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璇:46%公摊面积背后,是严重的利益毒瘤

2022-08-18 767 0
作者: 翡璇 来源: 红歌会网

  8月16日,据法治日报报道,山东省青岛市一位市民购买的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

  46%的公摊面积,如此离谱的数据,立刻引发全国老百姓的愤怒,全国是骂声一片。

  而且更为荒唐的是,根据该篇报道,“直到依法维权时,李黎才得到“官方”口径——小区房屋的公摊面积占比是46%。 “这就意味着我们花了上百万元买到手的房子,实际上将近一半都不是自己住的,如果一开始就知道这个情况,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购买。” 李黎说。”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公摊面积实际是按照单幢居住建筑物计算的,不是以小区所有楼宇面积总和为基础计算的。

  基于每幢居住建筑单体设计的不同,每幢居住建筑单体的公摊面积都是不一样的。有的高一些,有的低一些。一般来说,由于核心筒(对于普通人来说的体会就是,高层建筑的电梯数要多一些,核心筒就比较大,公摊面积就比较大。其他的原因比如说结构设备等放在后文讲述。)的关系,多层居住建筑低一些,高层建筑要高一些。

  但是无论哪一种,46%的公摊面积都是绝对不可能的,最高都不能超过30%左右。(道理在哪里呢?因这么不经济的居住建筑,开发商根本不会建造。

  但是某开发商竟敢公然声称小区房屋的公摊面积占比是46%,那也就是说竟然敢把小区所有居住建筑单体的公摊面积占比都算作46%,堪称胆大妄为,任意横行,一不小心露出了大号的狐狸尾巴。

  首先需要介绍一下,与建筑面积相关的各项国家定义:

  1、房屋建筑面积: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米以上(2.2米)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使用面积: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实际能使用的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也未包括阳台面积。

  3、产权面积: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的规定,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认定。

  注意,下面是一些可能带有“猫腻”的,某些地产商以及中介特别喜欢用的名词:

  a、套内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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