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干强三评“路在何方”:夸大私营经济的性质和作用
文过饰非地夸大私营经济的性质和作用——三评某原市委书记的违宪言论
文/何干强
“路在何方”的作者说,“民营企业”(私营经济)“是在不断有人大喊大叫批判‘私有化’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可见它的生命力有多强大,因为它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更符合常识。”这显然夸大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性质和在当代中国的作用。
近40年来,我国私营经济大量发展的真实原因,并不是它自身性质有“多强大”的生命力。毫无疑问,在当代中国,现代化工业与落后的工业并存、生产中的现代科技应用与低水平科技并存、城市和乡村之间、中西部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程度存在较大差距,社会生产力发展依然存在不平衡。在这样的国情条件下,私营经济虽然具有资本主义性质,但是仍然有适应社会生产力发挥作用的发展空间。在坚持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支持和引导私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激活民间潜在的社会经济资源,有利于调动一切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积极因素,有利于发展社会分工,推动整个国家的民族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于是我们党总结了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制定并实施调整所有制结构的经济政策,扶持已经占比重很少的私营经济重新发展起来。实事求是地说,私营经济的发展是在党的经济政策扶持下实现的,绝不是自身有强大生命力而独立生成的结果。
实际上,私营经济是在本世纪初之后快速发展起来的,但是私人凭借自己的投资创办的企业却不很多。因为那时之前,公有制经济占比很大,社会收入分配主要是作为劳动报酬的工资所得,差距不大,没有多少人可以拿出很多积蓄创办私人企业。私营经济之所以快速发展,主要是在国内外新自由主义思潮影响下,不少有关部门和地方把私有化“改制”混同于改革,对公有制企业推行“经理层购买(MBO)”等政策,把公有资本直接转移给私人所有,化公为私造成的,这毋庸讳言。据资料,在全国第二、三次产业的企业实收资本总量中,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2001年占比分别为54.4%和11.3%(两者合计占比为65.7%),2004年分别下降为48.1%和7.9%(两者合计占比56%)。这三年公有制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中的占比已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到2008年,企业实收资本的所有制结构变化为“国家资本占33.4%,集体资本占3.0%,法人资本占25.5%,个人资本占22.9%,港澳台资本占6.1%,外商资本占9.1%”。 此后,私有化“改制”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制止;私营经济的增长,甚至被当做“改革”的成果,这样才导致私营经济在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到“56789 ”这样的程度。如果从不同所有制经济中的从业人员角度来看,也就是从资本的本质即生产过程中的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看,那么,目前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占比已经远远超过公有制经济了。笔者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经济数据,经分析得出,到2018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中的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在总从业人员中占比为:13.3%:86.7%;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在包括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在内的全国总从业人员中,占比为:37.8%:62.2%。可见,从社会关系角度看,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已经被私有制经济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