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失独、医生都成扫黑对象 基层宣传不能如此荒唐

2019-04-11
作者: 记者 来源: 央视网新闻

  全国扫黑办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4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对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界定进行了明确,对涉黑恶财产处置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在同一天,一篇通报同样引起人们注意,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针对近日反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中出现的不当内容做了说明和道歉。4月10日,苏州市相城区就渭塘镇扫黑宣传册将医生列为黑心企业之首一事做出通报。回应称材料内容系宣传资料照抄不当造成,目前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2人被诫勉谈话,4人被免职。

  

  前几日,有网友反映,一本印有“相城区渭塘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字样的扫黑除恶进企业宣传资料,竟将医生列入“10大黑心企业”。相关图片显示,该宣传资料第21页,红色文字提出“中国10大黑心企业都有哪些?”排在“第一”的就是医生,第二为“丐头(操纵乞丐乞讨的人)”。

  

  先不说把“企业”和“职业”傻傻的分不清楚,救死扶伤的医生被划入“黑心标签”,甚至排名第一,比操纵乞丐乞讨的人还要靠前,这就是一件既荒唐又悚人的事情了。

  

  3月26日,多张名为“扫黑除恶十类重点工作”的展板图片在网上流传。在展板罗列的十类“重点工作”中,“失独家庭人员、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重点监管对象”赫然在列。展板落款为“广场街道福利社区宣”,做出这张展板的,正是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广场街道福利社区的工作人员。

  医生、失独家庭人员、重性精神病患者,本来是最需要社会关心和关怀的一类人,然而,却在某些地方成为扫除和清理的对象,显然,这种观念绝不是凭空产生的,其背后必然有某种逻辑的支持。失独人员和精神病患者最核心的共同特征,就是他们都有可能为基层管理带来某种“麻烦”。对失独人员而言,这种“麻烦”指的是他们向上级有关部门表达意见、反映诉求的行为,而对精神病患者而言,这种“麻烦”指的则是他们的行为难以预测,无法被基层管理者充分掌握。

  

  近日,一则“夜晚两点以后,有纹身的人不能在成都街头出现”的消息引发网民热议。4月8日,成都网警发布通告称,该消息为谣言,此前曾在外地出现。4月8日,成都网警对此辟谣称:接网民问询“成都夜晚上街露纹身会被抓”真假,据悉此信息已在微信朋友圈内流传,并冠以扫黑除恶的由头。经网警核实,此条信息为谣言,此前曾在外地出现,已被辟谣。目前,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仍在持续纵深推动,在此,成都公安感谢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对平安成都建设做出的积极贡献。希望广大市民继续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民携手共建、共治、共享平安城市、美丽家园。

  纹身并不是判断是否涉黑的关键证据,在全国扫黑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多部门联合印发的4个意见中,提及到纹身的也仅是“由多人实施的,编造或明示暴力违法犯罪经历进行恐吓的,或者以自报组织、头目名号、统一着装、显露纹身、特殊标识以及其他明示、暗示方式,足以使他人感知相关行为的有组织性的,应当认定‘以黑恶势力名义实施’。”

  如此看来,全国扫黑办9号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非常重要,这次4个《意见》的制定,可以说,既是精准办案、依法严惩之需,也是回应社会关切之举。于当下,可以解决好目前专项斗争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适用问题;于今后,则是加强源头防范治理、筑牢社会治理法治根基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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