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人民公社的生产模式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生产模式?


  近期,在昆仑策网上阅读了“周家庄回来有话说”系列文章。其中之七:《刘振起:周家庄模式具有具有普及价值》,谈到了“周家庄模式是金光大道,具有普及价值”。

  为什么周家庄模式具有普及价值呢?

  作者说:“这样的结论,不是理论的推导,而是周家庄实践的结项:他们实现了共同富裕,实现了乡村振兴。因此,周家庄模式无可置疑的,就是一条可行的道路,具有着普及的价值。”。作者认为,“周家庄证明,以公社(乡)这一级作为集体节点是恰当的”。其理由是:一,它有一定的地幅;二,它有一定的劳动力规模;三,它有利于积累形成公共集体财富;四,有利于公共财力的调配使用。

  周家庄,作为人民公社,它为什么具有普及价值?

  现在本人就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角度来说明一下人民公社生产模式的性质,

  在《共产党宣言》第二部分,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告诉我们:“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的一种手段”(对《共产党宣言》中的共产主义,我们可以把它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同义词来理解,以下相同)。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把两种社会的基本特征显现在我们面前:

  1,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是生产资料(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居于支配地位而起决定作用,生产劳动(活的劳动)只是为生产资料的增殖服务的,是资产增殖的工具和手段;社会主义是生产劳动(工人)居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生产资料(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水平的工具和手段。

  2,资本主义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利益要求;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

  3,资本主义的生产性质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而社会主义的生产性质上是消费价值的生产。

  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是非常直白地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

  那就是资本主义是资本雇佣劳动;社会主义是劳动(工本)雇佣资产,与此相联系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资产为主体,以资为本,以满足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要求为目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以劳动者为主体、以工为本,以满足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为目的;资本主义作为资产者利益要求的体现,其生产本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作为劳动者利益要求的体现,其生产本质上是消费价值的生产方式。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人民公社的生产队模式,它是一种什么样的生产模式?

  1,所谓生产队就是社员联合起来,利用公有的土地和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消费需要的生产模式。生产队模式,从生产资料方面来看,是集体所有制,土地和生产资料归社员公共所有;生产队模式,从生产劳动方面来看,它是个体所有制。由于生活消费的个体(家庭)性,因而劳动者的劳动属于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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