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贵“三农”专著《现代农业宏观思路探索》连载(12)
张宝贵“三农”专著《现代农业宏观思路探索》连载(12)
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体之二:
发展推广合作农场
第五章
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体
明确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体的五个农场:特色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土地托管农场、村组集体农场、企业股份农场。
发展推广合作农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农民群众的合作意愿持续增强,截至 2019 年 4 月底,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 220.7 万家,辐射带动全国近一半的农户。(资料来源:百度)部分合作社发展为合作农场,这是新时代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必然趋势。
合作农场是农业合作社的升级版,是土地入股合作农场股东联合生产经营的农场或合作农场主导、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实体生产经营的农场。
合作农场与合作社有三个区别:
一是农户参与合作农场和合作社的身份不同。参与合作社的农户是合作社的社员,参与合作农场的农户是土地入股农场的股东;参与合作社劳动的社员是合作社的主人,参与合作农场劳动的社员是农场的工人。
二是合作农场与合作社生产经营的方式不同。合作社组织社员在自家承包地里统一标准生产农产品,合作农场组织专业团队或委托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实体生产农产品。
三是合作农场与合作社的分配方式不同。合作社社员的收益,是从合作社领取销售农产品后按农户上交农产品的质量数量分配的收入,合作社社员的收入随着农产品市场变化价格变化而上下波动。合作农场股东农户的收益,是从合作农场领取土地入股的股份分红,合作农场股东分红的收益比较稳定。
合作农场既不同于合作社,又不同于国内的其他类型的农场,更不同于国外的农场,是中国特色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对我国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有着普遍意义和重要作用,
合作农场是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新阶段。近年来,全国农村出现了粮食作物合作农场 , 出现了大豆、花生、油菜籽、葵花籽等油料作物合作农场,出现了土豆、红薯等薯类合作农场。农业合作社发展为合作农场,这是农业合作社发展的趋势。
合作农场大致有四种生产经营分配形式。
第一种是合作农场统一生产经营,合作农场股东平摊生产经营费用平均分配收益的形式。
合作农场组织经营团队统一生产经营,按照农场农户加入农场地亩平摊种子、化肥、耕种、一喷三防、收获、销售等生产经营费用,农场农户按照加入农场地亩平均分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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