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小说,差把火

2024-10-08
作者: 颂明 来源: 红歌会网

  莫言小说,差把火(颂明虚拟演讲一〇四)

  昨天有位莫粉网友“灿烂豆花b7”在我的《莫言,文坛之怪(颂明虚拟演讲一〇二)》后面跟帖评论说:“你什么都懂?骗子一个!”

  我哑然失笑,当即回了一首藏头诗:

  灿灿黄泥臭气熏,

  烂草铺地难成金,

  豆萤本是腐朽化,

  花败随水任飘零。

  真b7!

  然后又写了一篇微小说《接地气》相赠。

  真的不是颂明想卖弄什么,实在是莫言的水平不咋地。要论写小说嘛,莫言在草根面前,还真是差把火。

  莫言的小说都是为着特定的攻击目标而胡编乱造一些故事,基本上都不能算小说,只能说是用谣诼骂人。如果一定要给莫言的作品贴上小说的标签,那只能说是“诽谤小说”了。

  莫言诽谤小说的代表作就是《灵药》。《灵药》是解读莫言小说的文眼。莫言的其它小说都是在《灵药》基础上的扩展。

  怎样的小说才算得上真正的文学小说呢?

  文学小说一定是源于生活的真实,按照生活本来的样子揭示生活的本质,按照人物本来的样子塑造形象。

  文学创作的本质就是塑造形象。怎样塑造形象呢?

  打个比方,塑造形象的过程就如同石雕、玉雕。你得先找到一块璞,一块好料子,然后根据这块料子自身的特质揣摩出它最有意义、最有价值的样子,切除、打磨掉一些多余的部分,塑造出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鲜活形象。

  莫言认为他就是“小说国王”:“在这片国土上,我可以移山填海、呼风唤雨,我让谁死谁就死、让谁活谁就活”。这就大谬不然了。因为莫言不是造物,莫言造不出“璞”,也造不出“石料”。你只能是一个雕刻匠。

  关于小说的要素,世人皆知,无非是“人物、环境和故事”;人物在特定的环境下的活动过程就是故事,这个活动过程是由人物之间的情感关系、利益纠葛以及人物的个性特征决定的。所有这些是从现实生活中抽象出来的。在小说创作中,人物的性格主要是通过人物的言行尤其是其处理事情的方式来表现的。

  人物的活动总是在一定时空内的活动。小说时空的转换就是小说的结构。

  贯穿小说始终的,使作品浑然一体的过程叫作线索。线索是故事发展的脉络。脉络隐藏在情节之中把作品人物、事件串联起来。情节是由场景、冲突、悬念、时空的转化的环节以及节奏的舒缓来表现的。

  无论是人物性格还是情节的发展,都要符合“美学逻辑”。文学意义上的真实就是指“符合美学逻辑”。美学逻辑是对生活逻辑的抽象。不符合美学逻辑人物性格、情节尤其是细节就会使人觉得“假”。

  莫言所说的“把好人当坏人写,把坏人当好人写”实际上就是标签化、模式化的套路写作而不是创作。创作一定是“典型化”的。

  一部优秀的小说还得有“文化”的意义。

  什么是小说的文化意义呢?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于民族语文的贡献。优秀的文学作品可以作为现代汉语的范本,对现代汉语的纯洁性、规范性有示范的意义;对于民族语言文化传统的继承与发展有促进意义。

  二是移风易俗,对影响人的精神发育,引领社会风尚的发展有积极贡献。“文以载道”应当是作家的文化自觉,也是作家不可推卸的责任和担当。那种迎合低级趣味,鼓吹个人利益至上的作品并不是在写“人性”而是在腐蚀人性,污染社会风气,荼毒人的心灵。

  人性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和谐性、利他性。人性的核心是“善”。善是通过“责任”来体现的。脱离了人的社会和谐性、利他性而“以我为中心”,那就不是人性而是兽性了。

  莫言不但竭力地推卸作家的社会责任,还在揭露人性阴暗面的幌子下诱导读者放弃社会责任感、污名化社会责任感,其用心是险恶的,社会危害性是巨大的。对此不可不察!

  2024年10月2日星期三

  【文/颂明,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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