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明:谁是窃贼?一个河南人谈“南阳迷笛”事件(下)


  续上篇《谁制造了地域黑?一个河南人谈“南阳迷笛”事件(上)

  “南阳迷笛音乐节盗窃”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大量讨论。

  吕德文老师在“南风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迷笛摇滚节,要反思的不是当地群众》的评论文章,某位正能量大V嘲讽说:“我先去反思了,虽然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如此嘲讽,说明这位大V确实没看明白吕德文老师“在说什么”。

  吕德文老师在文章中并没有去要求网友反思,而是旗帜鲜明地写道:“最值得反思的可能是当地党委政府的群众工作。”显然,大V没必要自作多情地去“自我反思”。

  吕德文老师在文章中写道:

  南阳迷笛音乐节的“偷拿”事件,需要反思的不是当地群众,而是作为活动组织者的地方政府。

  其组织活动当然是有技术上的漏洞的,比如,乐迷还没有完全撤离,就对现场解除了监管……

  这次活动有四万多志愿者……社会动员的规模不可谓不大。但是,这些志愿者是谁呢?他们可能是党员,机关干部,各行各业的热心人,但显然不是那些最普通的群众,对摇滚一无所知的农民。

  活动主场周围村庄的普通群众……他们是“看客”,活动办得再好,地方政府和志愿者再怎么觉得有意义,也都和普通群众无关。迷笛音乐节本是群众性活动,摇滚精神也本包括自发、自觉和自主意识,乐迷是有这些意识,但作为东道主的当地群众,却没有机会,也没有主动性去参与,出现匪夷所思的事件也就不奇怪。

  志愿者本该是普通群众的积极分子,但现实中,他们都是有体制身份,或者自视精英的人。一开始,他们就不来自于群众,当然也不存在到群众中去。也因此,他们也就很难在自然而然的过程中团结中间分子,抵制消极行为。

  “开启民智”、“教育群众”,类似这种说教,其实是没多大意义的。真正有意义的是,要让普通群众成为这个社会的主人。说不好听一点,在别人家门口举办公共活动,却把别人当看客,也就别怪别人不配合。

  笔者之所以要把吕德文老师的原文大段地摘录到这里,就是因为笔者认为这些话写得很准确、很有力,简直是字字珠玑。

  吕德文老师是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长期关注和研究农民、农村问题,每年都要花大量时间带领学生扎根湖北的农村做社会调查,把“回乡见闻”作为学生学术训练的重要形式坚持了十几年,笔者几乎每篇必读。所以,笔者认为,在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上,中国的学术界还真没有几个人会比吕德文老师更了解实际情况。

  不过,如果离开了历史演变过程以及历史成因的具体分析,吕德文老师的这篇文章的确容易给那些资产阶级的道德家以及法律专家们留下口实,特别是上面摘引的最后一段的最后一句略带戏谑的话。

  笔者是土生土长的信阳人,与南阳毗邻,风土人情颇有相似之处。笔者就以自己家乡风土人情的演变为例,来为吕德文老师的文章提供一些旁证。

  尽管为地域歧视提供佐证的偷盗、诈骗行为,仅仅是发生在极个别少数人身上,但是,笔者家乡整体社会风气的变坏却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社会风气又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坏的呢?

  笔者在以前的文章中讲过爷爷因为当了两年国民党的保长,家里被划成地主成分的事。不过,笔者的大伯还是因为有小学文化、能力突出在70年代当过生产队的小队长。小时候他经常会表达对毛的不满以及对邓的感激——因为我们家是到1980年前后才被摘帽的,不过当小队长的经历仍旧是他引以为豪的一段高光人生。

  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谈起村干部腐败的事,他就讲起了他当生产队长时带队去驻马店给生产队买牛的事,讲他如何公私分明、绝不贪污。大家在途中口渴了,在市场里看到卖西瓜的,几个人还要争论一番应不应该动用公款,最后还是决定先用公款买几块西瓜吃,但这几分钱的账也要清晰地记录在账本里,大不了回到生产队引起争议再自己补上……大伯讲这段经历是为了“自我表扬”,并没有打算歌颂那个时代。

