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与按劳分配相关联的几个重要范畴一一致吴海平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它不仅仅是决定分配的一个基本原则,而是体现着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资本论》可以看作是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经济学理论,它以资本为逻辑起点,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揭示了决定这一生产方式的基本经济规律一一剩余价值规律。而《共产党宣言》则可以看作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奠基之作,它在阶级矛盾分析的基础上提示了资本主义灭亡的必然性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科学社会主义)的必然产生和胜利。而《哥达纲领批判》一书,只是科学社会主义内容的具体展开,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经济学主要经济范畴的展现。如果说《共产党宣言》着重于消灭旧世界、“消灭私有制”的话,那《哥达纲领批判》则着重于建立一个新世界,建立社会主义的所有制一一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不错,是劳动者的劳动个人所有制,不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生产方式。

  在《哥达纲领批判》这本看似普通的、评述式的著作中,马克思向我们说明了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只有真正理解了这些基本范畴,我们才能真正进入科学社会主义大门。

  如果有网友想探索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那我们就一道来重新学一学这个社会主义的经典著作,从而在更广阔的视野中了解按劳分配的基本涵义。

  一,作为按劳分配的利益主体的人一一劳动所有者。

  “生产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象其它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例如在现在所讲的这个场合,把他们只当做劳动者,再不把他们看做别的什么,把其它一切都撇开了。”很显然,在这里马克思指明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注意,这里的劳动者是劳动所有者,而不是劳动力所有者。这两者是性质区别的。作为劳动力所有者,它的主体性表现在流通领域,表现在市场上。劳动者可以在市场选择合适的买主来让渡自己的劳动力。而一旦进入生产过程,劳动力所有者的劳动就归资方所有了。劳动所有者则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所有者。他投入劳动,并对这种劳动的结果负责:当劳动投入取得成就时,他得到满意的收益;而当劳动投入未能取得成就,他也只能独自承担这个结果。这也是生产队模式区别一切工商企业的地方。在人民公社时期,社员联合起来,利用公有的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然后按照“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模式进行个人收入分配。你干得好的,你可以拿0.80元、甚至1.00元一工,你搞得不好,你可能一个工只有0.30或0.40元。按劳分配是按照劳动的结果进行分配的,收入好坏全在于你的劳动结果如何。而劳动力所有者则是另一回事:企业搞好了,你拿的是工资,企业利润多了,与你没有关系;反过来也一样,企业搞得不好,也不用你负责,即使企业破产了,在清算时也要先结清工资。对劳动者而言,社会主义相对于资本主义的区别,就是劳动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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