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建农:毛泽东的另一篇“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2023-06-05
作者: 蒋建农 来源: 党的文献微信号

  1927年3月,毛泽东撰写并发表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以下简称《考察》),后收入《毛泽东选集》,产生了重要影响。不大为人关注的是,毛泽东当年还写过另外一篇“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年谱(1893-1949)》,在1927年2月16日条目中有过简略的披露,但全文一直未公开发表。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新近编辑出版的《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10卷,以《视察湖南农民运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以下简称《视察》)为题,首次全文发表此文。《视察》一文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文献价值。

  一、《视察》是《考察》的提要和浓缩版,是全面深入领会《考察》的重要参照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积极领导发动工人运动,但京汉铁路工人运动大罢工的失败使党认识到,当时的革命力量远不如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强大,必须联合农民阶级等各革命阶级,特别是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国民党,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1923年6月,党的三大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以实现国共合作。1924年1月,改组后的国民党一大召开,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国共合作实现后,全国的革命力量得到汇集,很快开创了一个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的革命新局面。1926年7月9日,国民革命军在广州誓师北伐。与北伐战争胜利推进同时,工农群众运动进入高潮,在湖南、湖北、江西三省,表现得最为显著。此时的毛泽东,不仅担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而且担任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和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农民运动委员会常务委员。《视察》和《考察》就是毛泽东在这一时期就湖南农民运动问题给中共中央的报告。

  虽然《视察》和《考察》的主题是一致的,但各有区别和侧重。从篇幅上看,《视察》仅有1700多字,而《考察》近2万字;从写作上看,《视察》是比较典型的内部公文式报告,简洁明了、条理清晰,而《考察》是准备公开在《向导》上发表的,激情饱满,夹叙夹议,既是工作陈述和总结,又有论证和宣传鼓动;从写作时间上看,《视察》早于《考察》,毛泽东作完湖南农民运动有关调查,于1927年2月12日回到汉口后,16日就写成《视察》,还在文末特别说明:“详细情形当从明日起三四日内写出一个报告送兄(指中共中央——引者注)处察核。”这不仅为将《考察》的写作时间精确到2月17日到21日之间提供了一定的依据(目前《毛泽东选集》关于“1927年3月”的标注,应该是依据《考察》首次发表的时间确定的。《考察》自1927年3月5日起在中共湖南区委机关刊物《战士》周报第三十五、三十六期合刊上开始连载),也说明了毛泽东在写《视察》时已经对《考察》成竹在胸。事实证明,《视察》与《考察》在很多重要问题上的观点是一致的,内在精神实质也是一以贯之的,可以把《视察》看作《考察》的提要和浓缩版。比如《视察》将湖南农民运动发展划分为“组织时期”“革命时期”和“建议联合战线时期”三个阶段,从13个方面概括了湖南农民运动的状况和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与《考察》中述及的“十四件大事”,有不少内容是重叠的,或者是从不同角度深入论述的,虽然文字比《考察》简约得多,但言辞观点却是微言大义,值得深入研究。

  二、《视察》系统记述了毛泽东本人考察湖南农民运动的活动足迹

  1926年12月3日,湖南全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电报邀请毛泽东与会指导工作。《视察》记载了毛泽东此后一段时间的活动足迹:12月17日,毛泽东由汉口赴长沙参会,发表演讲并指导相关工作;12月底大会闭幕后,毛泽东同中共湖南区委商定,召集与会代表举办一个短期训练班,他本人3次在训练班上作关于农民问题和调查方法的报告;1927年1月4日至2月5日,毛泽东下乡考察,经过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5县,考察期间,“在湘潭、湘乡、衡山三县调查后回到区委向负责同志做了一次详细的报告,在党校团校各做了一次报告,在醴陵、长沙二县调查后又在区委做了一些报告”;2月12日,“由长沙到武昌”。从《视察》记述的以上内容中,可以得出两点重要认识:

  其一,毛泽东考察湖南农民运动应该分为在参加湖南全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期间的考察和到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5个县的考察两个阶段。湖南全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是1926年12月初在长沙召开,会期近一个月。出席大会的代表170人,代表52个县(当时湖南全省共75个县)、2个特别区、136万多会员。毛泽东出席了后半段的大会。会议期间,毛泽东除在20日和27日两次发表演讲外,还参与了大会宣言和40个决议案的讨论与定稿,这实际是对湖南全省农民运动状况的一次全面考察。而他随后对湘潭等5个县的考察,则是在前期考察基础上更为深入的实地调研。两个阶段的考察形成“面”与“点”、广泛与纵深的交错。

