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站在实事求是的高度正确评价小岗村(二)
——评陈文胜《需要从党史的高度看待小岗村的历史地位》之二
二、小岗村改革:中国共产党遵循农业家庭经营的基本规律
作者在这一部分开始便说道:“直至今天,经历一个多世纪资本主义强势冲击及一次次经济危机的狂风恶浪,西欧、北美仍然是家庭经营为主体,日、韩仍然为东亚家庭小农。即使是美国的大规模农业,靠自身和家庭劳动力为主的家庭农场,1949-1997年始终占全美农场总数60%...........中国历史上实行农业家庭经营延续了非常长的时间,到新中国成立的土改之后仍然是家庭经营,20世纪50年代中期实行人民公社制度,家庭经营变成集体经济,1978年农村改革又回归家庭经营,这个过程到底是一个偶然还是必然?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认为,纵观古今中外,这是一个必然。因为不论任何国家、任何时代,以家庭经营为主体,作为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唯意志论而无视客观规律,片面夸大人的力量就必然遭到规律的惩罚,苏联‘一大二公’集体化的人民公社经营模式寿终正寝就成为历史答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从小岗村走向全国,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准确认识和把握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从而让农业回归家庭经营,是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拨乱反正”。这一段作者叙述了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农业都是家庭经营,我国开始是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后来又改成家庭经营,并提出了“这个过程到底是一个偶然还是必然”的问题。当然,他的答案是必然。美国、日本、韩国都是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就是私有化,不仅工业要私有化,农业也要私有化。私有化,这是他们的制度。既然是私有化,那当然是搞单干,搞家庭经营了,这有什么奇怪的呢。工业由于流程复杂,工序繁多,因此规模庞大,资金量也庞大,一家一户是根本搞不起来的,一家一户最多只能搞小作坊,因此必须分工合作,并建立公司,甚至建立集团公司。农业生产相对单纯,很多就是只种一类作物,因此,一家一户就可以生产,由于小农的自私本能,害怕与别人合作会吃亏,于是几千年来,都是沿袭单干生产。单干几千年来之所以一直沿袭下来,是因为那时都是私有制社会,私有制社会是没有人去组织农民协作,搞集体化生产的。实际上,农民进行合作,是能够提高生产力的,比如,只有合作,才能兴修水利,只有兴修水利,才能旱涝保收,告别靠天吃饭的命运。随着社会的发展,还可以进行社会化分工,实现专业化分工,在专业化分工的前提下,实现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即农业现代化,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如北大荒现在成了北大仓,不就是样板?就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同样有搞集体化的样板,如以色列,他们的基布兹,就是集体农庄。基布兹在以色列农业中占主要形式。基布兹不仅是社会主义的经济组织,而且具有共产主义性质,因为他们的分配主要是供给制。像美国,加拿大,欧洲,他们之所以搞家庭农场,那是由他们的国情决定的。他们的地理特点是,国土面积大,而且平原占30%以上,他们的人口却相对比较稀少。他们可以抛弃山区地带,光靠平原地带就可以满足耕地的需求。美国的农业人口只有300万,平均每个农业人口可以拥有800亩耕地。一个三口之家,就可以拥有2000多亩耕地。由于耕地多,土地平坦,他们完全可以使用大型机械耕作。因此,虽然是一家一户的家庭农场,但完全可以实现规模化的现代化的大农场。
我国的国情相反,平原面积只有12%,绝大多数地方都是连绵起伏的高山深谷,到处都是层层梯田,梯田组成了一道道山乡景观。我国人多地少,人平耕地面积只有一亩多,每个农业人口也只不过两亩多耕地,一个三口之家也只不过是五六亩。由于分田单干,考虑到好地坏地要公平搭配,因此每家的地并不集中在一起,而是处于不同的地方。因此,各家各户的地像插花似的混在一起,这就是人们说的土地碎片化。这样的状况适于搞规模农业吗?虽然我国制定了土地流转政策,希望以此实现规模化农业,但实际结果却很不成功。老叟每次回家乡看到的是土地大量抛荒。政府提倡资本下乡,可是很多资本下乡承包大片土地后,在交了租金,并剔除种子、化肥、农药、人工工资等成本后,却是亏本,于是拖欠租金,拐了国家的种粮补贴款逃之夭夭。其实在韩国也搞了土地流转,结果也是以失败告终。
