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缠足现象是何时消灭的?

2025-03-09 1371 0
作者: 阿华 来源: 红歌会网

  113年前即1912年3月11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令文说:“夫将欲图国力之坚强,必先图国民体力之发达。至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阏血脉,害虽加于一人,病实施于子孙,生理所证,岂得云诬?至因缠足之故,动作竭蹶,深居简出,教育莫施,世事罔问,遑能独立谋生,共服世务?以上二者,特其大端,若他弊害,更仆难数。”

  说起缠足,现在的年青人不仅没有见过,恐怕许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事情。但对于我们这些50后、60后的人来说,不少人的奶奶和外婆都是“小脚老太”。

  缠足,是一个在中国延续千年的陋习。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据学者高洪兴专业著作《缠足史》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清时期缠足进入鼎盛期。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缠足,是封建礼制及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传统习俗的产物。一旦把女子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会大受制约,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墙靠壁。这样一来,不仅让“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也让“男强女弱”成了铁定事实,女性如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的举动,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唯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这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行的压迫和控制。

  缠足严重侵害了妇女的权利,使缠足女性脚小难行,出门行路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远便已气喘吁吁。缠足妨碍了女子的一举一动。富贵女子虽不需亲自操作劳务,但因双足被缠,懒于举动,终日兀坐,忧思大炽,气血不和而多致身亏体虚。贫苦女子及一般平民女子缠足,种种劳役不能幸免,只好膝行跪坐烧火做饭、洗衣洒扫、推磨踏碓、插秧割稻,其中的辛酸苦辣难以述说。女孩开始缠足时,刻骨之剧痛难忍,哭泣哀号之声在缠足时代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惨景。缠足不仅使女子无端遭受折磨和痛苦,还妨碍了女子正常参加社会工作,阻扰了女子的社交活动。缠足女子困守闺阁,孤陋寡闻,又失去了谋生本领,从而滋长了女子的依赖心、骄惰性和自卑感,也就使得女子的社会地位愈加低下。人类社会,男女各占一半,女子缠足使大量人口沦为残废,从而加剧了社会贫困。残废妇女难以教养子女,溺婴之风因而出现,而被溺婴儿中又多半为女婴。

  由于缠足这一陋习对社会危害巨大,清朝康熙三年(1664),4位辅政大臣曾下令禁止康熙元年以后所生女子缠足,但在汉族士大夫与社会民情的坚决抵制下,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的禁令虽使许多妇女解除了缠足之苦,但该现象仍未杜绝。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但收效不大。到了五四运动时期,缠足更成为新文化运动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然而缠足陋习仍未根除。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7月15日下达了禁止妇女缠足的命令后,缠足恶习才被彻底废止,中国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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