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派分子是如何污蔑《鞍钢宪法》的?他们的意图是什么?
编者按:1.革命纪律是检验革命者的最好标准,难道有不遵守革命纪律、还能去参加革命的革命者吗?托派看似更加理想,更加激进,恰恰是因为他们反对纪律,为了保留自己心中那一点资产阶级的民主,而大谈反对专政,反对独裁。这本身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反对革命,托派的最终命运,也不过是要么会因为无纪律而走向瓦解,要么就是因为反对专政而走向反革命。
2.托派分子从反对一国革命直接世界革命,再到无产阶级革命一夺取政权就取消先锋队,这些主张的根源都是他们不愿做实际艰苦的具体工作而幻想一步登天的逃避拒绝劳动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思想。取消先锋队去大搞工联主义政治,实则是反对无产阶级专政镇压资产阶级的政治斗争,而主张经济斗争放任资产阶级法权生长,其本质是反对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路线。
同志们都知道,《鞍钢》宪法在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其确立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实现了干部参与劳动,员工参与治理,强调企业的民主管理,管理企业的权力下放到所属企业员工身上,让处于生产一线的员工参与管理,干部们不再是在办公室里拍拍屁股就能思考出社会主义下企业该如何管理,这样做有效限制了资产阶级法权对先锋队的腐蚀。这些都是两参一改三结合给我们马列毛主义者如何正确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启示,在当时和现在都是具有里程碑的作用。然而,托派分子却通过断章取义,模糊生产关系,主观忽视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大肆侮辱《鞍钢宪法》,他们竟然说《鞍钢宪法》是假民主!接下来笔者将会批判台湾托派组织——火花 是如何污蔑《鞍钢宪法》,又是在如何进行狡辩的。
一.无产阶级专政只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开始,而不是结束。
下面我们来仔细看看,托派分子是如何污蔑《鞍钢宪法》的!
…细细考察这些要点便不难发现,发动群众参与管理这一看上去像是在强调工人民主的中心思想,始终被牢牢限定在「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的框架中,没有一个字提到生产的决策权,更不用说政治民主。各级领导确实要亲临生产一线、参与劳动、推广工人在生产中得出的经验和创新,可是这恰恰说明了领导干部仍然处在最终决策的位子上。
批注: 托派分子替我们指出了《鞍钢宪法》的具体实施流程,却诡辩的指出工人群众是没有参与整个社会主义企业决策的,这完全是睁眼说瞎话。在托派分子眼中,只有掌握生产决策权才是真正的管理,那么请问这些托派分子们,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是归谁所有,如果将生产决策完全脱离先锋队的管理,后果又是如何呢?
只是只是只是…现在胡汉三们回来了,还进入会堂成代表了…
---这段话是错的。鞍钢宪法是1960年开始被推广,不是1960年才出现。鞍钢宪法50年代末就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