我们再看看日本的农业情况。日本由于主要是山区地带,并采取限制土地买卖的国策,因此他们也是一家一户的单干模式,规模很小。虽然他们也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但他们的农业现代化与美国相比差距甚远。老叟从网络视频中,很少看到有大型机械,这主要是受制于农田规模。他们的收割机大多都是小型的。例如,他们有一种水稻收割机,看起来像一部双轮摩托车。这种收割机不要人操作,完全自动收割,还能自动将割下的稻子扎成一小扎一小扎,然后放倒在田里。这种小型收割机虽然看起来很先进, 但效率其实并不是很高。首先,这种收割机只能收割一行;二是收割后还得另行脱粒,脱粒的机械操作是很繁忙的,就是说,使用这种收割机农民仍然很辛苦。而大型联合收割机可以将收割、脱粒等操作由农民一人完成,农民可以脚不粘泥,轻轻松松。日本还有一种山区小型联合收割机,可以收割、脱粒一次性完成。老叟看了视频,这种联合收割机需要五六个人七手八脚很不容易地弄到稻田里。操作倒是只用一个人,但是由于稻田狭窄,并且很不规则,收割机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效率很不理想,而且农民操作也很累。如果日本能在山区搞农田基本建设,小丘改大丘,修好机耕道,那效率连不知道要提高多少倍。但日本是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是讲求经济效益的,搞农田基本建设没有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因此,日本农民是不干的。日本的情况是这样,韩国的问题也是这样。
前苏联的集体农庄为什么终止了?这是因为戈尔巴乔夫推行修正主义路线,导致前苏联解体,并复辟了资本主义,集体农庄自然解体了。假如斯大林逝世后,前苏联的历任领导人不推行修正主义路线,苏联也不会解体,其集体农庄至今仍然存在。我国的人民公社为什么解散了?这是行政命令强行解散的。我们回忆一下,当时要解散人民公社时,是遭到了农民强烈抵制的,如大寨、如刘庄村、如周家庄人民公社。虽有所谓小岗村按血手印分田到户,但更有周家庄集体按血手印强烈要求保留人民公社。我们总还记得“不换思想便换人”这句话吧。作者陈文胜将单干说成是必然规律,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这纯粹是胡说一气,老叟至今还未听到谁说过这样的话。邓小平曾经说的是:包产到户“是暂时的,以后还是要靠集体"。说农业个体经营是必然规律,这话不仅在实践上说不通,在理论上也说不通。还说“让农业回归家庭经营,是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拨乱反正”,这究竟是拨的什么乱,反的什么正?现在严重的三农问题,是拨乱反正的结果吗?到处田地荒芜,是拨乱反正的结果吗?农民老龄化是拨乱反正的结果吗?农村空心化是拨乱反正的结果吗?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是拨乱反正的结果吗?作者在这里简直是在指鹿为马。
作者又说:“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这是毫无疑义的。但问题是,规模经营是否就是耕地面积的规模呢?...........今天中国农民的实践也打破了小农户不能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判断。如湖南很多地方人均只有八分地,又大多是丘陵地带和山区,尽管是这么小的规模,除了插秧以外,基本上都实现机械化,都是用现代技术来装备农业。还有河南、河北和东北等平原地区,实现了农机的跨区作业以及耕种一体化,不少地方甚至通过卫星导航和互联网服务进行信息化的田间管理,小规模的家庭小农也能分享大机械的效率,这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虽然每个小农没有条件都购买农业机械设备,但通过农机社会化服务实现了现代化装备,从而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的规模经营概念”。
