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饭店老板状告:杨浦分局民警「吃野味喝茅台不付钱」?


  上海杨浦分局民警?

  吃野味、喝茅台,两嘴一抹,竟然以“刑侦”为名拒付费用。

  不奇怪。

  杨浦分局?五年前吃野味喝茅台不付钱的案子?

  五年前正是上海小红楼红火的时候。

  上海市杨浦区许昌路 632 号,它另有一个名字——小红楼。

  上海杨浦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杨浦区人民法院原院长任湧飞,都是赵富强

  的“保护伞”。时任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殷行路派出所所长的胡程浩、长白新村派出

  所副所长的孙震东,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上海小红楼赵掌门赵富强作恶时间如此之长,一干就是20年。

  范围如此之广,受害人超过千人,得有多大的网才能护着他,这张网是由多少人、哪些

  人构成?赵富强十几年间性贿赂对象可达数百上千人,他们都是谁?

  如果我们发现一只蟑螂,暗处起码还有100只。

  回到本案:刑侦行为当然不是拒付餐费的理由。

  A、法院裁定:25号查获脏物,26号抓获原告,27号就餐?涉嫌敲竹杠?

  这法院同时砸了依法刑侦和司法公正两块招牌!

  9月14日,一份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在网上流传,网传信息显示,原告

  葛某某系一家餐厅老板,其状告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长白新村派出所民警夏某吃饭未

  付餐费,要求支付餐费5688元。

  审理中,夏某表示原告所述不实,自己去餐厅系侦查行为。法院至长白新村派出所调查

  时,所里也表示被告夏某系该所民警,当日至原告处就餐系刑事侦查行为。

  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遂裁定驳回原告葛某某的起诉。

  这份民事裁定书最大的疑点在于:

  警察于25号查获眼镜蛇26号抓人,然后26号当天警察又订餐,27号去吃饭……

  这什么鬼?

  也就是说,26号警察抓了蛇餐厅老板后,在当天又预定包房,并且第二天27号又去蛇餐

  厅吃饭?抓了人明知道餐厅有野生动物还去吃饭?

  这迷之操作…

  为了固定犯罪事实,点了一条眼镜蛇,店里做好了端上来,全程录像,抓人,蛇没有

  吃,这个叫刑事侦查行为。

  25号查获脏物,26号抓获原告,27号就餐,怎么感觉是去索贿敲竹杠呢?

  恐怕平时吃霸王餐习惯了?

  B、重温经典:抓嫖是不是就得插几下?

  老子城里下馆子吃饭都不问价钱,吃你几个瓜怎么了?

  调查饭店售卖野生动物就得点两盘还要上茅台,那缉毒是不是就得吸两口?

  抓嫖是不是就得插几下?

  你别说,还真有——

  上海市杨浦区政法委书记卢焱、杨浦区法院院长任湧飞在上海小红楼案中,可不只是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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