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万到1600余万,曾拒收回扣的县级医院院长被判了

2024-10-08 1554 0
作者: 记者 来源: 检察日报正义网

  检察官核实案件相关证据。

  一个县级医院院长,没能守住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堕入了商业贿赂的腐败旋涡。近日,经海南省白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被告人郑某坤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6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郑某坤在任三亚市国营南新农场医院院长、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白沙县医疗集团总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钟某文等人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和工程建设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600万元;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522万余元向儿子郑某麟采购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当院长之初也曾拒收回扣

  郑某坤担任三亚市国营南新农场医院院长之初,在购买医疗设备、药品中也会婉言谢绝供货商给的回扣。但一年后就变了,他认为自己辛劳奔波,克俭克勤奋斗了大半辈子,也该在经济上“宽松”,在生活上改善一些,家人也该跟着沾点光了。

  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药商于某强找到郑某坤,请求其采购他们公司的药品,并示意会给予回报。郑某坤心领神会便答应了。

  几天后,于某强邀请郑某坤到市里一家颇有名气的酒店吃饭,临走时递给他一个3万元的红包,见郑某坤不肯接便笑着说:“这包间里就咱俩,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再说,如今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郑院长购进了我们的药品,我们给一些辛苦费也是当今的行规。”听于某强这么一说,郑某坤接过红包塞进了公文包里。

  初尝甜头,郑某坤悟出了权力与金钱的“特殊关系”。2005年至2015年,郑某坤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于某强承接了三亚市国营南新农场医院的药品采购项目,为了感谢郑某坤的关照,于某强先后10次送给郑某坤共计67万元,郑某坤全部笑纳。

  贪敛钱财的胃口越来越大

  2015年底,郑某坤出任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白沙县医疗集团总院长等职,随之而来的是更高的威信和更大的权力。在不法商人的“围猎”下,他贪敛钱财的胃口越来越大。

  郑某坤任白沙县医院院长后,海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某文很快就结识了郑某坤。2015年至2023年,郑某坤帮助钟某文先后承揽到白沙县人民医院急救设备等6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及药品采购项目,钟某文送给郑某坤好处费合计357万元,并按照郑某坤的要求将这357万元存放在自己的账户代为保管。2017年下半年,郑某坤授意钟某文从为其保管的受贿款中取出174万元,在海口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2015年至2023年,郑某坤还收受了海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某旺送的好处费630万元,在郑某坤的鼎力帮助下,钟某旺先后承揽到白沙县人民医院的8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和发热门诊用电增容配套工程项目。2023年3月,钟某旺收到第一笔工程款后,送给郑某坤好处费8万元,郑某坤让其先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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