作者说湖南等南方丘陵地区,除了插秧以外,基本上都实现了机械化,都是用现代技术来装备农业,我不知道陈大教授的机械化是什么标准,有了一点机械就是机械化了吗?我每年都要回一趟农村家乡,陈大教授所说的机械化,也不过是每户有一台微型旋耕机,这样的微型旋耕机其效率相当于一头牛,只不过是以前养牛时用牛耕地,现在不养牛了便用旋耕机耕地。昂贵的旋耕机使用的效率是很低的,一家一户就只有那么几亩地,春耕完了就闲置起来。除了旋耕机就是打稻机,现在的打稻机也就是加装了一台小型汽油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体力劳动,但人仍然忙得像机器人,收割效率没有多少提高。还有就是杀虫喷雾器,现在多数是用背负式电动喷雾器,有所进步,七十年代用的都是手动压缩式喷雾器。在七十年代,南方丘陵地区就已经使用了手扶拖拉机耕田,老叟的家乡大队就有两部手扶拖拉机。除了手扶拖拉机,还有脚踏打稻机,手动杀虫喷雾器。如果现在的水平就算是机械化的话,那早在七十年代,即比现在早四十多年就已经实现了机械化。看来包产到户四十多年后,机械化水平并没有什么进步,别的不说,就连机耕道都没看见一条,这不能不说是包产到户束搏了生产力的发展。
作者说到河南、河北和东北等平原地区,实现了农机的跨区作业以及耕种一体化,确实,我国北方平原地区的机械化水平比较高,这是平原地区所具有的优势,因为平原地区可以使用大型机械进行耕作,大型机械与小微型机械是不可同日而语的。集中各省市所有大型机械由南到北地进行跨区作业,也算得上是一个创造,这可以克服一家一户买不起大型机械和机械化使用效率低的问题,但这也只限于北方平原地区。我们不要忘记,我国的平原面积只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2%。据网上披露,北方平原地区的跨区作业是非常混乱的,一方面是各级政府的管理极度不到位,但根本的原因是个体经营与市场经济造成的。成千上万的个体农民与成百上千的个体机手交集在一起,必然会产生利益纠纷。虽然经过不断完善管理,情况会有一定的好转,但这种利益矛盾是无法完全消除的。
北方平原地区大型机械化的使用,也说明在北方平原地区根本用不着包产到户。包产到户的目的是什么,无非是要调动农民劳动的积极性,机器的积极性需要调动吗?也许有人会说,包产到户不仅仅是调动农民的体力劳动积极性,而且还能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创造性。其实,只要将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了出来,他们就会焕发出活跃的主动性、创造性。因为人是思维活跃的动物。
在这一部分内容中,作者陈文胜是要说明两个思想:一个是说明农业个体经营是自然规律,是天经地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他的这种说法,老叟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不仅缺乏理论依据,也缺乏实践依据。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任何生产体制,都与当时的生产力和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相联系,没有绝对固定的生产体制。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都是属于私有制社会,因此他们自然采用个体的生产方式。即使是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再加上地理文化条件的差异,也会在生产方式上有所差异。比如以色列国家大多采用的是集体经营方式,而不是个体经营方式。作者说个体经营是农业生产的必然性,纯粹是在胡扯。如果说个体经营是农业生产的必然性,那怎么解释我国的北大荒,和新疆的建设兵团,他们在解放初就存在了,现在已经经过了七十多年,为什么现在仍然存在,而且还成了我国粮棉生产的重要基地,对我国的粮食安全起着压仓石的作用。按照陈文胜的逻辑,他们应该早就解散变成个体经营了。作者的第二个思想是个体经营也能实现机械化,现代化,并举了日本、韩国及我国北方平原的例子。其实,无论是日本还是韩国,由于他们都是山区,加上政府限制土地买卖,土地很难集中在少数农户手里,因此无法实现规模农业,也因此他们的机械化只能是小型化,与美国、加拿大,欧洲等国的大型机械无法相比,也与我国的北大荒、新疆建设兵团无法相比,在效率上,在劳动强度的降低上相差很远。倒是在我国北方平原采用集中机械,跨区作业的方式实现了大型机械化。但这种方式不能普遍推广,因为我国绝大部分国土都是丘陵山区。想要实现像我国北方那样的大型机械化生产,就必须恢复人民公社体制,重走集体化道路,重举大寨红旗,重塑愚公移山精神,像大寨那样搞好农田基本建设,改天换地,重新安排河山,我国的农业机械化、现代化一定能走在世界前列,而且这是千年大计、万年大计。
【文/黄泽元,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