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译局顾锦屏:“消灭私有制”翻译错了吗?
【编者按】最近,有学者频繁发声重弹老调,说什么“‘消灭私有制’是中文版《共产党宣言》的误译”,“按照马、恩德文原版的正确表述,应该是‘扬弃私有制’”,并认为这种“根深蒂固的‘消灭私有制’传统观念”是“民营经济‘定心丸’总吃不到位”的很重要的一条成因。那么,究竟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是什么?是《共产党宣言》翻译错了,还是今天有人要曲解和篡改?难道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就必须修改《共产党宣言》的“消灭私有制”译文,以保证“私有制万古不灭”?
为了真正明辨真相、正本清源,还马克思主义本色,我们昨天转发了中国社会科学报《“超越”还是“废除”——关于《共产党宣言》中Aufhebung的翻译》一文,今天再转发中央编译局原常务副局长、特邀顾问顾锦屏同志的《“消灭私有制”翻译错了吗?——《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消灭私有制” 的译法是正确的》一文,以飨广大读者。
“消灭私有制”翻译错了吗?
——《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消灭私有制” 的译法是正确的
顾锦屏
把马列著作译成中文,的确很难。这不是简单的文字搬家,而是一项严肃的科学工作。我们一贯强调翻译一定要忠于原文,翻译必须和研究相结合,在弄清原著思想的基础上,用规范化的汉语把原著准确地翻译过来。我们一贯是这样做的。但是,马恩著作内容艰深,译者因限于自己的水平常有误译或不确切地翻译。因此,我们自己在不断改进自己的译文,同时我们也十分欢迎读者提出批评,这对我们提高译文质量很有帮助。但是,有的学者从个人的理解或者从我国现行政策出发来解读马恩原著,从而对译文提出批评。有些批评是不公允的。这里我只谈一个例子,就是关于《共产党宣言》中“消灭私有制”的译法问题。
《共产党宣言》中有句名言:“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解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①。有的学者说:“消灭私有制”应当改译为“扬弃私有制”,即扬其精华,弃其糟粕。还说:这种误译为“左”的路线提供了理论依据。其改译的理由是这里的“消灭”两字,马恩原文用的是德文“Aufhebung”,该词是个哲学术语,应译“扬弃”,并做了他自己的解释。对这一批评意见,我是不能苟同的。
第一,Aufhebung是个多义词,有废除、取消、撤销、结束、举起、保存和扬弃等多种含义。但在这里只能是“废除”的意思。为什么?首先请看《宣言》中这句话的上下文。上文说:“废除先前存在的所有制关系,并不是共产主义所独有的特征。……例如,法国革命废除了封建的所有制,代之以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接着马恩得出结论说:“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沦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上文中的“废除”,原文为Abschaffung。显然Aufhebung与Abschaffung的含义是一致的,只是用词的不同而已。再看下文。下文中马恩列举了资产阶级对共产党人的责难和攻击,说你们共产党人要“消灭个性”、“消灭家庭”等等。这里“消灭”两字原文均为Aufhebung。如果照批评者的意见都译成他所解释的“扬弃”,那么资产阶级的这种责难就不成为责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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