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有资本,还是工本?一一与王今朝教授商榷


  近日,读了《王今朝:澄清对资本的认识》一文。

  浏览王今朝教授文章中对资本的论述,我觉得很有必要对“公有资本”的问题与王教授探讨一下。

  王教授的文章分为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讨论的是“资本的共性和特性”,这一部分又分作了三个问题来讨论:一,作为社会关系的资本;二,私人资本;三,公有资本。第二部分讨论的是“劳动人:资本支配下的商品还是公有制社会的主人”。

  在与王教授探讨资本问题之前,我想先把资本范畴的涵义确定一下。即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围内资本问题。资本是一个多种涵义的概念。而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范围内的资本范畴,它所体现的是一种生产方式的特征。因而,在我们探讨资本时,应该把讨论问题的范围限定生产方式的涵义之内。

  为了更好地探讨资本相关的问题,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资本?

  一,什么是资本?

  1,资本是价值的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

  什么是资本?

  对于这一问题,词典上的解释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

  这一定义简单明了,十分好理解。资本是什么?根据这个定义,资本是价值的一种存在形式,即在带来剩余价值时的存在形式。

  词典上的进一步的解释是,作为资本载体的生产资料和货币本身并不是资本,只有当它们为资本家所占有并用作剥削手段时,才成为资本。资本不是物,是通过物来表现的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

  2,资本是资本主义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的存在方式,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存在的具体形式。

  什么是资本?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指出:“否认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的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在当前考察的场合,自由工人和他的生产资料的分离,是既定的出发点,并且我们已经看到,二者在资本家手中是怎样和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结合起来的一一就是作为他的资本的存在方式结合起来的”(《马恩全集》第24卷第44页)。

  根据马克思的论述,资本是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特殊的存在方式,或者说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存在的具体形式。

  二,“公有资本”还是“工本”?

  在第一部分,王教授共讲了三个概念:在讲了作为“社会关系的资本”的概念之后,讲了“私人资本”,然后又讲到了“公有资本”。

  在这一小节开头是这样讲的:“当马克思说资本的时候,说的是私人资本。在马克思身后100多年后,出现了许多社会主义国家。这些国家里存在着大量公有资本。公有资本是与私人资本根本不同的一种资本。公有资本主导的国家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你不能说成是国家资本主义。因为公有资本之下,没有人可以获得私人利润。所以,这时的资本就与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不同了。”

  在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人格化的资产者已经消灭了,劳动者成为了唯一的生产主体。劳动者形成的产品,要么是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要么是满足自己的公共需要。这里已经不存在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在这里的劳动只有满足个体需要的劳动与满足公共需要的劳动之分;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也只有公共需要价值与个体需要价值之分。在这里,既然不存在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那又怎么会有资本的存在呢?这“公有资本”一说又何从谈起呢?

  我们现在来看人民公社时的生产队。在生产队,社员利用公有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并采用工分制具体形式来计量每个社员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劳动量。在年终分配时,生产队则按照“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模式进行分配,其中“余下都是自己的”是生产队用于个人分配的消费价值,需要按照社员一年的工分累计量的差别进行进行个人之间收入分配。在这里,“补偿消耗的”是用于投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资料价值补偿;而“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则是分别满足劳动者在范围内和集体范围内的公共需要项目;最后的部分是用于社员满足个体需要的消费价值量。在这里,社员的劳动,只有满足公共需要和个体需要之分,社员劳动形成的价值也只有公共需要价值与个体需要价值的区分,并没有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的存在。由此可见,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经济中,其生产的实质已经不是什么剩余价值的生产,而是消费价值的生产。

  在生产队,由于土地及生产资料都是公共所有的。因此,生产队里没有单纯的资产者。社员在资产所有方面也没有差别,因而生产队内部不存在产权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是以生活个体性为基础的,在劳动所有方面是存在差别的。因此,在生产队的生产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什么产权。生产队的生产过程,实质就是社员联合起来,利用公有资产,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凭借什么取得消费价值的呢?那就是劳动能力,能够形成农产品的劳动能力。为了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对应,我们把这种能够形成集体产品的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或者说是劳动价值化能力,称为工本。工本就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与资本相对应的、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范畴。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区别,不是公有资本与私人资本的区别,而是工本与资本的区别。

  与资本主义生产相区别的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作为劳动者的工本生产的存在方式结合起来的。

