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粮油分配政策的发展演进
城镇知青到农村以后,国家对他们的粮油供应与口粮分配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这里,重点对四川插队知青这方面的政策及其发展情况作一梳理。
粮油供应政策与口粮分配政策,直接涉及并影响插队知青的生活状况。一般来说,前者系指国家在一定时间内对插队知青的粮油供应规定,主要解决刚下乡知青的吃粮、吃油问题;后者系指插队知青参加所在生产队口粮(包括口油)分配的政策,主要解决知青如何参加农村口粮分配的问题。
一、关于知青粮油供应问题
城镇户口由国家按标准供应粮油,农业户口由所在生产队分配口粮,这与当时城乡户籍管理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城镇知青到农村后,他们的户籍关系很快就由城镇人口转为农业人口,但他们的粮油供应问题的转变则需要有一个过渡时期,衔接好城镇供应与农村分配问题,这是各级党政在安置知青中必须解决好的一件大事。
四川城镇知青上山下乡,起始于上世纪50年代中期,最初是组织青年志愿垦荒队到边疆、山区参加建设,到1957年下半年开始才有一些地方动员城镇青年到农村插队落户,参加农业生产。当时,对到农村插队安置的城镇青年,一般采取先由国家按标准供应一段时间的粮油,而后再参加所在合作社或生产队的口粮分配。这可从省委农工部负责人在《四川日报》的署名文章中得到印证:下乡学生的口粮在粮食分配前,仍由国家供给,价款自备,实在有困难的,可向合作社预支一部分现金来购买。由于当时城镇青年到农村由各地自行组织实施,且下乡人数并不多,至今未查找到全省有这方面的统一政策规定。
1962年下半年,国家开始有计划地组织城镇知青上山下乡。此时,四川动员组织城镇青年主要到国营农林牧渔场进行安置,对他们的粮油供应,即按所在场老场员的供应标准和办法执行。一直到1964年4月,全省制定了统一的粮油供应政策:对城市下乡人员到国营农林牧渔场参加农业生产的,从到场的第二个月起,由所在场按本场职工的吃粮标准供应。其供应口粮在有上缴粮食任务的场可抵当年上缴任务;如系缺粮的农林牧渔场,由当地粮食部门从统销粮中供应。
196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以后,四川正式出台城镇下乡插队知青的粮油供应政策。省粮食局、省安置办规定:对插队参加农业生产的城市下乡人员,从离开原住城市到参加生产队的粮食分配时止,每人每月由国家供应贸易粮30市斤、食油3两。国家对城市下乡人员的口粮供应,也可以酌情延长供应时间,但至迟在一年以后应参加社队粮食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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