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联想:主要是三个法律问题
在商言商。
从《公司法》法定权力出发:
才能一眼看清联想的违法事实。
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没有例外。
内部人控制就是权力不受约束。
《公司法》法定权力三权制衡结构被破坏:公司必然腐败。
《公司法》的法律精神:
就是维护股东、员工乃至债权人即公司内外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所以在股东大会的基础上设立:
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执行团队三权分立相互制衡。
联想从《公司法》法律角度主要是三个问题:
一是国有股法权长期缺位;
二是监事会法权长期缺位;
三是内部人控制涉嫌违法。
这三个问题事实上形成了:
联想高管团队涉嫌长期侵占国有股东、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A、"合法"抢劫:内部人控制和国有股东长期缺位。
企业两大问题:一是无脏可分;二是分脏不均。
内部人控制必然导致分脏不均。
即通过内部控制权侵占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内部人控制是指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两权分离,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由此导致了经营者控制公司,即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筹资权、投资权、人事权等都掌握在公司的经营者手中即内部人手中,股东很难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
由于权利过分集中于内部人,因此股东和其它相关方合法权益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会计信息失真是国企改革中的内部人控制的主要表现形式。
内部人通过对公司的控制追求自身利益,损害外部人利益。
随时进行会计程序的技术处理,工资、奖金等收入增长过快,侵占利润;转移国有资产;置小股东利益和声誉于不顾;大量拖欠债务,甚至严重亏损等。
内部人控制的违法灾难过去在恒大和P2P公司表现的淋漓尽致。
事实上:国家如果缺乏有效监督,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执行团队,就会演变成三权勾结的利益共同体。
《公司法》就会成为一些利益共同团伙违法犯罪的防弹衣;《公司法》就会成为一些团伙掏空企业转移财产,侵占公众法定权力权益的合法外壳。
联想的法律问题:
是内部人控制涉嫌长期侵占其它股东利益比如说国有股权益。
联想国有股东长期缺位。
联想的董事会中谁国有股董事?
联想的股东大会中,谁是国有股东代表?
联想国有股董事和国有股东代表:
是否代表国家和人民履行了法定权力?
国有股董事和国有股东代表是否存在和内部人勾结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共同分脏侵占公众利益和债权人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