  工本,按照字面的意思,就是工作的本领。你要投资,你就要有投资的资格;你要做制造业,你就必须有从事制造业的所需要知识、技能、经验及形成价值创造的本事。从经济学的角度,给工本的定义是:劳动价值化的能力,它是与资本相对应的一个基本范畴。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公共的生产资料与报酬劳动相结合,而能够体现这种关系的基本范畴,只能是工本。在一个利用公共生产资料满足消费需要的劳动结合体中,劳动者能够管理企业和参与分配的只能是他投入劳动集体的劳动量。假如这个劳动集体采用工分制对劳动投入量进行计工,那么,把这个劳动者在一定时期的工分累计量除以同期劳动集体的工分总量,就得到这个劳动者的工分比。这个工分比就是他参与企业管理和生产成果分配的凭借,这可以看作是量化的工本。

  既然工本是与资本相对应的范畴,那也应该在运动过程中来理解它。那就是投入流通过程中的活劳动不断形成价值的过程:它表现为劳动投入一一形成商品或服务一一形成消费价值量回馈劳动者;然后再进行劳动投入,再进行商品或服务的形成过程,如此不断循环往复,周而复始。

  工本的运动与资本的运动相比较,特点是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主导生产过程的进行和扩大;而资本的运动是生产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主导生产过程的进行和扩大。

  三,不要把过渡时期的公有制模式当作社会主义生产方式

  在十月革命之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了两种公有制生产模式:一种是产权制度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大家习惯叫它为“苏联模式”或“斯大林模式”;另一种是劳权制度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结合的生产模式,即在我国农业社会主义过程建立的人民公社的生产队模式,这种模式由于在管理上建立了社员大会、队委会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和在分配上建立了工分分配制度,客观上体现了“谁劳动谁管理”和“谁劳动谁受益”的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因而它本质上已经是一种消费价值生产方式。

  “苏联模式”或“斯大林模式”实质上是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为应对灾难和战争,快速积累资金、实现工业化的一种过渡模式,即从暴力革命胜利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建立之间这一过渡阶段的公有制经济模式。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要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形成由国家经营的经济体制,是因为在资源极为有限的条件下,使人民群众的需要满足与国家工业化及国防发展需要之间能协调平衡,在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满足的条件下,尽快地奠定社会主义国家工业和国防发展的基础,形成必要的生产力发展基础,从而巩固新建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和中国能够在短短的几十年内迅速形成工业化的基础并形成保障国家安全的国防实力,实践已经证明这种模式在过渡时期是必要的、适用的,而且取得了成功。

  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体制所以为人们所嫌弃,是因为苏联人把这种本来只是过渡阶段的公有制经济模式误作了社会主义生产模式本身,因而在国家实现工业化之后,在进入和平年代,未能及时把这种过渡模式推进到社会主义生产模式。因此,在这里,错的是苏联人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认识发生了偏差,而不是苏联模式本身。

  当然,当苏联人把苏联模式当作社会主义生产模式,在实现工业化之后仍然延续这种过渡模式时,这种模式相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环境,自然也转变为一种错误模式。

  但是苏联模式的错误不是错在计划经济,而是产权制度。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是由于产权制度不适应公有制特点造成的。因此苏联模式的要害是产权制度,而不是计划经济。

  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做主,社会主义要实现按劳分配。让劳动者当家做主是要体现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管理权;实现按劳分配是要体现劳动者对劳动分配权的要求,一句话,社会主义生产必须要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与此相适应,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客观上也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因此,在公有制公有制企业是只存在劳动所有者,不存在资产所有者;只存在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因此,与公有制经济相适合的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而不是产权制度。

  因此,苏联模式的错误,不是什么公有制的程度太高、太纯,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而是没有建立与公有制特点相适应的劳权制度,没有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是产权制度不适应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不是公有制不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

  分析苏联模式,得到的结论是什么呢

  那就是苏联模式错在误用了产权制度,错在产权制度不适应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错在苏联人在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时陷入了(谁所有谁经营)的产权的误区。正因为如此,才有“国有国营”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生。

  马克思恩格斯在著名的《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这两个决裂表明,社会主义革命不仅包括消灭私有制,消灭人格化的产权主体,消灭体现产权的制度,而且要根除与私有制相适应的主体观念、权利观念和制度观念。“无产者只有消灭自己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消灭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共产党宣言》第35页、第40页)。

  苏联人是陷入了产权误区,从而把苏联模式错误地当作社会主义生产模式,让它延续到了工业化之后的时期。而我们进行经济改革时,事实上并没有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错误进行清算。因此,即使到现在,许多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人员仍然把产权制度与公有制相结合的模式当作社会主义模式来对待。于是,随着市场化的改革深入,我们又进一步踏入了资本的误区。一些政治经济学的教材都把资本范畴一般化了,这是建立在错误的苏联模式基础上又一个误区。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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