坐拥亿万别墅时,想法完全变了。既然提倡一部分人先富,那奔向富裕将是个体奋斗的目标,很自然地就把国家、集体、个体的关系颠倒过来,变成是个体、集体、国家。由于这一颠倒,人们的关注焦点不再是国家需要什么,而在家庭需要什么,个体需要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说“为国生娃”号召力是会打折扣的。

  过去,国家可以强制实行一孩化,主要原因在于国家对个体负责,教育管,医疗管,住房管,工作管,现在国家对个体家庭一切都不管了,当然,宏观上还是管的,就是国家管整体而不管个体。

  问题就来了,计划生育一孩化有“法”,可以强制,可三胎生育没有“法”的规定,当然无法强制。在国家与个体关系出现根本性改变后,放开生育三胎,普通百姓们的家庭接受与否全在个体家庭的需要与否,而不是国家的需要与否。

  那么,既然以个体家庭来衡量生育三胎的利弊,放开三胎能在多大程度上调动起普通百姓们的生育积极性就值得深思了。

  或许有人会说,这不正在制订相关鼓励生育三胎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吗?在下前面已提到,生育欲望降低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这是人们追求的改变。何况现在鼓励“生育三胎”的措施都属下“毛毛雨”的性质,不会激起较大的生育愿望,至于下“大雨”目前看,无论是国家还是各地政府似乎没有进入议事日程。别说全民免费医疗,就是三胎家庭免费医疗都没有见到提议,第三胎免费医疗的可能性都不高。

  目前能看到的议论则是种种“优惠”,而“优惠”属一时高兴而已,与个体家庭的需求相比差距较大,即使对三胎实行全面“优惠”,不增加个体家庭的丝毫经济负担还有“大忧”挡路。

  要知道,我国多数小家庭的一胎、二胎的负担已有不堪之虞,况且这种负担很多的情况下都不得不转嫁到了上一代,这种转嫁并非经济上的,主要是时间、精神、精力上的,而人的精力、精神、时间的消耗是更大的负担,此乃“大忧”也。明确讲,生三胎不是给小家庭加负担而是给上一代加负担!

  所以,普通百姓们家庭生育欲望不高的关键在于国家与个体关系的改变,一方面号召个人先富,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一方面要求“为国生娃”,有些不一致。在当今的社会,娃多不富是无法改变的现实,幸福指数不高,养娃个人得放弃许多,如果要为自己小家庭的幸福,为什么要“为国生娃”?

  过去可以说,大河不满小河干,现在不行了,不是没有这个觉悟,而是社会现实让人们看到了相反的情况,大河满不满不知道,可一些特殊的“小河们”让普通百姓们看到的是,他们是太满了!当年那个明星生三胎,罚个几百万,没事人一样,根本没有丝毫负担,普通人能做到吗?

  很多人都说这些老板们不容易,明星们不容易,可他们再不容易赚到的钱达到了惊世骇俗的地步,能多不容易?赚到上百年花不完的钱,再不容易也值啊。可普通百姓们的不容易谁能理解,所获只能是养家糊口,到底谁不容易?如是,“为国生娃”是不是要求高了些?

  能不能把这一口号改一改,要是说为家庭的幸福生活生娃会不会更有效些?只是实现起来有些困难。

  因此,把目光放在下“毛毛雨”似的优惠上是不解决问题的。当然,把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重新恢复到之前的状态也是不太可能的,只能在现实条件上来推动生三胎。

  那么,不仅要在教育、医疗、住房、工作等诸多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更要在减轻上一代的负担上实实在在地解决些大问题。

  虽说这大概需要国家付出较多的公帑,可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为实现三胎的目标,这值啊!如是,才能调动起普通百姓们“为国生娃”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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