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接管吃接管,中纪委机关报点名曝光新问题!

2021-09-28
作者: 记者 来源: 长安街知事

  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靠酒吃酒,原中国国电集团副总经理谢长军靠企吃企……在各级纪委监委的通报中,类似表述并不鲜见。日前,四川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国荣的案情披露,“靠接管吃接管”成为其主要问题。

  《中国纪检监察报》27日刊发报道称,有的金融监管干部借参与风险处置工作之机以权谋私,李国荣便是一个典型。

  “在包商银行接管组任职以来,李国荣利用风险处置权力大肆敛财,接受私营企业主请托,插手干预被接管银行机构及关联银行机构资金借贷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被监管金融机构贷款发放或展期、贷款利息减免、债务重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是‘靠接管吃接管’的典型。”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

包商银行 资料图

  李国荣出生于1975年6月,山西山阴人,曾先后任职于中办机要交通局,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秘书二处(机要室)、秘书一处(值班室)、秘书处(值班室、机要室)、电子政务处,2016年4月任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8年11月,李国荣任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后于2021年7月接受调查。

李国荣 资料图

  2019年5月24日,曾经的“明星”银行——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接管。公开资料显示,李国荣当时为接管组副组长,他还曾参与对成都农商行的风险处置工作。

  2020年8月,包商银行因严重资不抵债提出破产申请。2020年11月,中国银保监会发文,“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2021年2月,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包商银行破产。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披露,包商银行的“陨落”,究其根本在于不法金融集团的持续“掏空”,但监管腐败也是重要助推因素。

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9年11月以来,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会同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查处了原内蒙古银监局系列监管腐败案,查处对象包括: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建基,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涛,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贾奇珍等。

  经查,在不法金融集团和包商银行有预谋、分层级的拉拢腐蚀下,薛纪宁等人罔顾党纪国法,私心贪欲横行,甘于被“围猎”,主动求“围猎”,毫无忌惮收受、索要股权、房产、现金和各种贵重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7亿余元。其中,收受包商银行财物占到八成以上。贪腐金额巨大,5人均超千万元,其中薛纪宁受贿超4亿元。

  包商银行相关高管“围猎”监管干部的方式花样频出,情节极其恶劣。例如,2009年10月,刘金明由赤峰银监分局调任包头银监分局。刚刚得知他要到包头当局长,包商银行就派人送来10万元见面礼,释放“友好”信号。

  刘金明到任后,时任包商银行董事长李镇西在多个场合向他表示:“领导,我们跟随你,你给我们撑住腰,我们在前面冲,等老了我们一块玩。”意思是,双方结成利益共同体,包商银行搞好了,刘金明也会有回报。

  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之一。近期,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杨百路,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于化源等金融“内鬼”接连被查处,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中央要求,护航金融安全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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