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农光互补存量项目落地隐患的建议

2023-10-10 576 0
作者: 管珊 来源: 新乡土

  近年来,农光互补项目在不少地区落地开花。2017年国家出台《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文),提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可使用一般农用地,但明确了以农为主,以光为辅的思路,强调项目建设应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2023年3月国家再次发文《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缩紧用地政策,明确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在本次规定实施之前按照国土资规【2017】8号文已经立项的项目可以继续实施,但是严禁扩大项目面积。山东、河北、宁夏、江苏、广东、河南、陕西等多个省份开展了农光互补类项目的土地核查工作。在此背景下,防范化解已批在建农光互补项目落地隐患尤其必要。

  一、农光互补项目落地隐患

  农光互补项目有助于推进光伏产业和现代农业、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实现农业生产和清洁能源生产的有机结合,进而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创收,助力实现碳达峰中和目标。但项目实际落地中存在土地利用率不高、项目实施不规范、农民权益缺乏保障等问题。

  1.土地利用率不高

  一是土地来源上占用好地,地表耕作层破坏,原有农业生产难以恢复。国土资规【2017】8号文明确农光互补项目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在项目实施中,部分产粮田被纳入项目范围。T乡农光互补项目建设涉及X自然湾200亩土地,其中包括140亩可自流灌溉的产粮田。在这200亩土地连片框进来的区域,山林面积却都排除在外,以至于农户不理解“为啥山林面积不敢动,三包面积敢动?”被纳入项目区内的产粮田基本难以恢复用途,地表耕作层遭破坏,田与田之间的界限被移除,农田灌溉不再可能,水稻种植被迫退出。

  二是农光互补项目落地后农业种植未能及时跟进导致土地荒芜。按照国土资规【2017】8号文规定,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农光互补项目落地后光伏板下能够种什么,如何种植并没有统一规划,往往是光伏项目落地优先,再引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从事板下种植,呈现出以地等人的局面,导致土地抛荒撂荒,杂草丛生。T乡Y自然湾承包地自2021年被流转用于光伏项目,该项目2022年6月并网发电,但直到2023年才有来自安徽的市场主体过来从事板下药材种植,且只经营部分土地,土地抛荒、撂荒现象凸显。

查看余下62%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赞赏备注

长按二维码打赏

评论(我来首评..)

返回文章
登录
默认表情
添加

评论功能已恢复开放,请理性发表高见!

大家都在看

热评文章
热点文章
热赞文章
0
在『红歌会App』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