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胡汉三又回来了!”——还乡团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被“还乡团”烧死的解文卿
“还乡”,这本来是个好字眼儿。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这是东坡翁老来还萦绕心头的初恋滋味,以致“不思量,自难忘。”
但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对于广大翻身农民来说,“还乡”再加一个字,不管是叫“还乡团”,还是叫“还乡队”的那些人,都绝对是刷新人类底线的邪恶与毁灭的化身。
一、
1947年4月,河北正定县北孙村解放。
群众抓获了原还乡队队长仝堂。在其指认下,伪大乡旧址附近,连续挖出死尸四十余具,尸体脖颈上都系着麻绳,有的耳朵被剁掉,有的眼睛被挖,有的五脏俱空,有的男尸还被割掉了生殖器。
他们的身份既有解放军军属、进步群众、贫协成员,也有大量的无辜群众。
仝堂被抓住的时候,气焰依旧嚣张,说自己还没杀够:
“可惜八路军来了,不然再给我半个月,我再杀你们四五十个,凑够一百个也保不住牌!”
群众问他:
“四、五个月就杀了那么多人,心眼里就忍下去了吗?”
仝堂面露轻蔑地回答:
“这样干,上级还老是说我草包哪!去年这个大乡还没有下手的时候,人家叩村大乡就已经杀掉十来个了,上级便说我们这个大乡无能。”
仝堂真的“无能”吗?
仝堂自己就说了:“你们找到的这批人,耳朵是我咬下来的,现在还放着十几对,是留着做苜蓿汤吃的,摘下心来是喝酒当菜的,生殖器割下来卖到城里医院。”
医院当然不会收这玩意,不过这的确符合国民党反动派的某些愚昧臆想——建国后新中国准备自己制造原子弹的时候,他们还是用这套来造谣,说我们要“割蛋蛋造原子弹”。
老乡们跟他算了笔账,不算北孙还乡队,仅这家伙自己手里的人命,两个月里就有47条。要知道,这些没人性的家伙可不是光杀共产党——他看哪个无辜群众不顺眼,就要杀谁。
有人跟着群众游行队伍从他家和他主子门口过了,他知道了,就把人家杀了。
还有人只是跟他老婆说说玩笑话,也给灭门了。
长工仝小堂儿子老傻,才十几岁,因为营养不良,个子长得不满二尺高,在村外拾过柴禾,就被这家伙堂捉去,硬说是给八路军当探子,一棒子把人孩子打得脑浆迸裂,不问死活,顺手踹沟里就给埋了,说起来,跟这个杀人魔王还是没出五服的亲戚。
所以同村的,本族的,都骂这个还乡队长:“六亲不认,简直还不如一条狗,常说好人护二村,好狗还护二邻里呢?!”
(仝堂,《北孙还乡队长仝堂的罪恶》,中共正定县党史资料征集编审办公室:《正定解放(1945, 9—1949, 9),P379-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