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反驳《敦促司马南及其同伙投案自首》的文章竟被投诉“抄袭”


  9月11日,朋友转来一篇《敦促司马南及其同伙投案自首》的文章,这篇文章发表于微信公众号“剑客之鉴”,作者叫“英雄剑”。本人看过之后,感觉此文章逻辑混乱、矛盾百出、且颠三倒四,本来不值得一驳。但是,就因为此标题语出惊人,竟然又有人点赞、打赏。于是就写了一篇反驳文章《好大的口气!竟公开叫嚣“敦促司马南及其团伙成员投案自首”》。

  这篇反驳文章在我的微信公众号“观察与解读”和备用号“深度解读A”发表以后(也在头条发出),竟然被这位作者“英雄剑”以“抄袭”为名投诉,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微信公众号平台竟然以“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内容”,将“观察与解读”上的文章给删除了。

  恕我孤陋寡闻,“反驳文章”应该不同于“学术论文”吧,如果不借用对方文章的内容和观点,不首先树立靶子,怎么进行反驳?这就好比射箭还要先有个靶子呢!

  真不明白,微信公众号平台到底是机器人受理审核,还是人工受理审核?难道你们也不区分我这是“反驳文章”还是“学术论文”吗?难道批驳对方的文章观点,还得需要经过对方允许吗?难道“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内容”就不能批驳对方的文章了吗?

  请问,这位“英雄剑”作者,在你写的《敦促司马南及其同伙投案自首》的文章时,经过司马南允许了吗?你的文章中同样引用了司马南的两段视频,经过司马南同意了吗?如果按照你和平台的逻辑,是不是也属于“抄袭”行为啊?是不是也存在着“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内容”行为啊?

  中国的“公知”及正在成长的“小公知”们(我感觉这篇文章的作者“英雄剑”就是一位正在成长的、还不太成熟的“小公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你给他讲道德,他给你讲法律;你给他讲法律,他说你是“抄袭”。总之是耍无赖,浑不讲道理。

  如果我这篇反驳文章,你认为反驳的没有道理,不符合有关法律,你完全有权利再写一篇批驳我的文章进行反击;如果,你认为我对你的文章批驳的有道理,你就应该进行深刻地“反思、悔过”,反思一下自己跪舔资本、站队“公知”错在什么地方了,应该吸取哪些教训?怎样好好地做人?这样做,你不至于在邪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这对你未来的成长有好处。

  没有想到,讲理不过,却耍起如此不堪的手段,将我“树靶子”时引用你文章中的内容和观点,竟然当成我对你文章的“抄袭”进行投诉。见过无赖的,没见过你这种如此无赖的。微信公众号平台的神操作就不用再提它了。

  这许,这位作者“英雄剑”并不知道什么叫“反驳文章”,更不知道如何写“反驳文章”。因为,从他那篇《敦促司马南及团队同伙投案自首》的文章,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些人只会造谣、抹黑、攻击,不会摆事实、讲道理;只会毫无根据地“扣帽子”、打“棍子”,不会以法示人,以理服人。

  当遇到别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批驳他的文章观点时,他就“毛爪子|”了,不知道如何应对了。就错误地认为“你借用了我文章的内容和观点”,就是一种“抄袭”行为,我就要向平台投诉你。

  而现在的一些平台,正好也有一种“为了规避风险,也是为了图省事”的心理,见有人投诉,既不认真地进行甄别和分析研究,也不区分是“反驳文章”还是“学术论文”,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予以删除。

  其实,被删除一篇文章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这种事不仅仅是我,别人也是经常遇到的。

  关键是通过这件事,足以证明,这些被雇佣的造谣、抹黑、攻击、谩骂司马南的“水军”们,是多么的无知、浅薄;是多么地虚伪、懦弱和不堪一击啊。

  他们统统的是“造谣、抹黑有术,摆事实、讲道理无能”。

     【文/颂明,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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