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珩墨:有些人替贪官求情时,比贪官还着急

同志们好!这里是子珩墨~
文/子珩墨
同志们好,我是子珩墨。
前两天我发了篇聊反腐的文章,评论区里非常热闹,大家讨论得火热。
我的观点很明确:反腐必须用重典,对于那些罪大恶极、贪没金额动辄上亿、数额巨大的腐败分子,就该直接死刑。死刑就是死刑,别搞什么“死缓”。
说白了,判个死缓,缓期两年执行,两年之后没出岔子就变无期,无期再减刑变有期,这在咱们老百姓眼里,跟没杀有什么区别?
这不就是变相的“免死金牌”吗?死刑这个词,在面对这种国家蛀虫时,不该有弹性和灰色地带。
但我看到评论区里有些同志,出发点也许是好心,在那儿替监管部门操心。
他们说:“子珩墨啊,不能直接死刑。你要是让他知道必死无疑,他就不把脏款吐出来了,他也不交代同伙和立功表现了。反正横竖都是一死,他干脆死硬到底,那国家不就追不回损失了吗?”
听听,这种逻辑熟不熟悉?
这逻辑简直和当年讨论人贩子、贩毒分子时如出一辙。
今天,我们就要用马克思主义这面照妖镜,让这种“免死逻辑”彻底现出原形!
一
很多人说,为了追赃,得给腐败分子留条命。
这种思维的本质是什么?这是一种极其短视的、计较一城一池得失的“会计思维”,而不是彻底的政治观、阶级观。
如果为了追回那几个亿的脏款,就放弃了对一个动摇国本、背叛阶级的人渣的极刑惩治,那这就是在做一笔赔本的买卖。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腐败分子的存在,本质上是在侵蚀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在瓦解劳动人民对政权的信任。这种无形中的政治损失,是那几个亿脏款能买回来的吗?
你说他不交代,就不杀他?
我说,不管他交不交代,杀就完事儿了!
我们需要建立的,不是一个跟犯罪分子“做买卖”的谈判桌,而是一个让犯罪分子感到彻骨恐惧的无产阶级专政铁拳。
当腐败的成本高到“必死无疑”的时候,那个试图贪腐的人在伸手之前,他脑子里想的就不是“怎么藏钱”,而是“那是死路一条”。
我们要的是从源头上肃清,而不是在事后玩那种卑微的“分账游戏”。
二
这事儿让我想起前些年关于人贩子的讨论。
当时也有一帮精英、法学家在那儿摇唇鼓舌,说:“不能给贩人贩子定死刑,因为一旦必死,他们走投无路就会把孩子掐死。”
结果呢?
在那段处罚轻、死刑少的日子里,拐卖小孩的现象是减少了还是增多了?
事实胜于雄辩,那是拐卖最猖獗的一段时期。因为那些畜生知道,被抓了顶多也就是蹲几年大牢,成本极低,收益极大,所以他们前赴后继。
如果当年像老人家那时候一样,发现一个毙一个,谁还敢去干这掉脑袋的勾当?
退一万步讲,即便当时可能有个别极端的罪犯会因为恐惧而产生牵连,但从宏观的社会治理和长久的人民安全来看,必死无疑的威慑力会让千千万万个家庭免于破碎。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暴。
包括最近竟然还有某些名牌大学的所谓教授,跳出来提议什么“贩毒轻罪化”,说什么要给毒贩生存权。
我只能说,这些人书读到了狗肚子里。
他们忘了咱们这个民族是怎么在鸦片的余毒里挣扎出来的,忘了那些在边境线上牺牲的年轻缉毒战士。
毒贩、腐败分子、人贩子,这些都是寄生在社会肌体上的毒瘤。
对待毒瘤,难道要用温水泡?要用爱去感化?
不,马克思主义的逻辑只有两个字:铲除。
三
我们要明白,无产阶级专政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
主席当年为什么要杀刘青山、张子善?
刘青山、张子善在革命年代有没有功劳?有。
交代得快不快?赃款能不能追回来?
这些在主席眼里统统不是第一位的。
主席说:“杀了他们两个,可以挽救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这就是政治大局。
如果为了那点脏款,为了让他们多交代几个人,就搞什么“认罪协商”,搞什么“死缓变无期”,那就会给所有还在位的人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
“只要我贪得足够多,只要我手里掌握的秘密足够多,我这颗脑袋就是保险的。大不了最后把钱一吐,我在里面换个地方接着活。”
一旦这种预期形成了,反腐斗争就彻底沦为了资本主义式的法律博弈,而失去了无产阶级专政的锐度。
现在的腐败分子为什么不怕?
因为他们算过账。贪一亿,关二十年,平均一年五百万。如果表现好减刑出来,还能享受剩下的资产。这买卖,对很多投机分子来说太划算了。
只有当他们算到,贪一分钱也是死,贪一亿也是必死且立即执行的时候,这种“博弈论”才会彻底失效。
四
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从来不回避阶级斗争中的暴力。
我们要建立的政治生态,是让劳动人民挺起腰杆。
当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辛苦工作一辈子,却买不起一套房,看不起一场病;而一个所谓的“塔尖群体”贪没的数量能让几万人过上一辈子的时候,这种反差就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抹黑。
那些替腐败分子求情的人,本质上是不相信群众的力量。
他们觉得,不靠腐败分子“交代”,咱们就查不出来了?
他们觉得,没有了那些账本,咱们就搞不清楚谁是同伙了?
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只要真正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只要恢复那种“人人喊打”的政治高压,那些贪官污吏藏在床底下的金条、转到海外的数字,根本无所遁形。
别怕他们不交代。
他们交不交代不重要,他们死很重要。
死刑,是给全体人民的一个交代;
死刑,是给新中国政治清廉度的定海神针。
五
现在有些象牙塔里的精英,满脑子都是西方那套所谓的“废死”、“轻刑化”。
他们觉得这样才显得文明,显得与国际接轨。
但我还是那句话:文明是给人的,不是给魔鬼的。
在腐败分子窃取人民血汗、出卖集体利益、动摇国家根基的时候,他们已经自动剥夺了自己的“人权”。
他们是阶级的敌人。
如果在这些人的命和国家的政治清明之间做选择,只要稍微有点良知的中国劳动者,都会选择送他们上断头台。
死刑就是死刑。
别再用什么“追赃论”、“立功论”来忽悠老百姓了。
跋
1952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在那个百废待兴的年代,我们杀了刘、张二人。
那是对全世界宣告:中国共产党人绝不做李自成,绝不走旧社会官僚的老路。
那是用两个人的脑袋,换来了随后几十年的官场清风。
如今,面对更复杂的资本围猎,面对更巨额的利益诱惑,如果咱们的刀生了锈,如果咱们的死刑成了摆设,那么那些为了这个国家牺牲的烈士,那些在流水线上干到腰肌劳损的工人,他们会怎么想?
反腐,要的就是那一股子血性。
该杀的,一个也别留。
贪婪,应当成为这个社会最昂贵的自杀方式。
只要死刑在,正气就一定能回来。
文 /子珩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