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田:私有制和公有制的界限到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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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差别,从名义和概念上看,很简单,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和共同(集体、全民)占有生产资料。
在人类的幼年时代,个体高度依赖于集体才能够生存,彼时有过全局性的(“大同”)合作阶段,那个时期存在着“游群”或者“部落”的公有制。然后,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一直流行和存在着小生产基础上的私有制,人们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系中间,有很漫长的历史。
时至今日,私有制和公有制与历史上有过的形态相比,仅仅只具有外观上的类似,而生产力水平处在完全不同的阶段上,当前的经济制度是奠基于社会化的大生产。我们今天谈论的私有制,并非一个孤立的事物,而是一种占据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
这样,私有制必然意味着为利润最大化而生产(实现所有者的私人目标,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是一种“狭隘利益”目标),而名义上的公有制是否能够超越这一点则不一定。国有制照说也算是公有(非私有),但是,往往并不脱离为利润而生产的旧轨道,这样,公私之别就需要继续向前延伸——第一个检验标准是否能超越为利润而生产。
就生产资料占有形式与劳动者相互分离而言,私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处于被雇佣状态,这也是一种普遍性的社会关系,那么,公有制就同时需要为超越雇佣劳动制提供前提条件。
这样一来,作为对称于私有制的公有制,就需要在超越为利润而生产,同时还需要为超越雇佣劳动制提供条件。具有这两个条件的公有制,就能够承载一种革命性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了,一句话,构成新社会的经济基础。
从经营目的和主导性的雇佣关系两方面,进行对照的话,那么,私有制概念的核心内涵,主要不是体现为占有形式——这个完全可以多样化。其首先和主要的内涵,是体现为资本雇佣劳动和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占有方式反而可以复杂多样,兼容多方面的因素。确立了这个关键的概念内涵之后,基于占有形式和股权构成的表面证据分析——诸如社会资本主义或者人民资本主义的形式主义构想,就很容易识破了。
正是基于对资本经营模式的深刻认识,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显然,生产的社会化意味着生产的影响所及或者后果,已经弥漫于全社会了;而私人占有形式起作用的后果,还会继续坚持利润最大化的生产目标,这肯定还内涵着最大化对劳动者的榨取,这往往带来无产阶级的贫困化。此种利润最大化的决策,可能会带来积累与产能的扩张(总供给扩张),但会在另一面带来购买力严重不足(总需求萎缩),供需失衡的累积性后果,会带来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这会抑制生产潜能的实现,无法达成最优,相应地就会抑制生产力的进步空间。
由此,私有制本身,就会支持一种主导生产决策的私有者行为模式——最小化企业成本同时最大化企业收益,这肯定会有助于企业内部的利润最大化,但在决策考虑范围的外部,则会出现社会成本过高同时社会效益过低的状况;这样就会使得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达不到可能的最优;同时各种生产过程的负外部性,也会被转嫁给社会承担;然后,局部的理性和利润最大化,会凑成全局性的“合成谬误”——所有人都按照同一个理性算计行事,结果合成的反作用,是妨碍所有人自己顺利达成初始目标。
就这样,私人占有形式的经济基础,不利于生产的正外部性提高(社会效益最大),也不利于负外部性下降(社会成本最小),还往往以合成谬误的形式,损害初心的实现条件,从而不利于生产力发展或者人类生存需要。
在私有制的反面,则需要超越基于狭隘利益最大化的决策模式,为全社会的效益最优和成本最小,来安排生产。这样,就需要真正基于全局利益的民主,去为所有人的最大利益服务,还需要在全局范围上,关注生产带来的负外部性问题(特别是资源耗竭与环境问题)。
由此,公有制就不再是一个孤立的生产资料占有模式,从超越私有制社会的基本矛盾出发,需要一个全新的社会,为此,需要建设人与自然的和谐,当然也会意味着人类内部的利害冲突最小化了。
基于这些模式化的想象力和展望,人类需要全新的政治与经济安排,所有制仅仅是比较易于为人们日常经验所想象的一个关键支撑点,还只是一个想象力的起点,关键还得确立一个全局性的政治安排——不同于资产阶级专政(少数人为实现其狭隘利益而专政)的无产阶级专政,新的专政需要一个流畅的政治代理链条去联系大多数人的意愿表达,这个方面的想象力还有待于扩展,过去的历史经验和实践深度,还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
一句话,为了革新不合乎人类需要的陈旧经济体系,需要一种全新的政治想象力,去对接人类如何为自己的需要,而有能力安排好生产与生活。也就是说,想象公有制是容易的,但是,创造一个新的政治代理链条来管控生产体系,以新的政治体系去驾驭经济体系,超越为狭隘利益目标服务的要求则很不容易达到——过去的经验是不管是资本家群体还是官僚群体驾驭生产体系都问题多多。因此,要实现全局性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的均衡,还得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在政治体系的代表性与涵盖面等方面,开展任重而道远的继续探索。
换言之,革新乃至于废除私有制的历史实践曾经有过,但是,为了管控公有制经济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全民,相应的政治体系革新程度还不够,未能超越内在于官僚专政的第二种“狭隘利益”局限,结果,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实践的社会效益都还受到显著的局限。
在马克思看到的资本家群体的“狭隘利益”之外,还有存在于公有制社会中间的官僚群体的“狭隘利益”,需要进一步克服和超越——他们妨碍政治代理链条真正服务于人民性要求,这是在中国被系统发现的第二种狭隘利益,此种狭隘利益存在着现实的体系化实现与扩张能力,是反转历史的潜在危害。
我们需要克服这两种狭隘利益的局限,才能够找到一个新的政治体系去驾驭经济体系,这当然也需要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去,打开思想束缚以更好地展望未来。
在生产能力已经累积了巨大规模,产能上限提升相对容易的今天,不可再生资源与环境承载的极限,日益成为一种需要认真遵守的硬制约,此时,展望并开创一种新的政治体系和经济体系,是比从前更加迫切了。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文/老田,红歌会网专栏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