  1982年,我们村在上面政策的要求下,匆忙地按家庭人口数分了地。但是,第一次分地造成了一系列问题,各家分到的土地质量差别比较大,这引发了很多人的不满;第一次分田单干也不彻底,生产队的打谷场仍旧没有分配,生产队的农机具也没有分割,收获时节大家轮流使用出现了很多扯皮的情况,这也引发了一系列矛盾。

  于是,到1985年,在绝大多数村民的一致要求下,我们小队进行了二次分田。大伯当时还是小队长,于是小队的每个家庭派出一名代表,聚集到我家开会。在会议开始前,只有小学文化的大伯已经挨家挨户走访了一遍,听取了各家的意见,然后起草了一份分配方案。会上大伯首选宣读方案,然后大家逐条讨论,逐条举手表决。总的原则就是肥沃的土地与贫瘠的土地分开,水田与旱地分开,离村庄近的地与离村庄远的地分开,然后再按家庭人数平均分配。

  原则确定之后,各家代表再一起到田地里丈量、打桩、标记上编号,最后再回到我家抽签,这样就能完全保证各户公平地分配到不同质量的土地,但与之同时也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土地碎片化。

  生产队原来的打谷场也在被分割之后平均分配,后来村里就没有专门的打谷场了,笔者儿时经常去玩耍的,曾经用来给社员开大会、看戏、放露天电影的地方随之彻底消失。

  之前没有分下去的“车水机”这样的大件木制农具被锯成了小段,各家拉回去当柴烧;生产队的拖拉机、脱粒机、柴油机、水泵……拆的拆、锯的锯,各家按照重量平分,拿回去当废铁卖。这个过程倒是绝对的公平,只是已经初步实现机械化的村庄,一夜之间回到了完全靠人工、靠畜力的时代。

  笔者后来曾经问过村里的多位老人,第一次分田之所以进行得很匆忙,是因为生产队里大多数社员起初是不愿意单干的,在政策要求下才匆匆分了地;而二次分田是在“木已成舟”的情况下进行的,讽刺的是,二次分田所采取的“生产小队开大会”的民主评议形式,恰恰是“大集体”时代的制度性遗产。

  这是多么讽刺的一段历史,相当于用毛泽东时代形成的“大公无私”和“集体主义”,在官僚胁迫下最终瓦解了集体主义。

  分田单干之后,农村的两极分化迅速出现了。

  笔者大伯因为身体残疾,终身未婚,所以也一直没有与笔者父亲分家,所以笔者家里的壮劳动力算是比较多的。而大伯之所以能当上小队长,就在于他种田是一把好手,公社农科站传授的科学种田知识,他掌握得最好;笔者的父亲在70年代就以招农民工的形式进了县里公办的建筑队,80年代建筑队成了建筑公司,最后被私人承包,父亲也失去了转正当工人的机会,不过收入还是可以的。所以,在1985年的时候,笔者家里就在紧挨着的三个小队里第一户盖起了砖瓦房。

  不过,笔者家里靠“诚实劳动”与其他农户拉开的这点差距,与当时的村支书比起来,完全是小巫见大巫。大队唯一的一家社办工厂和农科站原有的土地都被他家承包了,很快成了第一个万元户。后来的二十余年时间里,村里陆续换了几任村支书,无不成为先富起来的人或者本身就是先富起来的人。

  新世纪没过几年,县里搞大开发,要建新城,原来的大队有差不多一半的土地纳入拆迁征收范围,这时的村支书又换了个相对年轻的,不过却是“混社会”出身的。前几任村支书的“手段”,与他比起来更是“小巫见大巫”……

  随着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村里的风气再也不似以前了,攀比之风逐渐盛行,邻居之间也不似以前和睦,动不动就因为一些矛盾起争执,甚至大打出手。

  大跃进时修建的用于蓄水和养鱼的池塘,慢慢地被村民侵占,逐渐萎缩成小水洼直至消失;农业学大寨时修建的连接干渠的支渠和毛细渠也被村民在修田埂时一点点“剥夺”,最后大家只能靠抽地下水灌溉。

  以前每户人到冬天都会在院子里晒腊肉,但是80年代末的某一天,一户人晒的腊肉在晚上就被人翻墙偷走了,紧接着连续发生几起盗窃事件,此后,盗窃的事隔三岔五就会发生。笔者隔壁的两兄弟因为学习成绩差,很快就辍学出去打工,但不久就听说因为盗窃进了监狱。

