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贵三农专著《现代农业宏观思路探索》连载(9)
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之三:
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
第四章
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
明确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的“四个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生产全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运输加工贮存流通营销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科学研究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当前我国农村正发生深刻变化,农业经营方式面临诸多新挑战,经营规模小、方式粗放、劳动力老龄化、组织化程度低、服务体系不健全是突出表现。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全国农村实行“大包干”以来,中央文件数十次强调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经过 30 多年的努力,全国建成了种子营销户、化肥营销户、农药营销户、农机户、农机合作社、土地托管等融为一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发展起了重大作用,立下了历史功勋。
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了众多特色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土地托管农场、村组集体农场、企业股份农场等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体,大部分运营正常良好,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骨干实体和希望所在。
同时,有的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由于运营资金不足、或缺少技术人才、或缺少经营团队等原因经营不善或艰难维持,个别的半途而废销声匿迹。
近年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后农村普遍成立了村级经济合作社,众多无劳户、劳少户、病残户、鳏寡孤独户和众多在外务工经商办企业的农户,自愿将承包地交村组集体经营,为实现农业集体规模生产经营创造了历史契机。
但是,由于大部分村级农业合作社缺少运营资金、缺少运营团队、缺少技术人才,很难实现农业集体规模生产经营。
因此,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不但要大力培育政府主导的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 而且要大力培育政府主导的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主体,建立健全多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