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学者罗翔,不能只提供情绪价值
作为普通观众,在观看罗翔的时候,首先要给自己提个醒,我现在在看的是刑法学者罗翔,还是网红罗翔。看不同位面的罗翔,期待值是不同,警惕心也是不同的。
罗翔老师最近又上了风口浪尖,这是网红学者,尤其是大网红学者永远的宿命。围绕着挺罗和骂罗,网上分为两派,交锋十分激烈。
对于罗老师点评时事这件事,笔者在徐州铁链女事件时写过一篇《支持罗翔老师建议的人应该读一读这条法条》表达过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网红学者要以“学者”为重,而非“网红”为重,自带流量的大网红学者,最好格局打开,不要老想着蹭流量。比如李星星事件时,罗老师“假设媒体报道为真”,一通输出,普法是普法了,也引领了一波舆论风潮,但架不住最后发现《南风窗》整的是一篇虚假报道,事件本身不是个幼女问题,而是个仙人跳问题。
从李星星事件到造桥仙人事件,罗老师吃第一波流量,也倒在第一波流量。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没有丝毫吸取经验的意思。可以说现在大多数热点事件中,罗老师提供的已经不是法律价值或者知识价值,而是情绪价值。
这点在徐州铁链女事件中尤其明显,罗老师身为刑法学的教授,带着一帮法理学的教授,跟其他刑法学教授打擂台。我算是全程围观了打擂过程,实话实说我个人是非常不解的,法理学老师们不懂这是司法问题而非立法问题,也就罢了,你一个刑法学教授也不懂吗?一个写明要数罪并罚、内嵌了死刑、顶格刑罚已经是死刑的罪名,还要怎么加重?凌迟吗?连坐吗?(见《支持罗翔老师建议的人应该读一读这条法条》)
我还记得当时有某个经济学的教授过来硬蹭这事,写了一篇号称”最深入本质的文章“。作者文章写得很长,引用了很多学者,批评了很多学者,很唬人,但其实完全是外行,本着“重判”的出发点一本正经地出了一堆会造成“轻判”的建议,出主意的人洋洋自得,还浑然不知。(见《分析绑架囚禁性奴问题最深入本质的文章????》)
当时那位经济学教授谬误百出的文章在网络上热度很高。我查了下作者,果然没有一丁点法学背景,就算是做公共知识分子,也要先调查再发言不是?也要认清自己发言的边界不是?咬文嚼字不是不可以,但也得咬对路不是?
法律本来就是个有悲剧色彩的学科,谁都能说两句,谁都以为自己说得对,当然不是不让人说,也不是说法律人自己每次都能说对,但讨论问题之前,把基本的情况摸一摸,发言不要太离谱,尤其是对重大的社会热点问题,不要着急下场,我以为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大众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