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义:又是一个辛丑年


  大年初一,北京迎来了又一个黎明,顺着我们附近的长安街向东遥望,除了曙色中高高耸立的528米的北京尊,便是遥远东方天际线那刚刚露出的一抹鱼肚白,它宣告:一个新的辛丑年的第一天开始了。

  “辛丑”,多么遥远,60年才遇到一次,但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这是多么熟悉、多么沉重而难忘的两个字眼,大凡稍微有一点历史常识的中国人,说到辛丑,就会立即想到与此相关的另外四个字:《辛丑条约》。

  那是距今120年前,也是一个辛丑年,就在我今天站立的天安门广场东南角,如今依然叫东交民巷的地方,集中了一批外交使领馆。这一年的9月7日,在西班牙驻华使馆,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就在这家使馆签订了。

  对这样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民间野史记载的故事很多,据民间传说,签字那天,这是李鸿章最后一次为大清朝出场公干。旁边的奕劻虽然手在抖,却对李鸿章说出这样的话:这个字由我来签吧。李鸿章微微地摆手说:天下最难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庆王以后的路还长,没有必要把你自己搭进去,这卖国条约还是让我来签吧!说完便挥笔签下了李鸿章的大名。签完字的李鸿章立刻老泪纵横,他知道他将为此遗臭万年,于是他再一次大口地吐血。两个月后,李鸿章就死了。这些细节的描述,我们今天姑妄听之,一个世界列强监督的条约签署仪式,还是李鸿章签的,不可能轻易随意更换签字人。这样美化签字人,不过是后来的文人墨客为一个失败的王朝、特别为李鸿章这个卖国者唱的一曲凄惨的挽歌。

  这一年即1901年,这一年的前一年叫“庚子年”即1900年,中国民俗中的鼠年,这一年八国联军攻占了北京城和天津,清朝无疑战败了,第二年也即辛丑年的1901年,清政府被迫与八国联军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这个历史上极其耻辱的条约,内容极其奇葩,强霸性质极其恶劣,清朝政权极其奴颜卑膝,当然,为了还债,此后清政府对待百姓的压榨就极其凶残。

  根据这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清政府向11国赔偿白银4.5亿两,本息合计9.8亿两,分39年还清;拆毁北京到大沽的全部炮台,允许各国派兵驻守山海关至北京铁路沿线重要地点;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军队派兵把守;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过反帝斗争的170多名清朝官吏。等等,还有一系列的强加给中国的特别条款。

  这个条约的签订,是中国近代史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它标志着中国完全进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苦难深渊,它给中国人民增加了极其沉重的灾难。它严重损害了中国主权,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掠夺。这其中,受益最大的日本人就是凭着这些赔款,在日本本来落后的每一个村落普及了中小学教育,使日本用中国人民的血汗,大大加快实现了人才培养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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