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生:漂浮人家 五十五
《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 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 辛弃疾的名篇《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其中“人道寄奴曾住”中的“寄奴”指的是什么?为何辛弃疾在他的名篇中提到?有人认为,“寄奴”是 南朝刘宋 开国皇帝 刘裕 ,说他是东晋至南北朝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等等,我经过考证,认为不对,“寄奴”就是一只鸽子。身为 政治家、改革家的刘裕,喜欢养鸽子,在两次北伐,光复洛阳、长安两都的过程中,刘裕走到哪,就把鸽子带到哪儿,有大量刘裕玩鸽子的图像,可惜我不会上传。他多次表示要厉行土断之法。适当降低农民租税,废除苛繁法令,让百姓在宽松的环境中休养生息,并且鼓励老百姓发展养鸽子,目的似乎是帮助当地老百姓改善生活,用今天的话儿叫脱贫,当然这只是手段而已。山东,河南,关中等地的 寻常巷陌之中,生活居住的老百姓们,因为连年征战,杀伐千里,而民不聊生,苦不堪言,各色人等,体质下降,迫切需要增加平常食物当中的肉类及其它蛋白质。但是猪肉太贵了,养猪周期长,而鸽子能够快速大量繁殖,那时的鸽子又主要以草籽为生,发展养鸽子不与人争粮。虽然当时老百姓里边,因为营养不良发生猝死的比例不高,但是,刘裕要想统一中原,消灭北魏,就必须有大量身强体壮的精兵强将,就必须在人困马乏之时,迅速为其补充营养,而鸽子就最合适不过了。
鸽子早在唐朝开元年间,名相,诗人张九龄少年时,就被称为“奴”,也称之为“飞奴”或者“飞肉”,每欲令人补充营养,就将怎样烹制鸽子肉的办法写成信,系在鸽足上,飞往投之,扔到别人方便取用的地方。收信人先看信再吃鸽子肉,也叫“一去不回头。”这是所见“奴”或者“飞奴”的最早记载了。“寄奴”,就是寄养的“奴”,就是鸽子,这是没有疑义的事情。矫情的是没有人指出,是民不聊生才让老百姓体质下降 ,反而大赞让老百姓吃鸽子肉补充营养的人,这是本末倒置还是是非颠倒,就没有人去注意了。历史上各朝各代的统治阶级,基本上不是忽悠老百姓的高手,就是何不食肉糜的昏君,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何曾真的把老百姓当回事呢?刘裕此说,也只是表示他注意到了老百姓的疾苦,是不是真要解决,就别抱太大希望了,因为这一切就是他造成的,他又怎么能否定自己呢?
鸽子的营养价值 很高,吃一些鸽子肉可以有效的促进新陈代谢,又不会引发肥胖。而且可以增加骨骼的强度,起到补铁、补血的作用,又可以营养神经,很适合人类食用,尤其是青壮年食用。无奈的是,让老百姓吃鸽子只能说说而已,因为收入太低了,猪肉买不起,鸽子肉就买得起吗 ?朝廷有喜事,出来表个态,露个脸儿,之后一切如旧,那是肯定的。
怎么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又忽然提起鸽子了呢 ? 还不是老鲁兑现承诺,给我送鸽子来了吗 。数了数,一共26只。什么样子的鸽子呢 ?给您报一下品种吧:铁翅白一对儿,全身白色,翅膀上各有几根黑色羽毛;铁翅乌一对儿,全身白色,翅膀上各有几根黑色羽毛以外,胸部以上包括头部均为黑色;铁榜俩对儿 ,比较常见。黑白栏杆各一对儿,全身通白,翅膀上有倆黑道或者相反,红绿半截各一对儿;三闪一对儿,大忽悠一对儿,就是“风头”公知鸽,脑袋上有一撮毛立着,翅膀上的颜色,可以随着光线,角度,高度以及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或红,或黄,或橙,或紫,总之,随需要而变,飘忽不定。剩下的就是信鸽了。据说是曾经从中国到古巴,从古巴到中国,飞翔过几个来回,无论是竟翔速度还是归巢率都是比较高的。我看着这些稀奇古怪的鸽子,心里对老鲁是非常满意的。说话算话,讲出来的事情就一定要办到,做人嘛,哪能就会用嘴吹泡呢?
老鲁给我讲了讲养鸽子的知识,也是让我大开眼界。尤其是有些历史知识从没有听说过,在此略述一二,以飨大家。电视剧《雍正王朝》想必有人看过,几个前朝遗老遗少,在酒馆里神神秘秘的演示葫芦和蝈蝈,其实那是欺负人没有办法当场揭露他,想怎么演,就怎么演。常言说,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么。难道那葫芦真是养蝈蝈用的吗 ?不是,告诉您吧,葫芦是分小鸽子用的。那时的有钱人,在冬天的时候,把葫芦 里塞上棉花,讲究的,塞上从各种皮衣上弄下来的动物绒毛,取珍贵品种的鸽子蛋一枚置入其中,随身携带。以人身体的温度孵化,十八天以后,在温暖的地方取出,观察一番,如果蛋壳上有裂纹,就以手相助,剥去蛋壳,取出小鸽子,然后喝 一口小米粥,嘴对嘴儿的喂给小鸽子,叫“口食”。彼时的大小饭馆里,随意放眼看去,总能看到几个人,嘴里正叼着粉嫩无毛的小鸽子喂食呢。用葫芦分鸽子的,以公吏人员和文化人居多,那时,人的身上有没有葫芦,看走路的姿势就能看出来,尤其大肚子的男人,挺宽敞的地方,走路也小心翼翼的,像个女人。随着小鸽子长大,要调整变化“口食”的内含,以符合鸽子发育的需要。鸽子长得葫芦装不下的时候 ,要换大葫芦 ,就不能再放在人的棉衣 胸部了,要系在腰里或者裤裆里,外边仍然以棉袍遮挡。等到鸽子可以出风了,就在酒馆的饭桌边解开棉袍放出来,一边喝酒一边调教,令其收放自如而竞情展示,而围观者则一面欣赏一面商量价钱,有价钱靠拢的,自然可以高价买走,主人也乐得卖个高价,给自己换点子酒钱儿。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鸽子只有现在鸽子的三分之一大小,在当时,那是非常贵重的宠物。那会儿的人还不知道“宠物”这个词儿,就叫“里边的那玩应儿”,简称“那玩应儿”。“那玩应儿”也是分等级的,看品种,品相,以及调教的水平,主人的身份等 ,根据这些来定价的。一只品相好的“那玩应儿”,其价儿应该在二十两银子以上,大体上相当于底层百姓一家人几年的“嚼谷儿”。倒是官越大整出来的“那玩应儿”越不值钱,因为做的功夫不足,拿不到台面上来。有的大官还根本就没有“那玩应儿”,人家不弄这个,不玩这个,当然,也可能是不屑于在大庭广众之下玩儿,无论如何,总要保持一份官家的体面么。至于有些人,原来也是有“那玩应儿”的,后来为了朝廷的需要,狠心舍了“那玩应儿”则不在此论。另外,老鲁也给我介绍了一种新玩法,就是在鸽子的头部植入芯片,人坐在家里,发出指令,让鸽子怎么飞就怎么飞,甚至可以指挥鸽子跳舞,洗澡,吃食,睡觉,配对儿等等,给人送信也不必用信纸了,直接用语言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