  另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赌博风气自80年代中期以后又开始泛滥起来,有些人因为幻想一夜暴富而嗜赌成瘾,最后闹得家破人亡。笔者三表姐夫原本是一个很老实的人,就是因为染上了赌博,欠下巨债,最后远走他乡,这么多年都不敢回来。

  可见,正是单干之后的市场社会,把一个个原本已经建立了“公心”的人,规训成了一个个完全“为自己的人”。

  当然,并不是说被市场规训过的个体农民就没有重新组织起来的可能。

  1987年,我们相邻的三个自然村的村民想接通居民用电,政府只愿意出变压器的钱,大伯就组织村民平摊通到村里的电线和电线杆所需要的款项。为了节约经费,我们没有找专业的施工队,施工过程户户出劳力,男女老少齐上阵,把事情做得一丝不苟。消失了数年的“集体劳动”的场景似乎又回来了。

  新世纪县里把水泥路修到了村委会,偏偏通到我们自然村的最后一段没有人管,又是村民们自己平摊筹资,家家户户出工出力,带着自家的工具上路干活。在这个过程中,路修多宽、筑基的石头铺多厚……从工程设计、工程预算到工程实施,所有的细节都是大家集体商量的,而且账目清晰到每一分钱,没有人多吃多占。

  这两件事令笔者印象深刻,就是在于其所呈现的景象与村里日常的风气完全不同。

  不过,有一件事却是一个反例。因为农业学大寨时修建的水渠日益失去功能,大概在90年代中期的时候,县里搞过一次“以工代赈”,动员附近几个行政村重新修了一条水渠。材料是县里统一采购,规划、组织全是官员在做,村民只是作为劳动力出工挣劳务费。最终,这条新水渠修出来后成了摆设,新修的渡槽和几处坝地都出现了漏水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水渠高程控制得十分粗糙、渠水根本引不到位。

  这件事与前两件事相比,虽然都是事关村民的切身利益,但却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差别,就是前两件事中,村民不仅仅是参与者,更是组织者,群众的智慧、群众的力量都充分调动发挥出来了;而后一件事,村民却仅仅是拿钱干活的劳动力,水渠该怎么修完全是官僚拍脑门决定,修建过程村民也仅仅是听从指挥的角色。

  由这几件事的经验与教训,我们再来看“南阳迷笛音乐节盗窃”事件,就会发现吕德文老师的分析是多么的切中了要害。

  所谓社会风气变差,不过是一个表面现象,其背后更深刻的根源则是私有制的复活,以及由此导致的群众的一盘散沙以及官僚对群众路线的彻底背离。所以,真正该反思的,的确不应该是当地的普通农民。

  我们都该思考一下:究竟是谁“偷”走了农民的主人翁地位呢?

  最后,笔者还想再说一点多余的话。如果摇滚乐迷们也误读了吕德文老师的文章,那不妨“将错就错”,真的去自我反思一下。

  无论南阳当地政府和公务员有多重视“中原迷笛音乐节”,但这个摇滚音乐节对于当地的普通群众而言,的确是“水土不服”。

  有人把“南阳迷笛音乐节盗窃”事件与美国的“零元购”相类比,笔者并不赞同这种戏谑的比喻,但某种程度上它的确更接近“摇滚”的本意;反倒是一群摇滚乐迷最后只能诉求于体制帮他们找回失物,这又是十分地不“摇滚”。

  “摇滚”这种音乐形式,最初在美国的风靡是以“工人阶级文化”为主要内容出现的,是对资产阶级文化的伪善的反叛,然而,如今流行过来的“摇滚”却日益成了小资产阶级的自嗨,早已失去了其战斗性。

  南阳作为三线建设的重点城市,留下过很多工业遗产。这些工业遗产在90年代以来的化公为私的过程中,又留下了无数可歌可泣的工人阶级斗争的故事。而近年来,南阳的农民同样遭遇过土地被强制流转以及乡贤欺压等不幸事件。如果摇滚乐都能够像万能青年旅店的《杀死那个石家庄人》那样,去响应工人、农民的这种现实生活,也不会遭遇当地人完全旁观的心态。

  【文/秦明,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遥望黎明”公众号,授权红歌会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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