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计划地开展知青上山下乡的四川足迹
四川知青上山下乡起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而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这项工作则是60年代初期开始的,本文侧重简述“有计划有组织”这一阶段的发展轨迹。
一、城镇待业学生的安置出路
1958年春开始在全国开展的大跃进运动中,四川“全民大办”的跃进热潮兴起。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四川也迅速宣告“失业现象已彻底消灭”,刚刚开展的城镇中小学毕业生到农村去也即刻沉寂了下来。但是,此时的全面就业没有根基,经济结构严重失调也不能承受城镇人口增加和就业的压力。1960年底,党中央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四川在中央召开的7000人大会后,针对当时严峻的经济形势,采取了一系列调整措施,推动国民经济的迅速复苏,其中精简城镇人口就是贯彻中央决策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
1962年,在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方针和精简政策的同时,国务院6月1日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精简职工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指出,对精简的职工,主要是安置到农村。对于精简下来无家可归和城镇无法安置、但具有下乡条件的职工,包括一些不能在城镇就业的青年学生,可以安置到农场(包括牧场、林场、渔场)。据此,四川根据中央的部署,确定了不能在城镇就业的青年学生的安置出路和方向,随即建立了国营农林渔场安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始为安置精简职工和青年学生作准备,从而拉开了四川有计划地组织城镇知青下乡上山的序幕。
二、先在国营农林场进行安置
四川建立国营农林场的工作,早在1958年时达到高潮,全省各地都建有一批。虽然从建场开始就有城镇青年到场去工作,但由于这时的农林场规模不大,安置人数也不多。一直到1960年,才开始根据农林场发展的需要,在城镇招收一批青年去工作。如1960年9月至1961年6月,广阳坝、长寿湖等7个国营农场共吸收了青年学生2387人,占职工总数的28.73%。在国营农林场安置城镇青年,四川不仅有一定的现实基础,而且也有一定经验可以借鉴,同时这种安置去向在当时大规模精简城镇人口、城镇就业岗位极度萎缩的状况下,也是城镇青年容易接受的一种安置途径。
1963年4月,四川省人委批准省国营农林渔场安置领导小组《关于我省国营农林渔场安置家居大中城市精简职员和学生计划的报告》,对国营农林渔场的安置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其安置对象包括1961年以来毕业没有升学就业而具备下放条件的青年学生,也包括1960年以前毕业未升学就业的闲散人员。按照这样的政策,四川下达了当年安置计划7500人的任务,其中青年学生3760人。该报告指出,在国营农林渔场安置家居大中城市精简职工和不能升学的青年学生的工作,是发展生产、扩大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地自始自终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周密安排,积极地进行安置工作,并且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再多安置一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