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干强八评“路在何方”:与假社会主义划清界限
与假社会主义谬论划清界限的几点建议
——八评某原市委书记的违宪言论
以上笔者用了较大篇幅评析了2019年10月初发表在香港一家报纸的文章“路在何方”。此文主旨是利用私营经济发展到在所有制结构中占比“56789”这种“事实”,鼓吹“要下决心进行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突破”,妄图改变宪法第一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经济基础,进而改变当代中国的整个“上层建筑”,推翻代表广大人民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前进方向的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这是严重违宪的政治言行。
党的十九大指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要求“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遵照中央的要求,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分析“路在何方”这篇文章以提问方式所表达的观点和摆出的种种理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该文作者宣扬的,其实是假实事求是、真形而上学和折中主义;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真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假社会主义,真资本主义。我们要贯彻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不能不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与“路在何方”的种种谬论划清界限。其中关键是与其鼓吹的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这种假社会主义划清界限。
应当看到,私有化“改制”导致的私营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中占比达到“56789”的程度,表现出目前中国社会的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已经明显增长,超出了宪法规定的限度。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新生的私营企业主阶层必然具有资产阶级性质,他们难免产生对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动摇;由于人们多年来形成“改革总是正确的”的思维定势,党政干部中的某些人面对所有制结构的显著变化,也开始回避、怀疑乃至轻视宪法关于“公有制为主体”的庄严规定;而更多的人们则在长期受党的教育中形成的社会主义观念与新的经济现实之间,产生了思想困惑。因此,评析“路在何方”,促进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区分真假社会主义,弄清大是大非,这对于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科学社会主义的道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了开展好这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有如下几点涉及认识方法的建议值得提出:
一是深入认识“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毛泽东同志用这个论断精辟地概括了他的“实践论”的基本观点,坚持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科学的。但是,要防止曲解,应当充分认识,这个论断与列宁关于“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行动”的重要论断,是相辅相成的。绝不能像“路在何方”的作者那样,把新自由主义理论影响下的私有化“改制”的实践,也等同于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那只会把谬误“检验”成真理。应充分认识,“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只有符合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改革实践成果,才是检验改革理论具有真理性的标准。私有化“改制”,可以使少数私营企业主发财致富,但是它造成的社会后果是收入的两极分化、宏观经济的结构失衡,这种实践结果背离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只能证明导致这种实践的新自由主义理论是反社会主义的谬论,因而私有化“改制”这种“实践”是根本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