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人才移民外流 保障国家人才战略安全的思路

2025-02-19 116 0
作者: 报春花 来源: 红歌会网

  近年来,美国为首的霸权阵营打压遏制我国的力度越来越大,贸易战、科技战、间谍战、外交战、全方位制裁刀刀见血。美国为首的霸权阵营对我国进行人才战暗流涌动,我国国民移民美欧加澳等国人数增加越来越多,经济、科技等高端人才大量流失,经济、科技、军事机密失密隐患增加。严重影响国家经济、科技、军事发展,严重影响国家人才战略安全。社会各界反响强烈。

  为此,提出控制人才移民外流,保障国家人才战略安全的思路。

  建议建立健全保障国家人才战略安全的法规,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提供人才战略支撑。

  国家工作人员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执行国家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组织社会经济发展等重要职责。为了保障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守国家机密。建议立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退出中国国籍;国家工作人员退休10年内,不得退出中国国籍。对违反规定者,征收其家庭资产一定比例的违规移民税。“

  现役军人、现役警察,是保卫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为了保障现役军人依法服役、保障现役警察依法履职,保守国家军队机密。建议立法规定“现役军人、现役警察及配偶、子女不得退出中国国籍;现役战士退伍5年内、现役军官转业或退休10年内、现役警察退休10年内,不得退出中国国籍。对违反规定者,征收其家庭资产一定比例的违规移民税。”

  公派出国留学、公派出国交流、公派出国学习的人员,非公企业事业单位选派出国留学、选派出国交流、选派出国学习的人员,都是国家培养的人才和财富。为了保障国家人才战略安全,建议立法规定“公派留学、公派交流、公派学习的人员非公企业事业单位选派出国留学、选派出国交流、选派出国学习的人员,不得退出中国国籍;以上人员学成归国10年内,不得退出中国国籍。对违反规定者,征收其家庭资产一定比例的违规移民税。”

  公有事业企业单位和非公有事业企业单位的中级、高级职称人员,规模以上非公有事业企业单位的中级、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公有事业企业单位和非公有事业企业单位涉及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机密人员,是国家经济科技骨干和国家机密的守护者。为了保障国家人才战略安全保护国家机密,建议立法规定“公有事业企业单位和非公有事业企业单位的中级、高级职称人员,规模以上非公有事业企业单位的中级、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公有事业企业单位和非公有事业企业单位涉及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机密人员,不得退出中国国籍;以上人员离开岗位10年内,不得退出中国国籍。对违反规定者,征收其家庭资产一定比例的违规移民税。”

  拥有千万以上资产的富裕群体和富豪群体,是国家政策收益最大的群体,是创业成功最大的群体,是拥有国民财富最大的群体。为了保障国家人才战略安全和国家财富安全,建议国家立法规定“征收富裕富豪群体放弃中国国籍移民税:对一人或数人或举家放弃中国国籍的富翁和富豪,按其家庭资产比例征收其累进放弃中国国籍移民税。”

  鉴于国家工作人员、军官、警官中的腐败分子向国外转移赃款时有发生的状况。建议国家立法规定“对举家移民的原国家工作人员、军官、警官进行家庭资产审计,没收其超过家人合法收入不明来源收入和罚款上缴国库。”

  鉴于有些国民对移民国外的亲友大额巨额汇款导致国家财富流失的状况,建议国家立法规定“对国民汇往移民外国亲友的大额巨额汇款征收移民汇款税。”

  控制人才移民,保障国家人才战略安全的思路,是以法规为规范,以经济利益为约束控制人才移民外流,保障国家人才战略安全的思路。同专家学者交流,个决策层层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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