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立虹:法的根本是维护正义,不是不法的保护伞
邯郸13岁男孩受害案件因性质太过恶劣,杀人狂魔杀人手段的残忍和杀人前的缜密、杀人后的淡定,以及令所有学生家长感到的恐怖,震惊了全国。网上有个“邯郸遭3名同学杀害男孩家属发声《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受害者,而不是施暴者”帖子,更是让人震撼,也让人愤怒,不免发出特别的疑问:为什么同是未成年人,一些执法司法者却让法律总是保护坏人,而不能保护好人,不能为受害人伸张正义?
却原来有的人道貌岸然又搬出西方的法治文明,什么尊重违法犯罪才是高级文明,什么越是严重越要依法办事,他们所谓的依法就是断章取义的依照未成年保护法,无视该法保护所有未成年的立法宗旨,一味保护坏人从来不考虑保护被害的未成年人,造成了大量司法不公,使这部法律沦为坏人逃脱法律惩罚的保护伞,正如一篇网评所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黄马褂,更不是免死金牌”(邯郸13岁男孩遇害!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黄马褂,更不是免死金牌,百度2024-03-18 23:05开心的艾理青海)。这就是为什么出现“邯郸遭3名同学杀害男孩家属发声《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受害者,而不是施暴者”帖子后,让人扼腕的原因。以下是帖子全部内容:邯郸遭3名同学杀害男孩家属发声《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受害者,而不是施暴者。
1、2004年,13岁男孩赵力宝强奸同村女孩,后被告上法庭,因其未成年,被判赔偿9000元。事后,赵家不仅对外散播女孩不检点的谣言,气不过的赵力宝更是冲到女孩家里,当着女孩的面,将其母亲活活砍死。最后,赵力宝被判处一年半劳教。
2、2010年,13岁男孩韦某掐死同村一名4岁男童,因其未满14岁,不承担刑事责任。2011年,韦某在家乡重伤一名6岁女童,被判刑6年。2015年,韦某减刑出狱后,奸杀一名11岁女童。
3、2012年,4·13湖南衡阳杀人案,一名12岁小男孩因抵触姑妈的管教,用水果刀将姑妈、4岁表弟和9岁表妹杀害。
4、2012年,13岁女孩因嫉妒同学比自己漂亮,怀恨在心,将其约至家中杀害并肢解。
5、2013年,重庆10岁女孩将1岁男童从25楼扔下。
6、2016年,广西岑溪一名13岁少年因不满父亲责骂离家出走,将同村的3个幼童哄骗到偏僻处杀害,并抛尸废井。
7、2017年,江苏常州15岁少年,在小区内强奸一名7岁女童后,将女童从25楼推下,活活摔死。
8、2019年,10·20大连故意杀人案,13岁男孩蔡某某将10岁女童骗至家中,因女童不愿与其发生性关系,蔡某某将女童杀害,并把尸体转移到小区的绿化带中,事后,蔡某某还在班级QQ群里“直播”搜查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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