  其二,毛泽东作为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来湘期间对中共湖南区委和整个湖南农民运动进行了具体指导。根据《视察》记载,一是在参加湖南全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期间发表了演讲,起草了文件,进行了短训班的3次讲话,并和湖南区委同志作了交流;二是在5个县考察期间与基层农民运动干部和有经验的农民群众进行了谈话;三是在考察湘潭、湘乡、衡山3县后回到长沙短暂逗留期间,给湖南区委和党校团校作了报告;四是考察全部结束后,又在湖南区委作了一些报告,可以想见,从5日考察结束返长沙,到12日回武汉的一周间,毛泽东与湖南区委成员之间,应该还会有一些小范围的交流。

  概括起来,毛泽东对工作的指导可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在到各县考察前,主要是传达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和他本人既往对农民运动工作的见解和意见,这从湖南全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的宣言和决议案中可以窥略其大概;到各县考察后的指导,则是毛泽东从考察中获得的新观点和新思路的阐述与运用。比如,他在考察中对于湖南农民高涨的革命情绪和面临的斗争形势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因而回到湖南区委后,指示要大力发展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地方组织。《视察》就此指出:“准备不久要来的革命,我们党都需要一个大大的发展,至小数目湖南党在六个月内要发展到两万人(现才六千),有农协会员二万以上的县均须成立地方(指地方组织——引者注),这样才有办法。”此后,按照毛泽东的指示,湖南区委大力在农村发展中共党员,仅仅3个月,到长沙马日事变发生时已经发展农村党员2万人,占当时全国共产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这成为后来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和湘南暴动,乃至平江起义后湘鄂赣苏区发展的重要组织条件。

  三、《视察》阐述了毛泽东基于革命形势的变化及实践的深入而提出的关于农民运动特别是关于乡村民主自治、联合国民党左派共同推动农村大革命和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新观点新主张

  《视察》阐述了毛泽东一系列关于农民运动的观点和主张,反映了他在1926年12月底至1927年初考察湖南农民运动后,基于革命形势变化形成的最新认识。这些认识比较突出地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关于乡村民主自治。伴随着北伐军胜利进军的脚步,中共中央提出开展“国民会议运动”,希望通过召集全国的商会、工会、农会、学生会和其他各界职业团体来推举多数代表,举行国民会议、省民会议、县民会议和乡民会议,以产生新的政府,代替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毛泽东在考察湖南农民运动后认为,乡村民主自治是各级国民会议的基础。他在《视察》中写道:“湘中、湘南各县多数经过了一个烈风暴雨的农村革命时期(第二时期),乡村陷于无政府状态,应立即实现民主的乡村自治制度,变无政府为有政府,具体的建立农村联合战线,以免去农民孤立的危险;农村中的农民武装、民食、教育、建设、仲裁等问题也才有最后的着落。目前湖南的政治问题,莫急于完成乡村自治这一点,省民会议、县民会议非在完成乡村自治以后决无可言。”这些论述反映了毛泽东当时关于乡村民主自治的思想认识,切合当时的形势,也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其二,关于联合国民党左派共同推动农村大革命。鉴于一些地主豪绅、国民党右派等对湖南农民运动“糟得很”“痞子运动”的指责,毛泽东在《视察》中提出一个策略,即“农村间的各种冲突,如农工冲突、农商冲突、农学冲突、农党冲突、贫农与富农冲突、农民与政府冲突等,均必须抬出K.M.T.(指国民党——引者注)的招牌去解决,万不可马上抬出C.P.(指共产党——引者注)的招牌去解决”。为此,他建议“必须大大的在农民尤其在贫农中发展K.M.T.组织”。他的这一建议,既是一种斗争策略,也是联合国民党左派共同推动农村大革命的行动,并且符合毛泽东当时以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农民运动委员会常务委员身份指导湖南农民运动的工作需要,因而,得到中共中央的认可,为中共湖南区委所落实,并取得了切实的成效。在筹备湘赣边界秋收起义时,中共中央在给湖南省委的信中就曾指出:“湖南国民党左派的下级党部比任何省要有基础,十五万到二十万的左派党员及其组织曾在我们指导之下奋斗到现在。”中共中央以此作为在湖南发动秋收起义的有利条件。

