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老人被埋拆迁废墟死亡 区委书记等27人被追责或立案

2016-07-13
作者: 记者 来源: 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快讯(特稿记者辰光)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从有关部门获悉,12日晚上湖南省长沙市通报了对女业主拆迁废墟内死亡事件的调查结果及处理进展,连同岳麓区委书记、区长在内的27名干部和工作人员被追责或立案侦查。

  

  

  警方、法医正在现场取证

  7月7日上午8时20分许,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村村民安置房第三期项目建筑废墟内发现一具女尸。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处置工作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长沙警方展开全面调查,市检察院依法介入并实施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事件发生过程中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展开调查。

  经全面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为在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安置房,茶子山村村民代表大会违反法律规定作出强制拆除房屋的决议,观沙岭街道办事处应茶子山村村委会的请求组织实施非法拆除房屋,在房屋拆除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的责任事故。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经全面调查确认,茶子山村村民安置房第三期项目用地用于解决1134名村民安置问题。项目启动一年多来,34户村民已签约腾房,杨君、杨全(龚雪辉儿子)等11户未完成签约。村支两委成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但杨全户家庭成员龚雪辉等对补偿期望值过高,一直未签约。茶子山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治程序,于2016年6月3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63名村民代表表决,达成拆除杨君、杨全等11户房屋的决议。6月5日,茶子山村委会向观沙岭街道办事处递交了《关于请求支持强制拆除茶子山村重建地项目龚雪辉户房屋的报告》,明确将于6月中旬组织人员对杨君、杨全户房屋进行拆除。

  针对茶子山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及村委会的请求,观沙岭街道办事处分别在2016年6月13日19时、6月14日20时和6月15日9时召开关于组织茶子山村“两安”用地剩余对象拆除行动的会议,并研究制定了《茶子山村“两安”用地项目协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于6月16日8时对杨君、杨全户房屋进行拆除。《方案》明确拆除房屋行动由观沙岭街道党工委书记任政委,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负责现场指挥,并成立了思想工作组、现场警戒突发事件处置组、房屋腾空及证据保全和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组、医疗救护及后勤保障组等四个现场工作组。为了保障房屋关系人的安全,《方案》对拆迁户家庭人员明确了“五包一”(即由五个工作人员包干负责一名拆迁户家庭成员)的工作职责,当时明确了街、村6名工作人员对龚雪辉实行“五包一”。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6月16日8时,按照《方案》部署,各工作组成员到达指定地点。全体成员到达被拆房屋附近后,由现场警戒突发事件处置组在被拆房屋的东、北、西三面拉起警戒线,由工作人员将在房屋内的人员劝离并交给思想工作组。随后,房屋腾空及证据保全和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组工作人员将被拆房屋中的财物搬至项目指挥部,并进行财产清点和全程摄像。待房屋物品清点完毕,房屋腾空及证据保全和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组工作人员携带手电进入房屋进行清查。由于疏忽大意,“五包一”工作人员和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组工作人员当时均未发现龚雪辉仍在房屋内。8时30分许,房屋腾空及证据保全和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组开始拆除房屋。房屋拆除之后,所有工作人员及机械设备按照先后顺序撤离,思想工作组工作人员将杨全等人员及家庭物品送至村委会提前租好的过渡房内。

  公安机关综合调查访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鉴定意见等,确认因现场清查不到位,龚雪辉系在房屋拆除过程中房屋垮塌导致死亡。死亡地点位于被拆除房屋负一楼厨房南侧房间,系第一现场,死亡时所处的位置为房中靠南墙地面上。

  经全面调查认定,茶子山村委会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对杨君、杨全户房屋进行拆除,超出了法律赋予村民自治的范围,据此作出的拆除决议依法无效,拆除行为于法无据。对茶子山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及村委会的请求,观沙岭街道办事处没有对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内容进行监督和纠正,也没有向岳麓区委、区政府和项目指挥部以及联点领导报告,而组织参与了这次非法拆除房屋行动。

  7月11日下午,经长沙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责令岳麓区委、区政府向长沙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并在全市通报。

  周志凯作为岳麓区区委书记,主持岳麓区党委全面工作,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督促指导不力;较长时间内没有理顺项目指挥部职能职责,项目指挥部工作流于形式;对麻痹大意、状态不佳的基层干部教育不够、警醒不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省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汇作为岳麓区区委副书记、区长,主持岳麓区政府全面工作,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辖区内职能部门和管理单位履职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较长时间内没有理顺、明晰项目指挥部职能职责,导致项目指挥部工作开展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省监察厅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联点观沙岭街道的岳麓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贺赤兴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主管征征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岳麓区委常委、副区长蔡锋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观沙岭街道集体土地拆迁指挥部指挥长、观沙岭街道联点领导、岳麓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曾跃平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主管城中村改造的岳麓区副区长李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观沙岭街道党工委书记厉军,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建新,党工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任亿文,办事处副主任潘多,办事处工作人员朱建群,茶子山村党支部书记万智、村委会主任段庆等7人涉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在司法机关结论作出后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街道、村其他相关责任人员7人被处以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等党纪政纪处分。樊梓祥等4名现场工作人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岳麓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一斌、观沙岭派出所所长刘继红、观沙岭派出所中队指导员叶新友履职不到位,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长沙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全面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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