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反犹主义到犹太复国主义
“犹太人中间大多数是工人,是劳动者。他们是我们的受资本压迫的兄弟,是我们的为社会主义斗争的同志……富有的犹太人,象富有的俄国人和各国的富人一样,彼此联合起来,抑制、压迫、掠夺和离间工人。”
——列宁
(1919年3月底《留声机片录音演说》,载于《青年近卫军》杂志1924年第2-3期合刊)
“我已有权利成为最坚定的反犹主义者”——说出这句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犹太复国主义”的理论创始人、以色列的“理论国父”西奥多·赫茨尔。
西奥多·赫茨尔
这看似十分矛盾,然而,放到帝国主义争霸的时代背景中去考察,我们就会惊奇地发现,一切又“合乎逻辑”。
今天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们和国内那些拿国际法为以色列侵略巴勒斯坦辩护的人,仍旧会时常提出所谓的“历史权利”、“历史联系”等等,这些话语不过是在重复赫茨尔在一百多年前的编造。
历史上的犹太民族早已不复存在。公元前11世纪,犹太人侵入巴勒斯坦建立了国家。但历史上的两个犹太国——以色列国和犹太国,已经分别于公元前722年和公元前586年被亚述和巴比伦消灭。公元前2世纪,犹太人又建立了马卡比王朝,于公元前1世纪被罗马帝国灭亡。此后,绝大多数犹太人离开巴勒斯坦,散居到了欧洲、北非、西亚等世界各地。公元7世纪,巴勒斯坦地区已经彻底阿拉伯化,与原先的犹太人几乎毫无关系。
在散居世界各地两千年的漫长历史中,原先的犹太人早已改从当地语言,与当地人通婚,过着共同的经济和政治生活,受着共同的文化熏陶,逐渐同化于当地民族。犹太人民并没有犹太复国主义者提出的所谓“回乡的渴望”。
如果一定要强调散居各地的犹太人之间还有什么共同之处,那也仅仅是宗教、共同起源与民族性格等方面的某些残余。如果不是种族主义者的刻意区分,几乎没有人会注意到自己是不是“与众不同”的犹太人。
在中世纪的欧洲,身为异教徒的犹太人无权承租土地,无法组织手工业行会,也无法与贵族通婚以提升社会地位……只能从事少数被封建关系所遗漏的边缘行业,比如放贷业、私人理财业、替贵族征收租税的包税包租人,以及少数未被行会垄断的商业。在欧洲底层群体中,犹太人经商的比例的确更高一些。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欧洲发展起来之后,无产阶级的矛盾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日益上升为主要矛盾。19世纪中页开始,欧洲的工人运动风起云涌。为了瓦解无产阶级的抗争,新生的资产阶级能够想到的办法之一,就是挑唆种族主义和民族矛盾,小商人占比偏高的犹太人就成了被挑斗的对象,尽管发明高利贷和作为职业放贷人的犹太人更符合金融资本主义的时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