  其三,关于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对于当时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如何认识和解决中国的农民土地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不断探索。1926年12月13日至18日,在汉口举行的中共中央特别会议上,对于要不要马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实现“耕地农有”的主张,党内还有一些争论。在亲眼目睹和切身感受了其势如暴风骤雨的湖南农民运动后,经过冷静的思考,1927年2月16日,毛泽东在《视察》中明确提出把贫农的土地问题作为应“立即实行的问题”:“农民问题只是一个贫农问题,而贫农问题有两个,即资本问题与土地问题。这两个都已经不是宣传的问题而是要立即实行的问题了。”这是毛泽东对农民运动一个十分重要的认识。此后,他积极地为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奔走呼号。在撰写和发表《考察》的同时,他和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部长邓演达、秘书陈克文联名向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提交《土地问题草案》(通过时改为《农民问题决议案》)和《对农民宣言》,其中写道“原来中国的农民问题,其内容即是一个贫农问题”,“贫农问题的一个中心问题,就是一个土地问题”,“不使农民得到土地,农民将不能拥护革命,至于最后之成功,因此本党决计拥护农民获得土地之争斗,至于使土地问题完全解决而后止”。他多次参加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农民问题讨论委员会、国民党中央土地委员会、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农民问题委员会、全国农民协会临时执委会和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的会议,积极发言,并起草《解决土地问题的意义》等文件草案。他认为,制定土地没收的标准和分配的方法,是解决土地问题的中心问题。他主张,“所谓土地没收,就是不纳租,并无须别的办法。现在湘、鄂农民运动已经到了一个高潮,他们已经自动地不纳租了,自动地夺取政权了。中国土地问题的解决,应先有事实,然后再用法律去承认他就得了”。1927年4月19日,毛泽东在国民党中央土地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上,不仅指出“如何解决土地问题,即没收土地有何标准,如何分配土地,此点实为问题的中心问题”,而且系统地阐述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意义,即:一是“使农民得解放。废除地主及一切压迫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二是“土地问题不解决,经济落后的国家不能增加生产力,不能解决农民的生活痛苦,不能改良土地”,不能“发展中国工业”;三是“要增加生力军保护革命,非解决土地问题不可”,“因农民要保护他们的土地,必勇敢作战”。党的五大召开前,毛泽东还召集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连续三天开会,讨论如何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提出“要没收全部出租的土地”,“进而彻底消灭土地私有制”,但“大会没有采纳,甚至未予讨论”。直到1927年八七会议上,最终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可见,《视察》关于主张立即解决贫农土地的观点,在毛泽东这个时期关于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思想演变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视察》为深化研究大革命失败前毛泽东关于农民问题的一系列文献提供了重要线索

  自1926年11月上旬毛泽东出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主持制定《目前农运计划》(1926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局通过)起,到党的五大召开前,毛泽东关于农民问题的文献,可分为三类:一是由他单独署名的文章,只有《中国佃农生活举例》等寥寥几篇;二是报刊报道中对他演讲或发言的摘要、各种会议上对他发言或提案的记录,数量相对较多,例如,1926年12月22日《湖南全省第一次工农代表大会日刊》第21期,刊登了他出席湖南全省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和湖南全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联合召开的欢迎大会上的演讲《工农商学联合的问题》;三是他和别人联名发表的,如《农民问题决议案》和《对农民宣言》,以及他主持的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或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的临时全国农协、国民党中央土地委员会等发布的训令、宣言、公告、条例等。目前所知,他关于考察湖南农民运动的署名文章,就是《考察》和《视察》这两篇。

  《视察》明确指出,毛泽东参加湖南全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时,“在大会的议案起草委员会中商量起草各种决议案,此次决议各案大体还算切实”。此次大会共有宣言1份和决议案40份。由于这些文件没有过程稿留存,毛泽东是否对每个文件都作过修改,我们不能妄自推断,但从文件行文内容看,很多都与毛泽东有着密切的关联。

  比如,《湖南农民第一次全省代表大会宣言》述及,“湖南农民在数年以前,于衡山岳北已开始有组织的萌芽。前年上半年,湘潭农民又有一部分起来,结果是被赵军阀(指湖南军阀赵恒惕——引者注)摧残,不能顺利发展。”在衡山岳北和湘潭这两个地方开展农民运动都是毛泽东亲自部署领导的。1923年4月,在奉调上海中央工作前,正是毛泽东派水口山矿的工人刘东轩和安源路矿的工人谢怀德(均为共产党员)回他们的家乡衡山岳北白果乡开展农民运动;1925年2月到8月,毛泽东在回乡养病的半年间亲自发动和领导了湘潭地区的农民运动,后因赵恒惕派兵抓他,他离湘去广州。

