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干强七评“路在何方”:剥削辩护恬不知耻
照搬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为资本剥削辩护恬不知耻
——七评某原市委书记的违宪言论
何干强
“路在何方”的作者或许知道,如果他承认私营经济具有资本主义的剥削性质,那他宣扬私营经济成为当代中国的“经济基础”,就等于公开主张建立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就会暴露出自己是个假共产党员。为此,他不能不想方设法否定私营经济的剥削性,以便证明自己还带着党员的帽子,在搞社会主义。于是他提出,“我们怎么看待资产阶级?怎么看待剥削?怎么看待阶级斗争?”这样三个所谓“回避不了也无法回避的问题”。然而他的回答却搬出资产阶级陈词滥调,充满诡辩性和欺骗性。
首先,请看“路在何方”作者对“怎么看待资产阶级”的回答。他说,“资产阶级在我们的语境中已经是负面的词意了。我给它一个新的称谓:有产的劳动阶层”。在他看来,这是“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说资产阶级是剥削阶级,这是“旧的框框、旧的教条、旧的理念”。
请问,私有化“改制”造成新的私人企业主,导致私有制结构背离宪法规定的“56789”,这是推动当代中国向科学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实践,还是向资本主义方向倒退的实践?难道所有制结构达到私有制替代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程度,私营经济的资本主义性质就自动地改变了?难道用“有产的劳动阶层”这样一个主观臆造的“新称谓”,就可以改变客观存在的资产阶级剥削阶级性质吗?如果当代中国新生的私营企业主没有剥削,为何会出现贫富差距?不错,有些小企业主仍然参加一些劳动,但是这并不排除他们的收入显著超过自己的劳动收入,因为他们凭借生产资料私有权,还占有了他雇佣的工人们创造的剩余价值,这正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剥削关系,这是他的收入与雇佣工人的工资收入呈高低差距、两极分化的原因。
把私营企业主说成“有产的劳动阶层”,充满虚伪性和欺骗性:一是掩盖了“有产”的真实含义。私营企业主构成的资产阶级的“有产”,实质是拥有私人占有的排他性的生产资料,而被他们雇佣的劳动者却“无产”,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雇佣劳动者。二是掩盖了私营企业主的“劳动”主要是“剥削的劳动”。“有产的劳动阶层”这个概念,把“剥削的劳动”和雇佣工人的被剥削的雇佣劳动混为一谈,其实,这两者的关系正是剥削与被剥削的生产关系。三是抹杀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阶级关系的区别。它把资产阶级和公有制经济中的工人阶级、资本主义私有制中的雇佣劳动者阶级(无产阶级)都混为一谈。由此可见,“路在何方”的作者要改变对资产阶级的“负面称谓”,给它一个“有产的劳动阶层”的新称谓,无非是想掩盖资产阶级的剥削性质。这当然是徒劳的辩护,谁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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