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还得与胡总编掰扯掰扯
胡锡进发表的那一篇关于司马先生质疑联想的文章,其中有一段话,也是他这篇文章的核心问题需要和他掰扯掰扯。他这篇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原文是这样写的:
“我认为倒过来追究联想是否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需要非常非常谨慎,因为有不少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都有所谓的类似‘原罪’。中国经济曾经是完全的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如今,民营企业占了大半江山,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尽管大量的民营企业都不是国企改制出来的,但他们中的不少曾有过挂靠乡镇的‘红帽子’,那当中的情形极其复杂,而且当时的改制方向受到了各地政府的认可和推动,我很担心,如果反过来追究,甚至形成一个运动,将会对中国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造成打击,增加他们的不安全感。”
老胡文章中的这段话,主要是反映他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看法,同时也透露了不少信息,我认为非常有必要和老胡掰扯掰扯。
这里面存在着对“国有资产流失”,“怎么看,如何办?”的问题。对此,我与老胡有不同的看法。
我们先来梳理一下老胡这段话,看他说了几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老胡认为,如果追究联想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需要非常非常谨慎。也就是说不能轻易地追究“国有资产流”的问题。为什么呢,老胡列举了以下两点原因来支撑他的这一观点:
一是老胡承认,当时有不少的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都有所谓的类似的“原罪”。按老胡的意思,因为都有这个原罪,那就存在着“法不责众”嘛。既然都存在着这个“国有资产流失”为什么非要追究联想的问题呢?
二是现在的民营企业占了大半江山,发挥了不可取代的作用。
基于以上两点在老胡看来,追究国有资产流失就要非常非常谨慎,虽然他没有明说“不予以追究”,这是胡总编写文章的一个特点,从不将话说死,总是留有余地,但是老胡这样说的的意思是很明确的。
我个人认为老胡的这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而且是完全错误的。
至于联想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我们先抛开不说,这得由有关部门调查认定。
我这里就广义而言,为什么不同意的老胡的观点呢?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国有资产是归全民所有的资产,以国有的形式存在.如国有企业、公立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
这就是说,国有资产是属于全体国民的,如果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或者装进个人腰包,就等于侵犯了全民的资产,其中也包括了我的一份,凭什么不能追究?你问问全国人民会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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