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这些新规影响你我生活

2023-12-31
作者: 徐世明 来源: 中新经纬

  2024年即将到来!中国下调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126种新药进医保、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1月起这些新规值得你我关注!

  全国性新规

  爱国主义教育法将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在每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制机制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共7章60条,主要包括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制机制、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扩大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除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外,还进一步将行政协议、行政赔偿、工伤认定等五类情形列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聚焦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此次修订包括实施海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进一步细化排污许可制度等。

  中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2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1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包括:降低氯化锂、低砷萤石、燃料电池用气体扩散层等国内短缺的资源、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对部分抗癌药、罕见病药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零关税,降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进口关税;降低甜玉米、芫荽、牛蒡种子的进口关税;降低高纯铝出口关税。

  126种新药进医保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总数达3088种,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调整共有126种新药进入医保。其中,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种。

  民用无人机未实名登记将被处罚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违反该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专门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对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需要重点监督管理的有限空间列出清单,实行目录管理。

  部分特医食品优先审评审批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括,制定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将罕见病、临床急需新类型特医食品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引导鼓励企业研发临床急需产品,满足临床病患需要。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基本制度规则确立

  2024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开始施行,首次确立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的基本制度规则。在职称体系方面,规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地方性新规

  北京:房产中介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事项和标准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网络服务端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事项和标准、从业人员信息、合同示范文本等内容,对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应当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北京、天津:违规“老年代步车”禁行禁停

  北京、天津明确,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天津:精准补贴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双城间通勤人员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和滨海新区政府联合推出京津城际延长线通勤人员精准补贴政策,2024年1月1日起试行。对使用“铁路e卡通”的乘客乘坐京津城际延长线天津至滨海区间(含天津站与塘沽站间、天津站与滨海站间),实施补贴优惠。单一旅客每月乘坐次数达到40次及以上,按照3元/次进行补贴;连续3个月满足每月乘坐次数达到40次及以上条件的旅客,再按照0.5元/次进行补贴;连续12个月满足每月乘坐次数达到40次及以上条件的旅客,再按照0.5元/次进行补贴。

  上海:新能源车牌照申领条件收紧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为1年,对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给予政策支持。不过,新一轮“绿牌”申领条件,对个人和公司用户都有所收紧,比如,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申领要求调整为“申请之日前3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福建:电动汽车充电可申请分时电价

  福建省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由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次月起生效。按照相关规定,峰时段为8:00-22:00,谷时段为22:00-次日8:00。

  湖北:下调驾照考试费用

  湖北省从2024年1月1日起下调驾照考试的收费。其中,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类型的驾驶许可考试,科目一考试费为每人次50元,科目二考试费为每人次150元,科目三考试费为每人次230元;申请摩托车驾驶许可考试,科目一考试费为每人次50元,科目二考试费为每人次50元,科目三考试费为每人次80元。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收费。

  广东:出台全国首部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作为全国首部强调以数字化推进政务服务转型升级的地方性法规,其出台将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广西: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

  《广西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6年12月31日止,在广西现行差异化收费政策的基础上,优化完善、研究制定分支付方式、分出入口、分路段、分车型、分时段、分方向和自主差异化等七种差异化收费方式。预计2024年全年将减免通行费超过20亿元。

  海南:减半计收货物港务费

  根据《海南省海运口岸降费提效优服务行动方案(2023—2025年)》部署,从2024年1月1日起,海南省港口经营人按国家规定标准的50%计收货物港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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