  再如,《湖南农民第一次全省代表大会宣言》就农民打击土豪劣绅的问题指出:“农民在乡村中打击土豪劣绅,虽所取手段处于法律之外,其实这是革命争斗中所必取的手段。这时候,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怎能不严厉一点?”《视察》则更进一步强调,“农民一切向封建地主阶级的行动都是对的,过分一点也是对的,因为不过分、不用大力决不能推翻封建阶级几千年积累的权力,决不能迅速完成民主革命”。这一思想观点,在《考察》中继续发展为“必须建立农民的绝对权力”,必须“推翻地主武装,建立农民武装”。到中共五大召开前,毛泽东任书记的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武装问题的决议案,制定了关于建立农民自卫军的办法,指出“中央及各省的军委(未组织军部的应即组织),应充分注意农民自卫军问题”,“各省应一致努力建设农民武装,组织农民自卫军”,“各级农民协会,应一律设置健全的农民自卫军部”,“武器种类除枪外,应使每一个农民协会会员都置备鸟枪、梭标、大刀、木棍等武器一件”,还提出了对付旧有地主阶级武装如团防、民团、保卫团等的具体办法。从这些内容的文风和关于“建立农民武装”思想的发展链条看,我们有理由推断,对于这些文件,毛泽东不只是参与讨论和最终审定,还很可能参加了修改。

  《视察》中对毛泽东参与湖南全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有关文件讨论和审定有关内容的记述,为深化研究大革命失败前毛泽东关于农民问题的一系列文献提供了重要线索,拓展了相关研究可以利用的文献的厚度。这些文献不仅对毛泽东考察湖南农民运动历史过程的研究,而且对他考察湖南农民运动前后关于农民问题理论与主张的比较研究,深入了解他思想理论的发展脉络及动因,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五、《视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毛泽东的群众观

  倾听和采纳人民群众的呼声,从群众那里汲取智慧,是毛泽东一贯的工作作风。经过到长沙之后两个阶段近两个月的实地调查研究,毛泽东认识到,“当时在党的领导机关中占了统治地位”的“压制工农运动”的方针是错误的。正如他在《视察》中写道的那样:“在各县乡下所见所闻与在汉口、在长沙所见所闻几乎全不同,始发见从前我们对农运政策上处置上几个颇大的错误点。”他还在《视察》中指出:“贫农的革命情绪依然非常之高,依现在形势,他们简直很迫切的要进到别一个革命了”,“依我的考察是无论如何抑制也不能长久抑制得下的。现在是群众向左,我们党在许多地方都是表示不与群众的革命情绪相称”。如果说《视察》的这几句话,只是对农民群众高涨的革命热情与限制压抑农民运动错误方针之间矛盾现象的客观描述的话,那么,在随后撰写的《考察》中,他不仅态度更加明朗,即“许多农民运动的道理,和在汉口、长沙从绅士阶级那里听得的道理,完全相反。许多奇事,则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我想这些情形,很多地方都有。所有各种反对农民运动的议论,都必须迅速矫正。革命当局对农民运动的各种错误处置,必须迅速变更”,而且,更突出地强调要站在农民阶级立场上的问题,即“一切革命的党派、革命的同志,都将在他们面前受他们的检验而决定弃取。站在他们的前头领导他们呢?还是站在他们的后头指手画脚地批评他们呢?还是站在他们的对面反对他们呢?每个中国人对于这三项都有选择的自由,不过时局将强迫你迅速地选择罢了”。在经历了大革命失败的惨痛教训之后,毛泽东在八七会议上再次痛心疾首地指出:“当我未到长沙之先,对党完全站在地主方面的决议无由反对,及到长沙后仍无法答复此问题。直到在湖南住了三十多天,才完全改变了我的态度。”由此,毛泽东得出“以后上级机关应尽心听下级的报告,然后才能由不革命的转入革命的”结论。

  从《视察》到《考察》中关于农民问题的论述,再到毛泽东在八七会议上的发言,都表明了毛泽东鲜明的阶级立场和尊重群众、信任群众、为群众服务的观点,体现出他群众路线思想的萌芽。也正是因为始终与群众站在一起,毛泽东才能如蔡和森后来评价的那样,做到自“一九二六年冬季以来,完全代表湖南土地革命的倾向,为一切敌人之所痛恨,而为一切农民之所欢迎”。

  《视察》看似只是96年前毛泽东撰写的一篇例行公文,但它诞生在火热的革命斗争年代,是一场暴风骤雨般伟大农民运动的真实写照。毛泽东在《视察》中不仅具体阐发了建立农民武装的原因,详细论述了建立民主的乡村自治制度的必要性,鲜明地提出了解决农民(主要是贫农)土地问题的要求,而且提出许多针对性很强的策略和方法,可谓言简意赅,给人诸多的思考和启示。

  作者:蒋建农,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来源:《党的文献》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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